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珞瑾的眼睛瞪得跟杨梅一样大:“你!你该不会看上那个女王了吧?”
    “那得看她卸了脸上的油彩之后好不好看。”
    “臭不要脸,我先不跟你计较,快想办法救花逸文,我听不懂他们说话,也不知道他被带去哪儿了。”
    慕从锦从桌上的盘子里抓了一把肉干给钱珞瑾:“他比我们安全,倒是你,赶紧多吃点东西,这里晚上会更冷。”
    听慕从锦的,一向没有坏处,钱珞瑾和慕从锦坐在一处,嘴里吃着东西,心里还是放心不下。
    “你真觉得她不会杀我们?”
    “要杀早杀了,还给你吃东西?还送你来见我?”
    “搞不懂她想干什么,又不肯跟我们合作,又不杀我们,南鸦族食物本来就紧缺,还要养着我们,她一定不知道你饭量有多大。”
    慕从锦鄙夷地看了钱珞瑾一眼:“商人的女儿,就知道钱,你也知道南鸦族苦寒,最缺的就是食物,光靠狩猎根本不足以维持他们族群的消耗,以往南鸦族人都会进山用兽皮兽药等物和关中人交换粮食,关中战乱,土地就会荒芜,你别看她嘴上说着要趁火打劫,便是抢了金银珠宝,对南鸦来说有什么用处?”
    钱珞瑾轻轻拍起了手:“班主任教育的是,这题学生明白了。”
    慕从锦很满意:“这题是个考点,一定要背下来。”
    那一晚,花逸文受尽了屈辱,南鸦族的山洞里回荡着他的啜泣和呻/吟声,由于山洞自带扩音混响,两个房间又离得不远,钱珞瑾和慕从锦静静呆坐在房里仿佛在听广播剧。
    “从频率推测,女王应该是给他吃了药。”慕从锦说道。
    “你不要给我分析!”钱珞瑾捂住耳朵,满脸恐惧,那可是她的表舅啊!
    花逸文并不是没经历过人事的少年,但是被这么粗暴对待还是第一次,难免叫声惨了些,但那惨叫声中又夹杂了别的情感,钱珞瑾在隔壁听着,恨不得自己是个聋子才好。
    “我早就觉得他有潜在的抖m倾向。”慕从锦还在淡定地推理。
    “我觉得我也是个抖m,要不然怎么会喜欢上你。”
    慕从锦听了这话倒很高兴,往钱珞瑾身边挪了挪身子,他还在看南鸦女王的藏书,像个备战高考的考生,钱珞瑾把头靠在慕从锦的肩膀上。就算落在异族手中,只要有慕从锦在身边,好像也没觉得可怕。
    不知道花逸文和南鸦女王昨晚折腾到什么时候,慕从锦和钱珞瑾就这么一起在房里坐了一整晚,钱珞瑾还好,全身重量都依靠在慕从锦身上,除了脖子落枕,没有别的毛病,不知道慕从锦是怎么熬过的这一晚。
    南鸦女王一大早就来看被关的两人,看南鸦女王精神抖擞、器宇轩昂的样子,钱珞瑾竟有种羡慕之情,这就是她梦寐以求的女尊生活啊。
    钱珞瑾向南鸦女王身后张望,没看见花逸文,虽然知道花逸文一定不会有性命之忧,还是有点担心。
    “不用看了,吾知道你们关中的男子都自视甚高,将委身于女子视为奇耻大辱,未免他寻死,吾已将他的手脚都捆住。”
    南鸦女王是个懂行的,她一直爱慕关中男人的文雅气质,以前也曾在出山口附近掳走过来采风的秀才,怎料对方因忍受不了屈居女人身下,竟以死相抗。
    “你放心,他和寻常的关中男人不一样,他没那么有‘自尊心’。”慕从锦说道。
    “你们真是群奇怪的人,寻常关中人误入吾南鸦境内都怕的要死,虽然吾让你们好吃好住,你们也要记得自己是阶下囚。”
    南鸦女王巡视了一遍自己的“囚犯”,正要走,慕从锦开口说:“关中这些年闹饥荒,流民遍地,南鸦族的日子也不好过吧?”
