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板在买下《星月报》的第二天就过来巡查,顺便委任新的高管。所有幸存下来的旧人只见新老板是坐着轮椅被人推进来的,但是没有敢和他对视,也不敢对他有任何轻视。
莉莉·科恩斯推着赵景和进了《星月报》在费城的总部大楼,身后跟着他带过来的当接盘侠的属下。赵景和当着《星月报》的老人说了一些客套话,随后摆摆手把场子撂给属下了。莉莉·科恩斯随后把赵景和推进了已经空出来的高管办公室。
《星月报》倒是会挑地方,这楼不是在费城的闹市中心,但位置也不错。写字楼建得非常高,《星月报》的编辑部在六十几层,从这里能俯瞰整个费城。
莉莉·科恩斯放在西服上衣口袋的手机响起,她接起来,眼睛闪了一下,用手捂住手机话筒低声对赵景和说:“是亚当·兰考先生来的电话,您要接吗。”
赵景和点头,莉莉·科恩斯便把手机递给他。
“喂,你好。”
赵景和普一发声,电话那头就传过来了小声的啜泣。
“ivan,真的不是我,我可以发誓,我绝对没有想要陷害gavin的意思。”亚当·兰考的声音是婉转又带着委屈。赵景和没应声。亚当·兰考哭得更是急促。赵景和就这么举着电话听亚当·兰考哭,也没有安慰的意思。他透过落地窗的玻璃远望费城的蓝天,想着亚当·兰考这个名字,居然已经忘了和这个名字对应的人脸了。他心里冒出一点怒气来,想着亚当·兰考算什么东西,居然敢在他眼皮子底下耍心眼。要不是亚当·兰考背后有劳伦斯,他现在哪还有闲情逸致给赵景和打电话哀哭。
“别考验我的耐心,兰考先生。虽然我和劳伦斯是朋友,但并不代表我拿你没办法。”
电话那边亚当·兰考噎个嗝,哭泣的声音一抽一抽的。
“帮我向劳伦斯问个好。”赵景和说着,掐断了电话。然后把手机还给莉莉·科恩斯。
“boss,就这么算了?”
赵景和严重泛起一股刺骨的冷意:“怎么可能。”
——————————
亚当·兰考满脸泪痕地挂断电话,一边穿着酒红色浴袍的劳伦斯端了两杯红酒走过来,递给亚当·兰考一杯。亚当摇头,劳伦斯便把酒杯放在了茶几上。
“我的小亚当,我早就告诉过你,不要去惹伊凡,他脾气不好。”劳伦斯嘴角挂着一个滑腻腻的笑,空出来的手将亚当一揽,揽进自己的怀里。大拇指不轻不重地摩擦亚当的耳背。
“怎么,还以为伊凡对你留有旧情?”劳伦斯哈哈大笑起来,揉压亚当耳背的手指越发用力,亚当疼得皱眉,却还是乖巧地依偎在劳伦斯怀里不做声。在劳伦斯无法看到的地方,亚当一双眼睛透出浓浓的不甘心和狠毒。
他心里狠狠念着gavin·lin,越发对林楚西愤恨起来。当初在孟家宴会,林楚西撞见他和赵景和的争吵,而他当时因为差点把赵景和推下阶梯吓得完全懵了,这个初见完全不美妙。林楚西出生豪门,本来完全不是他这种靠着攀金主大腿的小模特能惹得起的。可该死的,林楚西不应该招惹赵景和!
亚当以前确实是因为赵景和的钱和权势爬上他的床的,但越到后来他就越来越无法自拔,即使最后赵景和毫不留情地把他抛弃,和他断了那些关系,他还是走不出这份感情。他爱赵景和,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要爱,他绝对无法容忍赵景和身边有任何能够取代他的人。
这一次事件的背后主谋的确是他,《风之旅人》演员的消息也是他卖给《星月报》的,甚至于这场掐架大战能扯得这么久也有他雇佣的水军的功劳。但他完全没想到自己居然暴露得这么快!而且赵景和居然直接从克拉尔传媒集团把《星月报》给摘了出来!
亚当抱住劳伦斯,在他胸口蹭了蹭,:“劳伦斯,你会帮我的,对吗。”
“没错,我的小亚当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劳伦斯低头在亚当额上亲吻一下,随后仰头一口将酒杯内红酒喝干,眼神却冷冷的,只不过亚当靠在劳伦斯怀里,根本就看不到劳伦斯此刻的神色。
“谢谢,亲爱的。”亚当一下跃起,抱住劳伦斯疯狂深吻起来。闭上眼睛,任由劳伦斯疯狂略去他的口腔。
林楚西,我不会放过你的。
——————————————
远在澳大利亚的林楚西自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亚当·兰考列入了黑名单,他甚至不知道,因为这场掐架大战,他和即将要公演电影下半部戏份的罗伯特·肯斯已经完全没了和平相处的理由。
☆、第三十六章
《风之旅人》所改编的电影很忠实原著,就连剧本也是跟着游戏的五个不同章节分别作分镜剧本处理的,所以换句话说,这个电影很像是两个人的冒险之旅,后期特效处理过后跟着看则会更像在看一幅幅原画师画出来的美图。而按照这样的章节划分,艾伦·斯洛文罗尼的戏份比起罗伯特·肯斯的还要多,因为他是到了第四章节的初段才离开的,而罗伯特·肯斯所扮演的旅人却是在第三章节的末段才出现。
剧组早在拍完第一章节的沙漠场景戏份后就立刻马不停蹄开拔去日内瓦,在那里的室内特效摄影棚里拍第二章节和第三章节,地底雷暴世界和温柔浩淼的水下世界。顺便去霞慕尼小镇取景勃朗峰。
“来,gavin,闭上眼睛不要睁开。”化妆师的声音在林楚西耳边响起,林楚西很快便顺从地闭上眼睛。之前还在沙漠拍戏的时候虽然做了很多防晒和美白措施,但还是不可避免的晒黑了。好在没把皮肤晒成一截黑一截白,定妆的时候也考虑到这个现实因素故意把他的皮肤弄得有点黑,现在只要稍微打点粉底就可以了。
林楚西鼻子灵敏,天生闻不得化妆品的味道,每次上妆都像打仗,惹得化妆师们纷纷打趣捉弄,喜欢那腮红刷刷他鼻头。林楚西那叫一个敢怒不敢言。
“不要捉弄他了,斯塔克。他待会可是要生气了,他一生气,你们就没得梅汁解馋。”坐一旁让造型师弄发型,自己翻着份杂志聊胜于无的艾伦·斯洛文罗尼插嘴。
明明是男性却带着点妖气的斯塔克哎呦一声,笑嘻嘻地把腮红刷转个方向落在林楚西脸颊,一点也没歉意地说:“我们的gavin才不会如此小心眼的,对吗。”
“还是艾伦好,哼!”
