她当初嫁给霍云,经历了一个糟糕的洞房不说,次日也没等来半句体贴的话,回门时,怕家人担心,她自然要叫他“夫君”,那番滋味她最清楚不过,是以完全能辨别出妹妹叫乐善“夫君”时,绝不是与她一样的心情。
    想起往事,她少不得对霍云生出几分不满。
    晚上霍云回来,与她吃饭时问起去东平侯府的事:“你妹妹看起来如何?”
    他颇为关心那对夫妻的状况。
    宋春汐道:“你肯定想不到。”
    “哦?怎么了?”霍云扬眉。
    “春菲对妹夫极为满意,满口夸赞,我看妹夫与常人一样,没有何处不对嘛。”
    霍云闻言神色复杂。
    一方面是替这二人高兴,一方面他十分疑惑,在他看来,乐善根本没有开窍,那么他怎可能才几天的功夫就让宋春菲极为满意了?
    他怎么做到的?
    宋春汐问:“你不信?”
    “不是不信,只是怀仁他……我没想到他能这么快适应。”
    “那确实是比你适应得快多了。”
    霍云:“……”
    怎么就扯到他身上了?
    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宋春汐下一句话就道:“你可记得你那时是如何的?”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该来的终究都要来。
    霍云的态度极为端正:“我自然记得……此事是我不对,让你受苦了。”
    宋春汐:“……”
    她本来想好了一连串的话,如果霍云忘记了,或者想抵赖她一定要说他一顿,谁想到他这么快就认错,也不知该说他狡猾还是该说他诚恳。
    如果自己立刻就原谅他,那他岂不是用一句话就糊弄过去?
    可成亲前她曾以为便算赐婚,兴许也能嫁得一个如意郎君,二人琴瑟和鸣,心意相通,结果在洞房时就遭受打击,被他掐掉了那些美好的憧憬。
    宋春汐挑眉:“你原来都记得,那你之前为何不同我道歉?”
    此事极为敏感,能不提当然不提最好,他又不傻,没事找罪给自己受!
    现在是没法躲过了,霍云站起身,微微弯下腰握住她肩膀:“不提也是我的错,我不对……你要我如何补偿?珍珠?宝石?翡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买。”
    他这般富有,洒洒金银的事儿,有什么难做的?再说,珠宝首饰她太多了,已经没有新意。
    宋春汐道:“不要。”
    霍云一阵头疼,只得用更好的态度来打动她,哄着道:“娘子,当时是我糊涂,不知怜香惜玉,如今我早改了,我不信你看不出……”就他现在这样放下身段请她原谅,在以前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她当然看得出,就是想起往事,多少有点遗憾。
    如果那时他体贴一些,洞房的事过去就算了,次日做些补偿,哄哄她,她也不会记那么久,他们之间后来也不至于弄得那么僵。
    “这样吧。”宋春汐指指桌上的蒸蟹,“这六月黄吃着鲜美,但太麻烦,你帮我把肉剥出来。”
    霍云:“……”
    怎么也没想到她会这样刁难他。
    见他剑眉蹙起,一脸不肯的模样,宋春汐哼道:“就知你是说说而已,什么改不改,什么怜香惜玉的……你哪里把我放在心上。”
    大帽子立刻扣上来,霍云捏了捏眉心:“好好好,我给你剥!”
    他吩咐丫环端水来,再净了一遍手。
    宋春汐偷笑。
    等他坐回来时,她又板起脸。
    霍云拿起一只螃蟹:“这顿饭过后,此事你以后不准再提。”
    他是有错,也可以向宋春汐道歉,可他不能接受她以后再翻这笔旧账。
    “你先剥出来再说。”她睨他一眼,“看你也不像会的,未必做得来。”
    语气实在气人,霍云差点想将她压在饭桌上。
    可为所欲为之后呢?
    这件事不解决,她还是会惦记着,哪日仍会翻出来。
    他冷静过后,拿起蟹锤,蟹勺开始干活。
    那当然是极罕见的画面。
    一个平常只持剑的都督,如今拿着这么小巧的东西,实在有趣,宋春汐差点笑出声。
    他却不惯做这种事,挖肉挖了会,恨不得把这些勺儿什么的都扔了,忽然道:“此事也不能全怪我,你还不是不想嫁我,心里讨厌我,不然我岂会……”
    宋春汐一怔:“谁讨厌你了?”
