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西域,则有一处金矿。
    南璃北兵东珠西金,由此而来。
    “金矿,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空了。”钟随风苦笑,西域没有其他营生,兵力又弱,如果没有金矿,早晚成为一盘点心。
    “所以,钟长夜派人截杀我爹娘,是因为穷疯了?”林信讥讽道。
    钟随风看了一眼林信,闭口不言。
    “你爹娘……”钟无墨一惊,这事他还不知道。
    “你爹坚信我爹寻到了鹿璃矿脉,派人截杀。害死了我爹娘,还让这条疯狗追着我跑了几百里。”林信用剑尖点了点钟戮。
    虽然因为钟戮这种“不杀孩童”的奇怪癖好躲过一劫,林信也不可能感激他。他杀了赵坚,也造成了自己困于赵家生不如死的幼年。
    钟无墨原本是不信的,自己的父亲当不会做出这种事来,但听到是钟戮所为,便无法辩驳了。
    钟戮是钟长夜养的杀人刀,幼时被后母推下陡坡,为钟家老爷子所救,又被钟长夜养成了一条疯狗。他只听钟长夜一个人的话,忠心耿耿,指哪儿打哪儿。
    “钟戮,过来。”钟长夜死后,他的这只忠犬,便传给了钟家兄弟。
    然而,钟戮没有动。
    “戮,保护主人。”钟戮一瞬不瞬地盯着沈楼和林信。
    主人?
    所有人都惊呆了,眼睁睁地看着钟戮接住钟随风递过来的一块鹿璃,嵌在灵剑之上。
    “你的主人,是钟随风?”林信哑声道,骤然攥紧了沈楼的手臂。
    “没错,他的主人是我。”钟随风勉强站起身来,趴到了钟戮的背上。
    ……
    当年那个鲜血淋漓的山坡上,是年幼的钟随风攥住了老国公的衣角,“爹,我们救救他吧,太可怜了。”
    “破相了?”老国公的性子跟钟长夜一般无二,说出的话总是极难听的,“也好,丑奴配你这个废物,倒是合适。”
    ……
    “拦截你爹娘,是大巫的意思。鹿璃矿脉归钟家,他只要你娘回北漠。所以我帮蛮人混进来,抓你爹娘,又叫钟戮去斩草除根。只可惜这个蠢货,没能杀了你。”钟随风颇为可惜地说。
    所以,截杀林争寒和兰苏的,是假扮钟家属下的蛮人;追杀林信,重伤赵坚,全都是钟随风的主意。钟长夜自始至终,都没有参与过这件事。
    难怪,难怪钟长夜面对他的质问那般惊讶。他杀错了人,报错了仇,捏错了神魂!一代枭雄钟长夜,被林信毁了神魂,入不得轮回,永世不得超生。就如雁丘镇上那几个跑堂一般,成了林信手上血淋淋的债!
    “信信?”沈楼见他气息不稳,转头查看。
    正在两人走神之时,无数红线突然从地底冒了出来。
    沈楼抱住林信,一跃而起。但他没有鹿璃,只能凭着自身的灵力跃起一丈高。
    然而,空中还有几道不知何时布下的红线,瞬间将沈楼的后背割出血来。林信回过神,将旸谷踩在脚下,拉着沈楼快速躲过去。方才存储的魂力尚有剩余,足够两人御剑。
    然而那红线似是活物,尝到了沈楼的血,便不依不饶地追上来,牢牢缠住了他的脚踝。
    此时,钟戮已经背着钟随风御剑逃走了。
    “咻——”一只摸鱼儿划破夜空,窜到了林信面前。林信抓住那小剑翻看,后面写着一个“离”字。
    “师父!”林信一惊,这是朱星离的摸鱼儿,师父出事了!
    话没说完,就听“噗通”一声,刚刚飞起来的钟戮,被人一脚踹了下来,连带着钟随风在地上滚了两圈。
    “呦,你俩这急匆匆的干什么去?挖坟啊?”一身绛红鲛绡的朱星离,踩着烧火棍一般的春痕剑,晃晃悠悠地飘了下来。
    林信提剑要砍断沈楼脚上的红线,被朱星离立时制止:“别动!”