林楚西那手肘给了斯塔克一个手肘,表示他非常小心眼。要不是他现在闭着眼睛,估计得狂翻白眼了。斯塔克哈哈大笑,根本就不计较林楚西动手。他们这几个人已经混得相当熟了。
他和艾伦·斯洛文罗尼的关系因为大卫而有了做火箭上升的势头。林楚西没想到自己和大卫鼓捣出来的中国小吃很得艾伦·斯洛文罗尼的欢心,甚至不耻下问地过来讨要制作方法。林楚西于是顺水推舟和艾伦·斯洛文罗尼做了一堆好食友,这么一来两个人聊天的话题就多了。尤其是在他们离开维多利亚大沙漠之后,斯洛文罗尼甚至带着林楚西翘班去旁边的城市扫荡小吃街。
在好吃友面前,职业,身份,什么都是浮云,能一起逛街吃美食才是真理。
当然他们一个不小心被当地晃悠的狗仔拍到照片,澳大利亚娱乐报纸乐开了怀,林楚西和艾伦·斯洛文罗尼的粉丝不就之前还因为《星月报》有点小矛盾,现在这偷拍照一出来,货真价实证明人正主根本就关系好得不得了。本命关系好,底下的粉丝自然化干戈为玉帛,转身变成好姐妹了。
等他们回剧组,免不了被范哲·希克斯骂一顿。
或许是因为在电影里,林楚西和艾伦·斯洛文罗尼扮演的旅人就像前行者和引导者。
艾伦·斯洛文罗尼所扮演的旅人穿一身白色斗篷,上面繁复精美的绣金玟和长至脚踝拖在地面上的围巾无不昭示他是一个前辈,一个比主角要经验丰富得都的人。懵懂的红衣旅人在他面前就像什么都不懂的婴儿,白衣旅人教他姿态优美地飞翔,教他在陡峭的沙坡上灵巧地滑沙,教他如何躲避石龙的探查。虽然红衣旅人经常因为跟不上、走错路、摔跟头被白衣旅人鄙视,虽然白衣旅人总是高傲地甩斗篷抽他小腿,一不顺心就瞪他,但依旧会别扭地在他迷路时回来找他,走在他面前为他挡风,担心他被飓风刮跑拿围巾缠住他的腰。
艾伦·斯洛文罗尼入戏太深,不知不觉把戏里关照爱护红衣旅人的那种心情延续进了现实。他确实很有当长辈的魄力和细腻,或许是因为他身边跟着侄子,又或许是他原本就享受这种照顾孩子的感觉。维护某个人,当他的保护伞,但又不至于溺爱,不管是在电影里还是现实中。
………………………………
红衣旅人呼扇一下衣袖,浮力托着他往上飞,很快他便钻出了水面。这些液体可以帮助他恢复完整围巾上的符文力量,所以根本不用担心飞到半空中就掉下来。这个水底世界泛着淡金色朦胧的光,水面上漂浮着淡淡的金红色雾气,包笼遥远的黑暗和悬浮在空中的一座又一座从附近岩壁伸展出来的石台。那些石台上燃着暖黄的雕花灯笼,耸立在水中的一个个巨型八角柱子,从他内部发出温暖美好的光亮。从天顶用细腻的铁链垂下圆环网,贴脸上绑着小巧的烛台,烛台上燃着金红的火焰。
有巨大的符文经幡鱼从水底跃起,又或者快速在旅人们身边游过。这些符文鱼只是红色经幡搭建出来了大体的骨架,内里是中空的,所以旅人时常在它们的肚中穿过而其不自知。
红衣旅人虽然喜欢这些大个子,却不敢随便乱走,紧紧跟在白衣旅人的身后。他看着距离他半个身子远的白衣旅人飘渺空灵的飞翔姿势,再看自己的笨拙,忍不住垮下脸来。
白衣旅人回头扫他一眼,亮起一道钟鸣声,甩在身后的白色符文围巾像是有意识一般飘向红衣旅人,圈住他身子瞬间便将他拖至身侧。红衣旅人有点小不高兴地撇嘴。
白衣旅人带着他站在一条符文鱼身子上,符文鱼摇晃着长长的红绸尾巴载着他们飞上一座石台,随后这符文鱼倏然解体,散开一条条巨型红色经幡,连起了那些高低错落的高中石台。那些红色经幡上的符文闪烁着淡淡的金光,这光照亮远处朦胧的黑暗,好似带着从深山传来的古老梵语,驱散一切迷茫和无知。这连起的符文之路,便是通往最高经阁的道路。
白衣旅人率先踏上去,红衣旅人左瞧瞧右瞧瞧最后才恋恋不舍地小跑着跟上。
他们顺着符文经幡搭建的桥走上这座巨塔的最高处,点亮石台的壁画。壁画闪过一层光,随后射出一道立方形的光柱照向对出。旅人们转身便看到原本虚无之地浮现了一座八角石台,上面立着祭祀柱。随着这道光柱的亮起,巨塔中八角石台所对应的墙壁一层一层亮起浩大的金红色光芒,无数金色符文像夜空中的繁星般挂在天花板上。更远的地方,一座巨大的高门耸立。
红衣旅人和白衣旅人飞至那八角石台,走进位于正中央的的雕刻处。天花板上无数符文想被吸引一般飞至他们脚下,一团越见庞大的白光从他们脚底浮现。红衣旅人有点惊慌地下意识扭头去看身边的白衣旅人。白衣旅人难得朝他微笑,抬起手拍拍他的头让他安心。白光将他们的视线隔离前,红衣旅人只能看到白衣旅人略带孤寂的眼神。
白光落下后,红衣旅人发现他依旧在这巨塔中,只不过身边站着的人换成了一个巨大的足有四人高,带着古怪面具的白衣旅人。它长袖一挥,四周场景一变,脚底景物完全消失,巨塔也消失不见,四周的黑暗中亮起了一面面连接起来的壁画。红衣旅人仔细看了,那壁画上描绘的正是从那漫漫黄沙开始的他,以及接下来他遇到的白衣。
