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完路之遥,他们继续去逛商店买东西。
    走进家很漂亮的饰品店。
    夏商商兴致勃勃地挑中一副淡粉色樱花耳坠。她有耳洞,直接对着镜子试起来,摇头摆首间,耳坠在脸颊旁轻晃,甜美可爱。
    “怎么样?”
    沈苏点点头:“好看!”
    夏商商喜悦地摘下来,准备继续挑别的,陆谦慢悠悠地说:“那么大的花,看着显得头特大。”
    “……”
    “有吗?”被他这么一说,夏商商照照镜子,还真觉得樱花好像是略大了点。于是问旁边专心致志玩手机的路之遥,“路直男,你觉得怎么样?”
    路之遥正卖力地敲破冰块拯救小企鹅,完全没意识到是叫他。
    “……”
    她侧过去一看,被画风过分幼稚的单机小游戏吓到。
    “路之遥!”
    路之遥头也不抬:“啊?”
    夏商商顿时恼火,恨铁不成钢地抢过他手机:“你那小破游戏留到新加坡玩行不行?要么低头看手机,要么就被吃的东西勾走,带你出来玩跟带只金毛狗似的!”
    “怎么了?”他有点无辜又委屈,“我不就玩个消消乐嘛。”
    “给我留着飞机上玩!手机没收!”
    沈苏看见糕点盘状的饰品架里,摆着一副粉色耳夹。她没有耳洞,所以对耳夹有点好奇,拿起来试戴下,毛茸茸的粉球在耳旁晃荡。
    没有想买的意思,纯粹好玩:“好看吗?”
    陆谦眼睛微亮,心中激动地憋了半天,很土地说:“太漂亮了!我给你买好不好。”
    “不要。”沈苏很快摘下来放回去。
    陆谦遗憾地撇撇嘴。
    夏商商看着那粉色毛球,无语地想,这不比她刚挑的夸张多了?
    陆谦是双标狗,没有原则的。
    她又挑了条浅绿色水滴状项链,缕缕银边环绕,秀气精致。笑着问沈苏道:“好看吗?”
    沈苏诚恳地点点头:“好看!”
    夏商商满意地拿在手里准备买。陆谦弯弯唇,皮笑肉不笑地说:“圆脸就不要带那么细的项链,显得脸肥脖子粗的。颜色还老气,什么品位啊你夏商商。”
    “……”
    沈苏瞪他一眼:“可我觉得很好看啊。”
    陆谦笑笑。
    夏商商总感觉穿格子裤的男生有基佬倾向,就对陆谦的审美挺相信的,闻言还真不打算买了。她讪讪地放下,又想到什么,拿起来环在沈苏的脖子上试了试。
    她意带挑衅地看眼陆谦:“怎么样啊?”
    陆谦眉目微扬,一本正经真情实意地道:“真好看!这应该是翡翠吧,绿得还挺浓,杂质也让设计得特殊又精巧,带上神采奕奕,青春亮丽。”
    沈苏:“……你要不别说话了。”
    夏商商说:“你高考作文也写那么好的吗?”
    陆谦看见黑色绒布上的情侣手链,眼睛微亮,顺口回嘴道:“教教你常识,省得出国被人看笑话。”
    “……”
    “我们晚上去吃鱼,”夏商商瞥他一眼,转头跟沈苏说,“陆谦说他最喜欢挑刺了。”
    第51章
    回国, 夏商商待在机场等爸妈拿箱子来, 直接飞美国去。
    高考分数出来了。
    沈苏到家,就把平板拿出来查分数——查陆谦的分数。出乎意料的高,完全能上二本学院!
    她列唇笑着,忙截图下来发给陆谦。同时收到他发来的消息:还想去哪儿玩?
    过两秒:今天成绩就出来了?我的小朋友考得怎么样!
    沈苏才想到去查自己的分数。
    和出考场预估的分数相差一点点, 比自己估的高了两分。省前二十名的分数。
    她眼睛弯弯地笑起来,把分数截图下来发过去。
    陆谦秒发来两行感叹号,接着是一连串消息:
    “我的小宝贝真厉害!”
    “该怎么庆祝?”