    “不想让沈世子暴毙,就放我走!”钟随风呛咳了两声爬起来,那红线突然收紧。
    朱星离二话不说,咬破手指,虚空画了个符,弹到了红线之上。那红线便如被开水烫了的细虫,倏然退去。
    “咒术嘛,我也会。”朱星离得意地说。
    林信见危机解除,瞬间扑了过去,在所有人反应过来之前,一刀勾住了钟随风的脖子,“我只问你,我爹娘,是不是你杀的?”
    “是……哎,不是我,是那些蛮人,”钟随风摇头,又变成了那副贪生怕死的熊样,“冤有头债有主,你去找大巫报仇!我只是资质太差,想跟他学点巫术,唔……”
    话没说完,就被林信割断了喉咙。
    而被沈楼缠住的钟戮,嘶吼一声,不管不顾地冲上去。忽见林信握掌成爪,扣住钟随风的天灵盖。
    “再向前一步,我就捏碎他的魂魄!”
    钟戮瞬间收住脚步,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林信指尖发颤地扣着钟随风的脑袋许久,急喘几口气,慢慢松开了手。魂飞魄散的人,不能入轮回。现世报仇,不累来生,说到底,他林信不是阎罗,没有资格做这种事。
    钟戮接住钟随风的尸体,反复查看,确定他已经死了,这个刀疤脸三白眼的凶神,突然露出了一丝茫然。
    被后娘虐打,被族人漠视,只有那个懦弱的小孩子关心戮的死活。废物也好,没主见也好,心狠手辣也好,通敌卖国也好,他都是戮的主人,唯一的主人。
    “啊啊啊啊!”钟戮突然暴起,冲向林信。
    沈楼横剑拦截,钟戮却一头撞在了虞渊剑上。吹毛断发的灵剑,将钟戮的脖颈切断,身首异处。
    院子里骤然陷入了一片寂静,北风吹过大荒,卷起漫漫尘沙,遮盖了一地鲜血。
    没了主人的犬,不能独活。
    第64章 灭狼(一)
    钟无墨慢慢挪过去, 在钟随风的尸体前坐下, 抬手给他合上了双眼。
    林信低头,看着自己满手的鲜血,不发一言。
    当年在洛川的小城里,师父给一个误以为被后娘耽搁了前程的人一句批语,“蓬莱有路, 一朝错恨”。如今用来说他, 也恰好合适。
    钟长夜灵力强大, 手腕卓绝, 乃是一方枭雄, 皇帝也要礼让三分,是上辈子林信最难逾越的仇敌。若是知道杀父仇人是一无是处的钟随风,他根本不需要割鹿侯的无上权柄。
    蓬莱有路,偏偏走成了荆棘途。一招错恨, 断了无辜之人的轮回路。
    沈楼抱着他起来。
    “这是怎么了?”朱星离过来看徒弟,忽然一道耀眼的金光自天边而来, 晃得人睁不开眼, “这是谁呀?”
    一队身着金甲的金吾卫,身后跟着焦头烂额的钟有玉, 落在了这破败的院子里。
    “二叔!钟戮!”钟有玉看到地上的两人,惊呼着快步奔过去,看到钟随风脖子上的吞钩刀痕,顿时红了眼,转身抓住林信的衣襟, “是我爹杀了你爹,冤有头债有主,你杀我叔叔作甚?”
    钟随风虽然无能,虽然懦弱,但自小对他们兄弟俩是极好的。父亲严厉,日子不好过,尤其是调皮的钟有玉经常挨打。二叔总是磕磕巴巴地拦着,说他还小。
    “对不起。”林信哑声道。
    “说对不起就能解决吗?我二叔都死了!”钟有玉哭起来,“就算他通敌叛国,也轮不到你来杀他!”