他们穿越沙漠,在一片金黄的阳光中划过古老都城的神殿走廊;他们深入地下,遭遇飓风和雷暴,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躲避石龙的探照灯;他们跃出被海水淹没的祭祀神塔;他们走过了无数危险和迷途,这是他们所走过的路,是他们相伴的证明。壁画却并没有在这里结束,然后他们便和圣山近在咫尺,来到了圣山的山脚。这里会有无尽的狂风、大雪和寒冷,有陡峭的高山和危险的悬崖小路,还有深可末至膝盖的积雪。
壁画最后,两个旅人倒在风中,沉睡于大雪里。
如果继续走下去就会死,你还要继续吗?
红衣旅人仰望这壁画,却又绽放出笑容。
是的,我要继续。我想到圣山去,我要到圣山去。我的同伴一定和我有相同的想法,我不愿意他孤身一人受这严寒,如果最后的结果是我们会埋葬在雪山里,那至少我们最后还在一起。
巨大的白衣旅人不点头也不摇头,它再一次挥动衣袖,周围场景尽数褪去,红衣旅人发现自己又重新回到了巨塔中,率先看到白衣同伴半是期待,半是挣扎的眼神。
红衣旅人大笑着朝他挥手。
不要担心,我不会抛弃你,我们会一起走到圣山,我们得一起。
巨型高门轰隆一声向两旁敞开大门,有刺骨的寒风从门外吹来,旅人们红色白色符文围巾在这风中交织缠绵,翩翩起舞。
他们安静对视一眼,默契地并肩而行,迎着这寒风走向另一个世界。
那里天空是暗淡的,一切都被冰封。脚踩在雪地里会发出不算好听的响声。远方圣山发出的光指引着他们。
白衣旅人不让红衣旅人走远,他们依偎在一起,逐渐从围巾尾巴蔓延而上的霜冻便会咯吱咯吱碎裂开。寒风在狭小的山道摩擦出恐怖的声音,像人濒死前的叫喊。他们逆着风,走得很慢。好不容易走出山道,前面却是更为广袤无垠的雪地。数条巨大的石龙游弋在空中,从他们嘴巴发出一个辐射型的灯光,如果旅人们被这个搜寻灯找到,石龙便会直接攻击他们,绝无生路。
这个石龙是旅人们内战时创造出来的生物,它能够吞噬符文的力量。远古时期,旅人先祖通过手机符文力量创建了文明,随后发生分歧的旅人先祖们爆发了战争,却几乎所有族人都死在这种怪物手中。所有的繁荣和文明都因此覆灭,汇聚起来的符文重新回到游离状态,飘荡在世间。旅人们在路途中所搜集的红色符文经幡则是那些死在各地的先辈们身体里四散出去的力量。他们为后人垒起了一阶又一阶通往圣山的台阶。
只要能够躲避开这些石龙发出的搜寻灯,最大的危险就算过去。可是他们却小瞧了环境的力量。
风太大了,他们不止行走艰难,就连想要即使避开靠近的石龙也不轻易。雪地就像生出了无数藤蔓抓住他们的脚。搜寻灯扫过来,红衣旅人惊恐地看到那明亮地灯光在自己身上滤过,他能感觉到一股疼入骨髓的痛楚,痛得他脸色煞白完全无法动弹。却又是被人一推,滚出这道光圈范围。只听得背后一声巨大龙啸,红衣旅人转身目瞪口呆地看到白衣旅人一脸痛楚地站在光圈内,飞速而至的石龙张开大嘴瞬间将他吞入腹中,掀起的烈风化成片片刀锋,在红衣旅人脸上割出一道血痕。这一切只不过发生在一眨眼间。白色的围巾从石龙身体缝隙飞出,红衣旅人抬手想要抓住,却见那围巾啪一声碎裂在空中,就像红衣旅人茫然的眼泪,悄无声息地破碎。无数流光从碎片中竞相飞跃而出,在天空中盘旋着被石龙全部吞走。
石龙满足遁走,独留呼啸寒风,如雷霆鼓鼓响彻红衣旅人耳边。
红衣旅人的围巾开始一寸寸结冰,风雾冻住他的眼眸,绿色在沉寂。他有那么一瞬间的无所适从,随后便快速地走到岩石底下躲避大风,艰难往上走。冰冷的风迎面吹来,红色斗篷被风吹得胡乱飞舞着,上面的符文黯淡无光,整件斗篷都像是涂了一层灰浆,渐渐暗沉下去。
会帮他挡风的人已经不在了,是啊,不在了。
会牵着他走的人已经不在了,是啊,不在了。
眼泪安静地落下,就好像只是下了一场雨。
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的声音,他穿白色绣金玟斗篷很好看,却喜欢用斗篷下摆抽人,是个坏脾气的家伙。但是还没有告诉他,很高兴能和他相遇啊。
一直以为一定能够一起走到圣山,就算死也可以死在一起,可是为什么……
别抛下我一个人啊……
红衣旅人的围巾已经被完全冻住,死气沉沉。他感觉到生命力在消散,无力地倒在悬崖小道的路口。
风雪拍打在峭壁上,宛如一曲安魂送终歌。
不甘心!怎么可能甘心……
但他已经穷途末路,油尽灯枯了……
……………………
艾伦·斯洛文罗尼终于杀青,临了却没急着走,而是在罗伯特·肯斯来了与其打过招呼后才离开。无意间听到他助理小小抱怨明明行程排得那么满还要在这里浪费时间。林楚西心里很感激艾伦·斯洛文罗尼,他知道艾伦是想告诉罗伯特·肯斯,他和林楚西关系不错,让他别那么有恃无恐地欺负新人。不过这貌似没起到什么压制的作用,然而激起了罗伯特·肯斯更强的敌意。
具体表现在罗伯特·肯斯来剧组的第一天就和他开战了。