    南鸦女王回头,看着慕从锦,等他继续往下说,显然是被慕从锦说中。
    “就算你能从你哥哥手里拿到王位,如果南鸦族人依然吃不饱,你的位置恐怕也坐不了多久。”
    南鸦女王哼了一声,一步步走过来:“一个异族人,倒管起吾族内的事,你就不怕吾杀了你?”
    “想杀早就杀了,连我家那毫无用处的皇子妃,你都留了她性命,可见你不想杀我们。”
    突然被点名,钱珞瑾把耳朵竖起来,却听到又是让她想和离的话,就没听慕从锦夸过她!
    “哼,便是吾无心与关中做无谓的争斗,吾对你们的筹码也毫无兴趣,兄长为了黄金珠宝就不惜族内战士的性命,吾和他不一样。”
    最怕的是一个人无欲无求,只要有价码,什么都好谈。
    “女王既然也有难处,不如说说看,说不定我们也有合作的机会。”
    “吾要吾南鸦族人从此衣食无忧,你做得到么?”
    “能。”
    女王不屑地笑了:“你不要以为这里和你们关中是一样的地方,吾等久居之地,夏日酷暑,冬日严寒,正如你现在所见到的情形,没有任何菜能保存下来,只能以肉干度日。”
    虽然慕从锦总教导钱珞瑾要少说话,听到这里,钱珞瑾还是忍不住插了一句:“……你们没吃过腌酸菜吗?”
    在扣大棚技术还没有出神入化的年代,东北的人家里有两样东西在冬天必不可少,一个是酸菜缸,另一个是压在酸菜缸上的大石头。腌酸菜完美地解决了冬天吃肉没有配菜的问题,酸菜和肉一起炖煮,酸菜的酸脆鲜嫩和肉的醇厚香糯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口感鲜嫩,齿颊留香。
    “还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来的时候我明明看见附近有个特别大的湖,怎么从没见你们吃鱼?难道你们也污染到湖里没鱼了?”
    “湖里自然有鱼,只是这里寒冷,冰层极厚,就是南鸦族最勇猛的战士也无法用长矛扎穿冰层,如何捕鱼?”
    “……好吧,你们肯定也不知道春捺钵。”
    南鸦女王的脸是懵逼的,她自以为读过很多关中的书籍,可什么叫酸菜?春捺钵又是什么鬼?她根本闻所未闻。就连慕从锦看钱珞瑾也是一副“你是不是被附身了”的表情。
    钱珞瑾朝慕从锦挑了挑眉毛,哼唱出声:“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
    作为一个东北人,如何在寒冷的土地上生活下去,再没有人比钱珞瑾更有发言权了。
    ☆、第81章 城
    南鸦女王并不看好钱珞瑾,在女王的印象中,关中的贵族女子都是一群围着丈夫打转整日绣花抹粉的花瓶,顶多再会点琴棋书画增加闺房乐趣。慕从锦却知道钱珞瑾说自己是东北人意味着什么,那可是一个在冰天雪地成功繁衍下来的族群。
    “你有把握么?这里的设备可落后了几千年。”慕从锦问道。
    “至少能比现在强得多吧,况且他们体格比我们那时候也好得多。”
    女王完全听不懂这两口子的对话,不禁对自己的关中语言水平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你们再说吾听不懂的话,吾就杀了你们!”
