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脚伤,沉漫被迫在房间休养几日,闲得快要长毛。
    路权寸步不离地守着她,生怕一个不留神她又闹出什么幺蛾子。
    时间过了傍晚,天空飘起细碎的小雨。
    沉漫趴在床上滚来滚去,两手重迭抵着下巴,双眸直勾勾地盯着他。
    “花牛说酒店的威士忌吧不错,要不要去喝两杯?”
    路权坐在沙发上抽烟,沉嗓拒绝:“你现在不能喝酒。”
    “受伤的是脚,关嘴什么事?”
    沉漫试图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再说了,酒精不是可以消炎吗?内服外用好得快。”
    他弹弹烟灰,面无表情,“不行。”
    “算了,和你这种脑子一根筋的人讲不通。”
    她翻身下床,踩着酒店拖鞋往前走,“我自己去。”
    气势八尺高,结果脚踩地的那瞬挤压到伤口,她疼得倒吸凉气,狼狈地退回床上,满腔郁气发泄在拖鞋上,飞踹几米远。
    路权无奈叹息,掐灭烟头,起身默默把拖鞋捡回来,整齐摆放在床边。
    “你就不能消停一会儿吗?”
    “时间那么宝贵,我不想虚度在床上。”她思来想去,只能使出杀手锏,矫揉造作的捏起嗓子,“权哥...”
    男人呼吸一颤,脸黑得吓人,“别叫。”
    她笑嘻嘻地抬头看他,多了一份作恶的乐趣,“怎么?叫两声都能硬?”
    “沉漫。”
    她不惧他的警告,半威胁的调调:“我给你两个选择,要不现在带我去酒吧,要不我吵你一晚上。”
    路权冷哼,“威胁我?”
    沉漫玩心四起,伸手拉扯他的衣服,娇滴滴的撒娇,卷着一股酸涩气扑鼻而来,“权哥,拜托你带人家去嘛,人家今晚喝不到酒,真的会难过。”
    路权闭了闭眼,头皮炸得疼。
    “你有完没完?”
    “没完。”
    沉漫还在生气那晚他抛下自己和别的女人卿卿我我,想到女人娇羞的笑脸,她就气不打一处来,“谁要你前脚和我睡,后脚又去勾搭别人,居然还有脸说自己纯情,说出来也不心虚。”
    男人沉默片刻,闷闷冒出一句,“是你要我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我照做也不行?”
    “如果你能做到,我当然开心。”
    路权眸色深谙地盯着她,僵持几秒后,他弯腰替她穿好鞋,很自然地靠近她欲抱起,声音飘过耳边,夹杂丝丝幽怨,“如果我能做到,至于每天被你气死吗?”
    她抿唇偷笑,难得没有抗拒,手臂乖乖勾住他的后颈。
    养伤的这几天,他一直守在她的身边事无巨细的照顾她,所以每当他靠近,身体会条件反射的作出回应。
    她清楚这种条件反射有多危险,证明身体正在慢慢接受和习惯他的存在。
    她有些害怕,如果有一天离不开怎么办?
    *
    两人乘坐专属电梯到达11楼的威士忌酒吧,恰好在酒吧门口遇见花牛,他立马让人安排最好的卡座。
    沉漫拒绝,坚持坐在吧台。
    路权安顿好她,一旁的花牛使了个眼色,大概是有话要说。
    两人一前一后走到酒吧外面,花牛递了一支烟过去,神色担忧地问:“权哥,你们在塔布镇是不是惹了什么人?”
    路权直截了当的问:“他找过来了?”
    “刀疤今天刚到达洛,晚上请我吃了饭,他说这段时间在找一男一女,还说要把男的碎尸万段,女的先奸后杀,我越听描述越像你和嫂子,想想还是先和你确认一下比较好。”
    “他要找的是我们。”
    路权低声解释:“之前路过那里,原本打算住一晚就走,没想到被我撞见那个刀疤在虐打女人,我出手救了她。”
    “那个家伙本来就是变态,吸大了就爱打女人,也不知多少花季少女死在他的鞭下。”
    路权侧头点燃烟,深吸一口,眸底透着杀气,“人在哪里?”