☆、第三十七章
罗伯特·肯斯很大牌,非常大牌,这不仅仅体现在他的拍片薪酬上。事实上罗伯特·肯斯如今正如日中天、红得发紫,四十岁以下的欧美男演员没有谁比他能捞金,他有资格大牌。林楚西再一次见到罗伯特·肯斯的时候他正蹲在片场的角落里看剧本,穿着松松垮垮的迷彩衣裤,头上斜戴了顶树叶纹黑色鸭舌帽。没有化妆,脸上还带着熬夜的黑眼圈,因为一个上午都进入不了状态,拍一条单人戏都ng十几次,被怒火中烧的范哲·希克斯罚去蹲墙角反思。
罗伯特·肯斯驾临片场,身后跟着浩浩荡荡的随行人员,一个经纪人,两个助理经纪人,七个生活助理,瞬间吸引了全片场工作人员的注意。
林楚西蹲得腿酸了站起来揉揉小腿肌肉,他感觉到有不友好的目光像探照灯一眼扎在他后背,他回过头去看,看到罗伯特·肯斯站在不远处用一种非常微妙的眼神看他。怎么形容呢,大概就看小丑的眼神,一边带着傲慢的鄙视,一边又期待你到底能怎么蹦跶。林楚西在心里冷笑一声,和罗伯特·肯斯打招呼,既不冷淡也谈不上多热情。罗伯特没搭理他,径直走向片场属于他的休息室。这一下全剧组的人都知道了,罗伯特·肯斯和林楚西关系肯定很不好,不然就算初次见面的两个演员需要演对手戏也不会一方打招呼一方不理不睬。职业素养高的演员一般不会把现实里的私人恩怨带进戏里,但是谁说的清楚在摄像机都拍不到的地方,仇敌们会不会已经在暗中厮杀。更何况,两个不对盘的大牌待同一个剧组,不用发生什么口角,光是对一切是否平等对待的敏感度就够让剧组鸡飞狗跳了。所以选角顾问非特殊情况不会向导演推荐两个明显不合的演员在一起合作。
剧组里大部分人都知道双方粉丝几个月前发生了一段小不愉快,闹得人竟皆知,但也没想到罗伯特·肯斯会这么敌视林楚西。说起来林楚西和罗伯特·肯斯只不过见过两次面而已,关系就已经变得如此僵持不下,倒有点飞来横祸的感觉。
罗伯特·肯斯对林楚西的不满如此明显,剧组里有一些工作人员看他的眼神都不对经了。原本愿意和他聊天说笑的人也不经常打闹了,大家貌似都对他避而远之。这个圈子本来就是这样,没有帮着金大腿一起欺负你已经是仁至义尽,要是还想着别人会为了你一个新人而得罪当红影帝,那是天真到让人发笑。
林楚西也没多大所谓,两面三刀的墙头草海了去,他没必要和这些人生气,等他功成名就的那一天,这些人恐怕是最会诚惶诚恐过来讨好他的,所以现在他们越是不理睬自己越是疏离自己,以后他们就会越后悔,这样看起来不是更有意思吗。若是真心朋友,也不会因为这个影帝那个影后的不对付就不再来往。而且,他又不是第一天见到这种情况,太熟悉了。只不过前世的他毫无反抗之力,现在那就说不一定了。
范哲·希克斯招呼他和罗伯特·肯斯过去说戏,这个意思明显是不打算让罗伯特·肯斯有个歇息的时间。
下一场要拍罗伯特·肯斯所扮演的黑衣旅人的出场。
如果说艾伦·斯洛文罗尼所扮演的白衣旅人代表着引导者和无私奉献者,林楚西所扮演的红衣旅人是被引导的传承者的话,那么黑衣旅人则更像是游弋于旅途中,独来独往的独行者。
他的出场很狼狈,就连黑色斗篷都是破破烂烂的,但是斗篷上的符文却异常光亮,非常有活力。绣在他斗篷下摆的金色符文数量甚至比白衣旅人还要多。他很强,但很不好相处。
莉莉·科恩斯推着赵景和进了《星月报》在费城的总部大楼,身后跟着他带过来的当接盘侠的属下。赵景和当着《星月报》的老人说了一些客套话,随后摆摆手把场子撂给属下了。莉莉·科恩斯随后把赵景和推进了已经空出来的高管办公室。
《星月报》倒是会挑地方,这楼不是在费城的闹市中心,但位置也不错。写字楼建得非常高,《星月报》的编辑部在六十几层,从这里能俯瞰整个费城。
莉莉·科恩斯放在西服上衣口袋的手机响起,她接起来,眼睛闪了一下,用手捂住手机话筒低声对赵景和说:“是亚当·兰考先生来的电话,您要接吗。”
赵景和点头,莉莉·科恩斯便把手机递给他。
“喂,你好。”
赵景和普一发声,电话那头就传过来了小声的啜泣。
“ivan,真的不是我,我可以发誓,我绝对没有想要陷害gavin的意思。”亚当·兰考的声音是婉转又带着委屈。赵景和没应声。亚当·兰考哭得更是急促。赵景和就这么举着电话听亚当·兰考哭,也没有安慰的意思。他透过落地窗的玻璃远望费城的蓝天,想着亚当·兰考这个名字,居然已经忘了和这个名字对应的人脸了。他心里冒出一点怒气来,想着亚当·兰考算什么东西,居然敢在他眼皮子底下耍心眼。要不是亚当·兰考背后有劳伦斯,他现在哪还有闲情逸致给赵景和打电话哀哭。
“别考验我的耐心,兰考先生。虽然我和劳伦斯是朋友,但并不代表我拿你没办法。”
电话那边亚当·兰考噎个嗝,哭泣的声音一抽一抽的。
“帮我向劳伦斯问个好。”赵景和说着,掐断了电话。然后把手机还给莉莉·科恩斯。
“boss,就这么算了?”