    他已经主动带着金吾卫来寻叔叔了,准备亲自绑着他去见皇帝,没准能得个从轻发落。这下可好,什么希望都没了。
    “钟有玉!”沈楼扯开钟有玉的手。
    “是叔叔杀的,不是爹,”钟无墨突然开口,用漆黑无波的眼睛看向兄长,“入宫,是叔叔的计。”
    钟有玉被沈楼推了个踉跄,听到弟弟这话,顿时愣住了。
    所有人都不说话,只有跟着钟有玉来的家臣吴兆阳,在跟金吾卫交涉。金吾卫决定要将钟随风的尸体带回京中,给皇帝发落。
    “侯爷可要随我们回京?”金吾卫统领过来跟林信行礼。
    “都过年了,回什么京,我们得回南域去了。”朱星离摆手道。
    “但,这事是侯爷上奏的,属下不好跟皇上交代。”统领有些为难。
    “本侯几时上奏了?”林信抬头看他们,眸色冷厉。从撞破钟随风跟蛮人的勾当之后,他就一路疲于本命,哪里有时间跟皇帝告状。
    那金吾卫立时不敢出声了,“竟不是侯爷上奏的吗?那属下一并呈报给皇上吧。”说罢,也不敢再多言。
    吴兆阳走到钟戮的尸体边,仔细看了看,又看了一眼钟随风,无喜无悲。捏着腰间的玉石吊坠,唇瓣微动,似在无声地念叨什么。
    沈楼看到他这番动作,眸色微暗。想起那年在南域遇到吴兆阳时,林信还跟他讨论吴兆阳带着块桂花糕玉佩,实在好笑。
    “吴万户,你这玉佩,是何人的?”沈楼沉声问。
    吴兆阳看向沈楼,似乎有些诧异他会注意到自己的玉佩,但还是恭恭敬敬的答了,“是小越的,不知世子可还记得。”
    那年秋贡宴上,大放异彩的断剑客吴越,那个笑起来会露小虎牙的年轻人。
    金吾卫跟钟家兄弟商量好,开始收拾钟随风的尸体,没人注意到这边。
    吴兆阳看着手中的黄玉桂花糕,用谈天说地的语气,跟沈楼聊了起来,“他是我们吴家灵脉最好的孩子,国公爷说过他是上上等的资质。小越想考武状元,想上战场,说是要挣个列侯回来。他最佩服的就是玄国公……很久没有人跟我聊小越,让世子见笑了。”
    沈楼看着似在克制什么的吴兆阳,神色复杂。
    林信听到这话,看了一眼那边的金吾卫。
    来大荒取角铃,绝不是什么临时起意,钟随风是在往北漠遁逃。他这么着急地要逃,定然是知道金吾卫要来抓他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皇帝是如何得知钟随风通敌叛国的?
    “那晚在莫归山,是你引我去看蛮人的?”林信盯着吴兆阳。
    吴兆阳微微一笑,“侯爷在说什么,小的不知。”
    金吾卫带着尸体和钟有玉,连夜赶回京去。吴兆阳则留下来照顾钟无墨,带二少爷回莫归山。
    错身离开,吴兆阳低声对林信说了一句话,“侯爷若要寻骨灰,可往北漠去。”
    林信瞳孔一缩,待要再问,那人已经背着钟无墨,踩上灵剑消失在夜空中。
    “不必追了,他知道的也不多。”朱星离叹了口气,拿过林信背上的雪寂查看。他看到林家夫妇的坟被翻了个底朝天,就知道出事了,便放出摸鱼儿寻了过来。
    摸鱼儿既然可以用来求救,自然也可以用来寻人,只消跟着它跑便是。
    “师父,我娘究竟是什么人?”林信举起手中的角铃。
    朱星离有些讪讪,孩子大了,没法用“小时候冻蓝的”这种话糊弄了,“你娘,本名叫乌洛兰达苏,是可汗乌洛兰贺若的亲妹妹。”
    林信和沈楼具是一惊,那些蛮人说是圣女,他俩都以为是跟大巫有关的,不成想竟是北漠公主!
    “叮——”角铃自己响了一下,似乎是在回应朱星离的话。
    “那年蛮人大巫不知道犯什么病,非要她做圣女,还要拿她祭天,贺若竟然也同意。她不想死,就逃了出来,遇见了你爹。”朱星离把埋藏了多年的秘密说出来,自己也松了口气,拿过角铃来晃了晃,“这灵器,是兰苏用来找鹿璃矿的。”
    乌洛兰达苏,有一项特殊的能力,她可以借用动物的眼睛来看东西。这角铃,便是挂在鹿角上的,一旦找到鹿璃矿,她便可以将残魂附在鹿眼上,看到具体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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