    这女王也是个傲娇,说了好几遍要杀人,结果还是好吃好喝地养起来。
    一个人只要有了欲望那就容易攻破得多,不管这个欲望是金银珠宝还是让人民吃得更饱。讨价还价这种事当然交给慕从锦来做,钱珞瑾是纯技术工种。
    这个季节腌酸菜已是晚了,南鸦族人手里连大白菜都没有,冬捕倒正是时候。
    南鸦族所饲养的骏马常用来追猎,长得又高又壮,四肢有力,在关中被称为“踏雪无痕”,用来拉网绳最适合不过。南鸦族人很炫酷,关中人养狗看家,他们则养狼,这也导致了钱珞瑾压根不敢想伺机逃跑的事情,人类在大自然面前真是渺小啊。
    这边钱珞瑾忙着教南鸦族人冬捕,那边谢梦曦已经到了林城,林城位于洛州南部,也是远离都中的地方,所以暂时未受战火侵扰。谢梦曦忙着领林城的老百姓们仓储食物,天气越来越冷,战争也不知什么时候会波及到北方,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但是比起军队,来得更早的是其他地方逃命来的人,尤其是从都中城里撤出来的人,南方战火纷飞,他们只能一路北上,沿途所到之处,有的愿意收留,有的不愿意收留,总还是要剩下一批人继续向北走。
    林城守将并不愿多沾染麻烦,将流落来的难民都挡在城外,难民们聚成一堆,在城外安歇,但不得入城总归不是常远的住所。
    此情此景让谢梦曦不禁想到当年都中城外的那些流民,这世间冥冥之中仿佛也由着因果的循环,但老百姓是无辜的,不管是流民还是难民,都只能问责当权者。
    谢梦曦亲自去找林城守将,说道:“当日我初来林城时,田地荒芜,百姓寥落,多亏随我而来的佃户和手艺师傅们,这些人都是都中人士,外面逃难的未必没有他们的家人。”
    谢三姑娘都开口了,林城守将只得说自己再慎重考虑。
    还能等林城守将考虑出个结果,都中那边又来人了,这回的人是带着皇令来的,说是难民中有叛军党羽,要林城守卫帮着盘查出来。
    所谓叛军党羽只得就是那些三皇子追随者们的家室,二皇子猜得很对,投奔林城的难民里不仅有叛军难民,还一多半都是。普通百姓早已在离都中不远的城镇落脚,只有这些人,不敢呆在离都中太近的地方,一路逃到林城等地。
    既然玉玺在二皇子手里,林城守将也只得听命,派了林城的守卫去帮来遣的官员捉拿“乱党”。
    二皇子派来的官员原任司礼监,对都中官员的家室认得七八分,跟挑拣白菜似的,把难民都排成队,挑来拣去,末了,又对林城守将说:“听说谢三小姐在你们城里,可否一见?”
    谢梦曦的亲哥哥谢谡元自西北率军一路打向都中腹地,二皇子不得不从北淮军中调了十万人迎战,现在两军胶着在西曜,谢梦曦虽是庶女,有没有做人质的价值也只能一试。
    家人都已随三皇子南下,自己孤身在北方,谢梦曦早就料想到自己在劫难逃,朝木雕师父也好了尖锐的小刻刀藏在袖子里,如果真有那一日,她必不做兄长的负累。
    几十名士兵奉命捉她,她也面不改色,谢家的女儿里,谢梦曦年纪最小,可讲到视死如归却只有她一个,她爱那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已经很久了。
    “林城将,你办事得力,待本官回去复命,你的赏赐也少不了。”
    林城守将听着来使的话,心里却不是滋味,几年他林城已饿死数百人,若不是谢三小姐带了匠师和良种来,只怕再过几年他这林城守将就要变成光杆司令,虽是皇命不可违,心里总有种恩将仇报的感觉。
    作为囚犯,谢梦曦双手带着镣铐,单薄的身体徒步走路更显得凄凉,其实谢梦曦心里不苦,她这双脚早已走出了茧子,怎么看都不再是一双大家闺秀的玲珑秀足。
    从请先皇圣旨的那一天起,谢梦曦就想的明白,她这一生不知会死在哪里,唯独不会是都中。若有幸,死在她所努力耕耘着的田地间化为衔粟的鸟儿,若无幸,死在山野林中也是个无所拘束的结局。
    林城门外围着一圈又一圈百姓,也不知送的是那位三品来使还是谢梦曦。
    人群里,一个两鬓斑白的老太太拄着拐棍走了出来,颤巍巍地一步步走向谢梦曦。押送谢梦曦的守卫当然要挡,只是林城的守卫面对着林城的老百姓并不愿出刀,只用刀鞘挡在老妪面前。
    老妪身前压了三把大刀,停下脚步,却一直死死地盯着其中一个守卫,突然声如洪钟地大骂了一句:“你娘的病是谁给治好的?你爹死前可教了你忘恩负义?”