赵景和严重泛起一股刺骨的冷意:“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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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兰考满脸泪痕地挂断电话,一边穿着酒红色浴袍的劳伦斯端了两杯红酒走过来,递给亚当·兰考一杯。亚当摇头,劳伦斯便把酒杯放在了茶几上。
“我的小亚当,我早就告诉过你,不要去惹伊凡,他脾气不好。”劳伦斯嘴角挂着一个滑腻腻的笑,空出来的手将亚当一揽,揽进自己的怀里。大拇指不轻不重地摩擦亚当的耳背。
“怎么,还以为伊凡对你留有旧情?”劳伦斯哈哈大笑起来,揉压亚当耳背的手指越发用力,亚当疼得皱眉,却还是乖巧地依偎在劳伦斯怀里不做声。在劳伦斯无法看到的地方,亚当一双眼睛透出浓浓的不甘心和狠毒。
他心里狠狠念着gavin·lin,越发对林楚西愤恨起来。当初在孟家宴会,林楚西撞见他和赵景和的争吵,而他当时因为差点把赵景和推下阶梯吓得完全懵了,这个初见完全不美妙。林楚西出生豪门,本来完全不是他这种靠着攀金主大腿的小模特能惹得起的。可该死的,林楚西不应该招惹赵景和!
亚当以前确实是因为赵景和的钱和权势爬上他的床的,但越到后来他就越来越无法自拔,即使最后赵景和毫不留情地把他抛弃,和他断了那些关系,他还是走不出这份感情。他爱赵景和,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要爱,他绝对无法容忍赵景和身边有任何能够取代他的人。
这一次事件的背后主谋的确是他,《风之旅人》演员的消息也是他卖给《星月报》的,甚至于这场掐架大战能扯得这么久也有他雇佣的水军的功劳。但他完全没想到自己居然暴露得这么快!而且赵景和居然直接从克拉尔传媒集团把《星月报》给摘了出来!
亚当抱住劳伦斯,在他胸口蹭了蹭,:“劳伦斯,你会帮我的,对吗。”
“没错,我的小亚当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劳伦斯低头在亚当额上亲吻一下,随后仰头一口将酒杯内红酒喝干,眼神却冷冷的,只不过亚当靠在劳伦斯怀里,根本就看不到劳伦斯此刻的神色。
“谢谢,亲爱的。”亚当一下跃起,抱住劳伦斯疯狂深吻起来。闭上眼睛,任由劳伦斯疯狂略去他的口腔。
林楚西,我不会放过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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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澳大利亚的林楚西自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亚当·兰考列入了黑名单,他甚至不知道,因为这场掐架大战,他和即将要公演电影下半部戏份的罗伯特·肯斯已经完全没了和平相处的理由。
☆、第三十六章
《风之旅人》所改编的电影很忠实原著,就连剧本也是跟着游戏的五个不同章节分别作分镜剧本处理的,所以换句话说,这个电影很像是两个人的冒险之旅,后期特效处理过后跟着看则会更像在看一幅幅原画师画出来的美图。而按照这样的章节划分,艾伦·斯洛文罗尼的戏份比起罗伯特·肯斯的还要多,因为他是到了第四章节的初段才离开的,而罗伯特·肯斯所扮演的旅人却是在第三章节的末段才出现。
剧组早在拍完第一章节的沙漠场景戏份后就立刻马不停蹄开拔去日内瓦,在那里的室内特效摄影棚里拍第二章节和第三章节,地底雷暴世界和温柔浩淼的水下世界。顺便去霞慕尼小镇取景勃朗峰。
“来,gavin,闭上眼睛不要睁开。”化妆师的声音在林楚西耳边响起,林楚西很快便顺从地闭上眼睛。之前还在沙漠拍戏的时候虽然做了很多防晒和美白措施,但还是不可避免的晒黑了。好在没把皮肤晒成一截黑一截白,定妆的时候也考虑到这个现实因素故意把他的皮肤弄得有点黑,现在只要稍微打点粉底就可以了。
林楚西鼻子灵敏,天生闻不得化妆品的味道,每次上妆都像打仗,惹得化妆师们纷纷打趣捉弄,喜欢那腮红刷刷他鼻头。林楚西那叫一个敢怒不敢言。
“不要捉弄他了,斯塔克。他待会可是要生气了,他一生气,你们就没得梅汁解馋。”坐一旁让造型师弄发型,自己翻着份杂志聊胜于无的艾伦·斯洛文罗尼插嘴。
明明是男性却带着点妖气的斯塔克哎呦一声,笑嘻嘻地把腮红刷转个方向落在林楚西脸颊,一点也没歉意地说:“我们的gavin才不会如此小心眼的,对吗。”
“还是艾伦好,哼!”