    “我的另一个酒店,顶楼总统套房。”
    “你留在这里陪沉漫,那边我去解决。”
    路权冷声道:“我倒要看看他还有没有命先奸后杀。”
    花牛知道刀疤那伙人下手有多狠辣,唯恐路权一人过去会吃亏。
    “权哥,我安排人和你一起去。”
    “不用。”
    路权用力吸了一口烟,烟头扔进垃圾桶,“动静闹大了不好,别耽误你以后做生意。”
    花牛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恍惚间竟想起当年他们在山上出生入死时,路权带着他们几人杀出重围,有人从后面偷袭他,路权冲出来替他挡了一刀,伤口长且深,宛如一条丑陋的长虫永远留在路权的背上。
    想到这里,他立马打电话调了一队最能打的小弟跟上。
    刀疤的确是他的生意伙伴,可惜惹错了人。
    找路权的麻烦等于和他过不去,死不足惜。
    *
    花牛调整好情绪返回酒吧,要了一杯威士忌,笑眯眯地坐在沉漫身边。
    沉漫憋屈几日的灵魂终于得以释放,她两口喝完一杯鸡尾酒,又喊了一杯经典款长岛冰茶,探头往花牛身后看看,不见路权踪影。
    “路权呢?”
    “权哥有事出去了,吩咐我在这里陪嫂子喝酒。”
    “你叫谁嫂子?”沉漫心间划过一丝暗爽,嘴上很硬,“我和他不是那种关系,你别瞎喊。”
    花牛识趣的转换称呼,“是我错了,漫姐,我自罚叁杯。”
    他真的叫了叁杯酒,仰头一饮而尽。
    沉漫一脸诧异地看着他豪饮烈酒,默默竖起大拇指,她就爱和爽快的人喝酒,洒脱自如,放飞自我。
    花牛陪着沉漫聊天猜拳,几杯烈酒很快下肚,酒精在体内迅速发酵,两人皆有些微醺。
    借着酒意,沉漫有意无意地向花牛打听起梦玲,她承认她很在意这个人,也不喜欢梦玲看路权时含情脉脉的眼神。
    提起此人,花牛脸上的笑淡了些,闷不作声地喝完杯中酒,嗓音难得低沉:“梦玲喜欢权哥很多年了,直到现在依然喜欢。”
    她将男人落寞的神色尽收眼底,“你对她有想法?”
    他没有否认,苦笑着与她碰杯,“我有自知之明,配不上人家,癞蛤蟆哪敢妄想天鹅肉。”
    “你现在可是大老板,有什么不自信的?”
    “本来还有那么丁点自信,权哥一回来,我彻底没戏了。”
    唯有谈起爱情时,才能从他豁达的笑里看出淡淡苦涩,“有些事和钱无关,即便我再有钱,梦玲眼里也没有我的存在。”
    沉漫忍不住替他打抱不平,“说来说去还是路权的错,没事跑去勾搭人家干什么?”
    “这事真怨不了权哥,他老早就拒绝梦玲了,是梦玲一直忘不了他,这么多年过去,心里只装得下他一个人。”
    她不屑地哼,“这家伙哪来这么大的魅力?”
    花牛若有所思的摸摸下巴,感叹道:“要说权哥长得超级帅吧,也不是,但他身上就是有一种味道特别吸引女人。那时候帮派的大小姐对他一见钟情,跟在屁股后面倒追他很久,他完全可以凭借这个成为佤邦下一任的头目,可是他拒绝了,连我都觉得他有点不知好歹。”
    沉漫眸光一亮,越听越来劲,“大小姐?”
    “这件事说来话长...”
    “你慢慢说,我最爱听八卦。”
    花牛细细抿了口酒,小眼睛闪烁灼灼红光,开启忆往昔模式。
    “依稀记得那一年,我和权哥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他十九,我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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