    “你自己清楚。”他并不愿多说。
    洞房之日对宋春汐并不是一个好的回忆,可对他来说,也一样。
    原来他误会自己讨厌他。
    可她第一次见他,凭什么就要喜欢上他呢?说来说去,他就是霸道!
    宋春汐没有立刻解释,一直到霍云将整只螃蟹的肉都剥出来,她觉得消气了才道:“我那日其实是怕你,因为我看到幻象了。”
    “什么?”他愣住。
    “之前只跟你说了梦的事,忘了这件……你挑我盖头时,我原以为能看见一位英俊的大将军,结果却是个浑身浴血的人,我能不怕吗?”
    “浑身浴血?”
    “嗯,我应该是看到梦里的情景。”
    霍云一时五味纷杂。
    有后悔,有惊讶,也有自责,当然,更有欢喜。
    原来,她并不讨厌他。
    她不是不喜欢他的容貌,不是不愿嫁给他。
    他以为的事情并不存在。
    甚至,她初见他时便看见了他的将来,她是注定要跟他在一起的!
    他的心头充盈着一种无法言说的满足。
    他将一块蟹肉喂入宋春汐嘴里:“往后再要吃螃蟹,为夫随时效劳。”
    她注意到他第一次用了“为夫”这个词。
    多了些温暖的烟火气。
    她轻轻一笑,靠向他肩头:“可是一辈子都愿意?”
    “嗯,一辈子都愿意。”
    第70章 十全十美。
    最近霍云一直在想西州的事。
    他已经找到了秦瑀的兵马, 但并不敢轻易出兵,万一跟梦里一样发生宋春汐所描绘的情景,那他的兵马就会葬送在西州了!
    关乎将士们的生死, 他不能随意冒险。
    “雷声, 火光,烟尘……”
    重点是火光。
    他已经想到了火药。
    火药是道士在炼丹中发现的,在本朝已经尝试用在了两军对战上, 只威力极弱, 操作困难, 遇到下雨或是潮湿的天气根本无法发挥作用,所以几乎是鸡肋一般的存在。
    但它的前途不可限量, 只是军器局还未造出更合适它的武器。
    难不成秦瑀的手下造出了?
    他们父子筹划多年,有这份用心也未必没有可能, 毕竟一开始便私自挖铁铸造兵器……是了,那座山也未必没有硫矿,硫磺便是用来制作火药的, 正想着, 乐善忽然出现在门口,说道:“鲁左参议被杀的事你可知?”
    “听说过,怎么了?”
    “我怀疑是被秦瑀的人杀掉的。”
    是不是那个假扮商人来找徐钝的人?霍云心想,如果是的话,这乐善再不可能找到他, 嘴里问道:“你为何这样认为?”
    “我这阵子协同大理寺调查此案,前前后后跑了多少户人家,京城附近都找了个遍, 哪里有胆子这么大的盗匪!倒是问及与鲁左参议来往的官员, 你猜怎么着, 其中有个马御史,曾是顾万钟的下属……”顾万钟还未定罪,仍关押在牢里,这马御史看着与库银案没有关联,但谁想到又是认识鲁左参议的,“他们指不定都是一伙人,那么,没猜错的话,这鲁左参议可能是想背叛秦瑀,被灭口了。”
    “也是为了杀鸡儆猴吧?”霍云不屑道,“只穷途末路,他能一时震慑住这些同党,再往后呢?”
    “再往后他怕是要起兵了。”
    起兵是不可能让他起的,哪怕冒险也得把秦瑀的这些兵马在西州直接围杀。
    当然,能投降就更好了。
    朝忠此时走过来,向乐善禀告:“夫人派人去衙门找您,问您晚上可回去用饭。”
    “不回,”乐善道,“我忙着呢。”
    新婚燕尔,再忙也应该抽时间吃个饭吧?霍云想起宋春汐说得,宋春菲对乐善极为满意,他总觉得有点奇怪:“我看你还是回去吧,把手头事情先放一放。”
    乐善奇怪:“吃饭又不是要紧事,哪日不能吃?”
    “可你不是才成亲吗?”
    乐善笑了:“云璈,你成亲那阵子也没见你把手头事情放一放啊。”
    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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