林楚西那手肘给了斯塔克一个手肘,表示他非常小心眼。要不是他现在闭着眼睛,估计得狂翻白眼了。斯塔克哈哈大笑,根本就不计较林楚西动手。他们这几个人已经混得相当熟了。
他和艾伦·斯洛文罗尼的关系因为大卫而有了做火箭上升的势头。林楚西没想到自己和大卫鼓捣出来的中国小吃很得艾伦·斯洛文罗尼的欢心,甚至不耻下问地过来讨要制作方法。林楚西于是顺水推舟和艾伦·斯洛文罗尼做了一堆好食友,这么一来两个人聊天的话题就多了。尤其是在他们离开维多利亚大沙漠之后,斯洛文罗尼甚至带着林楚西翘班去旁边的城市扫荡小吃街。
在好吃友面前,职业,身份,什么都是浮云,能一起逛街吃美食才是真理。
当然他们一个不小心被当地晃悠的狗仔拍到照片,澳大利亚娱乐报纸乐开了怀,林楚西和艾伦·斯洛文罗尼的粉丝不就之前还因为《星月报》有点小矛盾,现在这偷拍照一出来,货真价实证明人正主根本就关系好得不得了。本命关系好,底下的粉丝自然化干戈为玉帛,转身变成好姐妹了。
等他们回剧组,免不了被范哲·希克斯骂一顿。
或许是因为在电影里,林楚西和艾伦·斯洛文罗尼扮演的旅人就像前行者和引导者。
艾伦·斯洛文罗尼所扮演的旅人穿一身白色斗篷,上面繁复精美的绣金玟和长至脚踝拖在地面上的围巾无不昭示他是一个前辈,一个比主角要经验丰富得都的人。懵懂的红衣旅人在他面前就像什么都不懂的婴儿,白衣旅人教他姿态优美地飞翔,教他在陡峭的沙坡上灵巧地滑沙,教他如何躲避石龙的探查。虽然红衣旅人经常因为跟不上、走错路、摔跟头被白衣旅人鄙视,虽然白衣旅人总是高傲地甩斗篷抽他小腿,一不顺心就瞪他,但依旧会别扭地在他迷路时回来找他,走在他面前为他挡风,担心他被飓风刮跑拿围巾缠住他的腰。
艾伦·斯洛文罗尼入戏太深,不知不觉把戏里关照爱护红衣旅人的那种心情延续进了现实。他确实很有当长辈的魄力和细腻,或许是因为他身边跟着侄子,又或许是他原本就享受这种照顾孩子的感觉。维护某个人,当他的保护伞,但又不至于溺爱,不管是在电影里还是现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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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旅人呼扇一下衣袖,浮力托着他往上飞,很快他便钻出了水面。这些液体可以帮助他恢复完整围巾上的符文力量,所以根本不用担心飞到半空中就掉下来。这个水底世界泛着淡金色朦胧的光,水面上漂浮着淡淡的金红色雾气,包笼遥远的黑暗和悬浮在空中的一座又一座从附近岩壁伸展出来的石台。那些石台上燃着暖黄的雕花灯笼,耸立在水中的一个个巨型八角柱子,从他内部发出温暖美好的光亮。从天顶用细腻的铁链垂下圆环网,贴脸上绑着小巧的烛台,烛台上燃着金红的火焰。
有巨大的符文经幡鱼从水底跃起,又或者快速在旅人们身边游过。这些符文鱼只是红色经幡搭建出来了大体的骨架,内里是中空的,所以旅人时常在它们的肚中穿过而其不自知。
红衣旅人虽然喜欢这些大个子,却不敢随便乱走,紧紧跟在白衣旅人的身后。他看着距离他半个身子远的白衣旅人飘渺空灵的飞翔姿势,再看自己的笨拙,忍不住垮下脸来。
白衣旅人回头扫他一眼,亮起一道钟鸣声,甩在身后的白色符文围巾像是有意识一般飘向红衣旅人,圈住他身子瞬间便将他拖至身侧。红衣旅人有点小不高兴地撇嘴。
白衣旅人带着他站在一条符文鱼身子上,符文鱼摇晃着长长的红绸尾巴载着他们飞上一座石台,随后这符文鱼倏然解体,散开一条条巨型红色经幡,连起了那些高低错落的高中石台。那些红色经幡上的符文闪烁着淡淡的金光,这光照亮远处朦胧的黑暗,好似带着从深山传来的古老梵语,驱散一切迷茫和无知。这连起的符文之路,便是通往最高经阁的道路。
白衣旅人率先踏上去,红衣旅人左瞧瞧右瞧瞧最后才恋恋不舍地小跑着跟上。
他们顺着符文经幡搭建的桥走上这座巨塔的最高处,点亮石台的壁画。壁画闪过一层光,随后射出一道立方形的光柱照向对出。旅人们转身便看到原本虚无之地浮现了一座八角石台,上面立着祭祀柱。随着这道光柱的亮起,巨塔中八角石台所对应的墙壁一层一层亮起浩大的金红色光芒,无数金色符文像夜空中的繁星般挂在天花板上。更远的地方,一座巨大的高门耸立。
红衣旅人和白衣旅人飞至那八角石台,走进位于正中央的的雕刻处。天花板上无数符文想被吸引一般飞至他们脚下,一团越见庞大的白光从他们脚底浮现。红衣旅人有点惊慌地下意识扭头去看身边的白衣旅人。白衣旅人难得朝他微笑,抬起手拍拍他的头让他安心。白光将他们的视线隔离前,红衣旅人只能看到白衣旅人略带孤寂的眼神。