    被老妪目瞪的守卫不知所措地放下了刀:“祖、祖母……”
    “不要叫我祖母,你今日送着救命恩人去死,我便当没你这个孙儿。”
    像林城这等远离皇都的偏远地方,没人会愿意到这里来做外派的守军,这里的守卫也都是从老百姓家里胡乱选一些壮丁,这里的老百姓不懂什么皇命大于天的忠义理论,只知道,在他们饥饿又沾染时疫的时候,马背上抗满了粮食和药材赶来的人是谢三小姐,而不是这个好大威风的遣臣。
    那遣臣从没见过如此大胆无礼的人,连受皇命押送的犯人都敢来扰,顿时大怒:“还不把这等乱民打出去!”
    以那老妪的年纪哪还受得了守卫们动手,况且大家都乡里乡亲的,她又是同事的祖母,守卫们彼此看看,谁也没动手。
    连年过古稀的老妪都尚有良知为谢三小姐一言,也有直接或间接受了谢梦曦恩惠的,与老妪站到统一战线。更有甚至直接朝自己被派去押送谢梦曦的亲人喊话。
    “儿啊,回来,咱不能做背信弃义的人。”
    “夫君,你可要为我腹中的孩子做个好榜样!”
    “大哥,你再不回来,给你说的那门亲事可要黄了!”
    还要小孩子噔噔噔地挤到人群最前面,朝着守卫们这边喊:“三叔!祖父说他腿脚不方便出来打你!让你现在回家去跪祖母排位!”
    这帮拼凑出来的民兵,本就无组织无纪律,爹妈姐妹都放话出来了,马上就有扔了兵器往回跑的。
    “赵哥,咱们咋办?”守卫这边也乱成了一锅粥。
    “咋办?俺老丈人都要带俺媳妇儿回娘家了,你问俺咋办!”这人说着就把刀扔在脚边,赶紧回家找媳妇儿去。
    遣臣看着身边越来越稀薄的人群和满地乱扔的刀剑,暴跳如雷:“你们这是谋反!反了!反了!”
    林城守将本来还没底气,一看手底下的老百姓比他还狠,顿时觉得背后是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满满的勇气冒出来,平时都中官员来了他一直跟孙子似的伺候着,这一次倒要让这在皇上眼前当官还尸位素餐的狗官看看什么叫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调转马头朝着身边吩咐下去:“您老也别急着回都中,眼看着要下雪了,路不好走,来人啊,请张大人去咱们林城躲躲雪。”
    林城守将那才是老百姓心里的“皇帝”,守将都下令了,周围的守卫全是一声欢呼,欢欢喜喜地请张大人去林城城里感受林城百姓的“热情好客”。
    谢梦曦是不怕死的,自她豆蔻年华就在男女之情上心如死灰后,她的人生仿佛就只能在青史美名上才能找到快乐,若她是个男子,她也定会随着谢谡元去守卫边疆。
    此时,谢梦曦面纱之下已是一片泪痕,从都中到林城,这一路并非顺风顺水,多少苦难,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灵上的,谢梦曦都不曾哭。她曾下过决心,她这一生有太多的眼泪给了无谓的人和事,自此以后,她就只会为那名垂青史的真名士而哭。
    这一次,她的眼泪给了林城的老百姓们。
    不是因为她捡回了一条命,只是因为她本以为自己注定要用整整下半生去求一个好名声,执着地想在青史之上点下朱名,如今却感念至此,便是他日史书工笔并没有她的名字,她这一生也是值得了。
    ☆、第82章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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