    “去英国看伦敦塔桥?还是去美国看夏商商的热闹?”
    沈苏脸颊酒窝凝住, 思索半天, 回道:“不出去玩了,我接下来有点事。”
    “什么事?!”
    “要去做什么?”
    “多久?
    “回来你还爱我吗?”
    看着几秒不到发来的那么多消息。
    沈苏:“……”
    ——
    沈苏家附近的街上有家咖啡厅,无意间,注意到他们在招兼职。
    咖啡店不远处还有个外企办公楼,时有老外光顾, 而英语流利的店员又难招。所以沈苏坦白说只待一个月的时间, 老板也为难地答应了。
    她不缺零花钱,也还没有要勤工俭学的念头。
    只是暑假能做的有价值的事不外乎那么几样:出去玩,学英语,读名著,考驾照。
    沈苏都并不缺少, 也不想去学车。就想着,要不然就找份兼职。
    以前附中的老师有恨铁不成钢地骂过他们:“你们不好好念书,以后跟那些职高的人一起念大专,十几岁就去打工给人擦托盘!”
    沈苏听着老师对别校打工的学生的嘲讽, 心中有点奇怪。
    在她眼里,打工和旅游是差不多的事,旅游放松,跨越区域认识新鲜的人和事来开阔眼界;打工锻炼,换个身份感受到的世界绝对与之前不同。
    所以也没问爸妈的意见,自说自话就决定来兼职了。
    三天后上班。
    沈苏找到工作,才回家禀报一声。
    沈市长听到女儿说准备去打工,点点头,没说什么话。
    隔天,沈苏睁眼就看见床头摆着全新没拆封的笔记本电脑,底下还压着红包,拆出来看看大概有两三千块。她揉揉眼睛,不明所以地捧着走出去。
    “电脑是给我买的吗?”
    沈苏对电子产品不感兴趣,书房里的台式电脑都几个月没开落满灰尘了。她平时偶尔查资料,拿平板就行,对笔记本电脑根本没有什么需求。
    “对啊,囡囡别去打工了。”沈市长抖抖报纸,扬着唇,自认为十分机灵和万分贴心。
    “可我要电脑干什么,”沈苏转身把红包上交给妈妈,“我身上还有钱。”
    “就会给女儿乱买东西,”张槿没接,瞪了眼沙发上坐着的沈市长,又说,“不过,囡囡你去外地上学,身边还是带台笔记本方便,总不能每次要用电脑都得跑图书馆吧。”
    “好吧。”
    沈苏抱着电脑去书房激活。
    她妈妈忙跟她爸爸凑在一起,压低声音:“不是要电脑,会不会是想买手机啊?”
    “对对对,她的手机是该换换了。”
    “应该是手机吧?”
    “肯定是,他们小孩子就喜欢新款手机,”沈市长推推眼镜,“平板也是新买的,总不至于马上要换。”
    “嗯,有点道理。”
    ……
    翌日,沈苏睁开眼,发现床头柜上放着没拆的手机盒。底下依旧压着红包。
    她要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就是个傻瓜了。
    趿着拖鞋走出房间,看着正在厨房里做早餐的张槿,语气不由得有些无奈:“妈妈,给我买手机干嘛。能不能拿去退了?”
    沈市长小心翼翼地问:“不喜欢这个颜色啊?”
    “还行,”她说,“给我买什么,我都还是要去打工的。”
    “……”
    张槿忙给丈夫使眼色,推锅说:“诶呦,是你爸爸疼你呀,他自己拿私房钱买的,跟妈妈没关系。囡囡想干什么妈妈都支持你!”
    她爸爸的藏私房钱都是这个月一两百,下个月就不满一百,慢慢地积攒起来的。每年顶破天也就存够两千来块。
    手机电脑大红包,加起来怕不是要存够十几年。
    明明财政大权都在妈妈手里。
    沈苏进厨房,环抱住妈妈,撒娇说:“你别担心嘛,我都要去那么远的地方读书了,不锻炼锻炼怎么行。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妈妈知道的,”张槿眼眶微红,忙强忍住。
    知道归知道,毕竟是自己心肝宝贝,养到那么大,除了读书学琴,什么苦都没让她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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