白光落下后,红衣旅人发现他依旧在这巨塔中,只不过身边站着的人换成了一个巨大的足有四人高,带着古怪面具的白衣旅人。它长袖一挥,四周场景一变,脚底景物完全消失,巨塔也消失不见,四周的黑暗中亮起了一面面连接起来的壁画。红衣旅人仔细看了,那壁画上描绘的正是从那漫漫黄沙开始的他,以及接下来他遇到的白衣。
他们穿越沙漠,在一片金黄的阳光中划过古老都城的神殿走廊;他们深入地下,遭遇飓风和雷暴,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躲避石龙的探照灯;他们跃出被海水淹没的祭祀神塔;他们走过了无数危险和迷途,这是他们所走过的路,是他们相伴的证明。壁画却并没有在这里结束,然后他们便和圣山近在咫尺,来到了圣山的山脚。这里会有无尽的狂风、大雪和寒冷,有陡峭的高山和危险的悬崖小路,还有深可末至膝盖的积雪。
壁画最后,两个旅人倒在风中,沉睡于大雪里。
如果继续走下去就会死,你还要继续吗?
红衣旅人仰望这壁画,却又绽放出笑容。
是的,我要继续。我想到圣山去,我要到圣山去。我的同伴一定和我有相同的想法,我不愿意他孤身一人受这严寒,如果最后的结果是我们会埋葬在雪山里,那至少我们最后还在一起。
巨大的白衣旅人不点头也不摇头,它再一次挥动衣袖,周围场景尽数褪去,红衣旅人发现自己又重新回到了巨塔中,率先看到白衣同伴半是期待,半是挣扎的眼神。
红衣旅人大笑着朝他挥手。
不要担心,我不会抛弃你,我们会一起走到圣山,我们得一起。
巨型高门轰隆一声向两旁敞开大门,有刺骨的寒风从门外吹来,旅人们红色白色符文围巾在这风中交织缠绵,翩翩起舞。
他们安静对视一眼,默契地并肩而行,迎着这寒风走向另一个世界。
那里天空是暗淡的,一切都被冰封。脚踩在雪地里会发出不算好听的响声。远方圣山发出的光指引着他们。
白衣旅人不让红衣旅人走远,他们依偎在一起,逐渐从围巾尾巴蔓延而上的霜冻便会咯吱咯吱碎裂开。寒风在狭小的山道摩擦出恐怖的声音,像人濒死前的叫喊。他们逆着风,走得很慢。好不容易走出山道,前面却是更为广袤无垠的雪地。数条巨大的石龙游弋在空中,从他们嘴巴发出一个辐射型的灯光,如果旅人们被这个搜寻灯找到,石龙便会直接攻击他们,绝无生路。
这个石龙是旅人们内战时创造出来的生物,它能够吞噬符文的力量。远古时期,旅人先祖通过手机符文力量创建了文明,随后发生分歧的旅人先祖们爆发了战争,却几乎所有族人都死在这种怪物手中。所有的繁荣和文明都因此覆灭,汇聚起来的符文重新回到游离状态,飘荡在世间。旅人们在路途中所搜集的红色符文经幡则是那些死在各地的先辈们身体里四散出去的力量。他们为后人垒起了一阶又一阶通往圣山的台阶。
只要能够躲避开这些石龙发出的搜寻灯,最大的危险就算过去。可是他们却小瞧了环境的力量。
风太大了,他们不止行走艰难,就连想要即使避开靠近的石龙也不轻易。雪地就像生出了无数藤蔓抓住他们的脚。搜寻灯扫过来,红衣旅人惊恐地看到那明亮地灯光在自己身上滤过,他能感觉到一股疼入骨髓的痛楚,痛得他脸色煞白完全无法动弹。却又是被人一推,滚出这道光圈范围。只听得背后一声巨大龙啸,红衣旅人转身目瞪口呆地看到白衣旅人一脸痛楚地站在光圈内,飞速而至的石龙张开大嘴瞬间将他吞入腹中,掀起的烈风化成片片刀锋,在红衣旅人脸上割出一道血痕。这一切只不过发生在一眨眼间。白色的围巾从石龙身体缝隙飞出,红衣旅人抬手想要抓住,却见那围巾啪一声碎裂在空中,就像红衣旅人茫然的眼泪,悄无声息地破碎。无数流光从碎片中竞相飞跃而出,在天空中盘旋着被石龙全部吞走。
石龙满足遁走,独留呼啸寒风,如雷霆鼓鼓响彻红衣旅人耳边。
红衣旅人的围巾开始一寸寸结冰,风雾冻住他的眼眸,绿色在沉寂。他有那么一瞬间的无所适从,随后便快速地走到岩石底下躲避大风,艰难往上走。冰冷的风迎面吹来,红色斗篷被风吹得胡乱飞舞着,上面的符文黯淡无光,整件斗篷都像是涂了一层灰浆,渐渐暗沉下去。
会帮他挡风的人已经不在了,是啊,不在了。
会牵着他走的人已经不在了,是啊,不在了。
眼泪安静地落下,就好像只是下了一场雨。
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的声音,他穿白色绣金玟斗篷很好看,却喜欢用斗篷下摆抽人,是个坏脾气的家伙。但是还没有告诉他,很高兴能和他相遇啊。
一直以为一定能够一起走到圣山,就算死也可以死在一起,可是为什么……
别抛下我一个人啊……
红衣旅人的围巾已经被完全冻住,死气沉沉。他感觉到生命力在消散,无力地倒在悬崖小道的路口。
风雪拍打在峭壁上,宛如一曲安魂送终歌。
不甘心!怎么可能甘心……
但他已经穷途末路,油尽灯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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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斯洛文罗尼终于杀青,临了却没急着走,而是在罗伯特·肯斯来了与其打过招呼后才离开。无意间听到他助理小小抱怨明明行程排得那么满还要在这里浪费时间。林楚西心里很感激艾伦·斯洛文罗尼,他知道艾伦是想告诉罗伯特·肯斯,他和林楚西关系不错,让他别那么有恃无恐地欺负新人。不过这貌似没起到什么压制的作用,然而激起了罗伯特·肯斯更强的敌意。
具体表现在罗伯特·肯斯来剧组的第一天就和他开战了。
☆、第三十七章
罗伯特·肯斯很大牌,非常大牌,这不仅仅体现在他的拍片薪酬上。事实上罗伯特·肯斯如今正如日中天、红得发紫,四十岁以下的欧美男演员没有谁比他能捞金,他有资格大牌。林楚西再一次见到罗伯特·肯斯的时候他正蹲在片场的角落里看剧本,穿着松松垮垮的迷彩衣裤,头上斜戴了顶树叶纹黑色鸭舌帽。没有化妆,脸上还带着熬夜的黑眼圈,因为一个上午都进入不了状态,拍一条单人戏都ng十几次,被怒火中烧的范哲·希克斯罚去蹲墙角反思。
罗伯特·肯斯驾临片场,身后跟着浩浩荡荡的随行人员,一个经纪人,两个助理经纪人,七个生活助理,瞬间吸引了全片场工作人员的注意。
林楚西蹲得腿酸了站起来揉揉小腿肌肉,他感觉到有不友好的目光像探照灯一眼扎在他后背,他回过头去看,看到罗伯特·肯斯站在不远处用一种非常微妙的眼神看他。怎么形容呢,大概就看小丑的眼神,一边带着傲慢的鄙视,一边又期待你到底能怎么蹦跶。林楚西在心里冷笑一声,和罗伯特·肯斯打招呼,既不冷淡也谈不上多热情。罗伯特没搭理他,径直走向片场属于他的休息室。这一下全剧组的人都知道了,罗伯特·肯斯和林楚西关系肯定很不好,不然就算初次见面的两个演员需要演对手戏也不会一方打招呼一方不理不睬。职业素养高的演员一般不会把现实里的私人恩怨带进戏里,但是谁说的清楚在摄像机都拍不到的地方,仇敌们会不会已经在暗中厮杀。更何况,两个不对盘的大牌待同一个剧组,不用发生什么口角,光是对一切是否平等对待的敏感度就够让剧组鸡飞狗跳了。所以选角顾问非特殊情况不会向导演推荐两个明显不合的演员在一起合作。
剧组里大部分人都知道双方粉丝几个月前发生了一段小不愉快,闹得人竟皆知,但也没想到罗伯特·肯斯会这么敌视林楚西。说起来林楚西和罗伯特·肯斯只不过见过两次面而已,关系就已经变得如此僵持不下,倒有点飞来横祸的感觉。
罗伯特·肯斯对林楚西的不满如此明显,剧组里有一些工作人员看他的眼神都不对经了。原本愿意和他聊天说笑的人也不经常打闹了,大家貌似都对他避而远之。这个圈子本来就是这样,没有帮着金大腿一起欺负你已经是仁至义尽,要是还想着别人会为了你一个新人而得罪当红影帝,那是天真到让人发笑。
林楚西也没多大所谓,两面三刀的墙头草海了去,他没必要和这些人生气,等他功成名就的那一天,这些人恐怕是最会诚惶诚恐过来讨好他的,所以现在他们越是不理睬自己越是疏离自己,以后他们就会越后悔,这样看起来不是更有意思吗。若是真心朋友,也不会因为这个影帝那个影后的不对付就不再来往。而且,他又不是第一天见到这种情况,太熟悉了。只不过前世的他毫无反抗之力,现在那就说不一定了。
范哲·希克斯招呼他和罗伯特·肯斯过去说戏,这个意思明显是不打算让罗伯特·肯斯有个歇息的时间。
下一场要拍罗伯特·肯斯所扮演的黑衣旅人的出场。
如果说艾伦·斯洛文罗尼所扮演的白衣旅人代表着引导者和无私奉献者,林楚西所扮演的红衣旅人是被引导的传承者的话,那么黑衣旅人则更像是游弋于旅途中,独来独往的独行者。
他的出场很狼狈,就连黑色斗篷都是破破烂烂的,但是斗篷上的符文却异常光亮,非常有活力。绣在他斗篷下摆的金色符文数量甚至比白衣旅人还要多。他很强,但很不好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