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东北部,科尔马。
    这座小镇仍然保留着16世纪的建筑风格,由木材搭建的多面形屋顶,独特的设计,每栋皆具个人品味。一座座木屋,使小城充满着浓郁的阿尔萨斯风情。
    静静流淌的酪赫河边是两排彩色的木筋屋,一栋小木楼里,二楼的小阳台上种满了盆栽鲜花,花丛中有一张躺椅,躺椅上躺着一位少女。
    她穿着棉质的小背心和短裤,手臂遮在眼睛上,裸露在外的皮肤白皙透亮,在阳光下发着盈润的光。
    “初——”楼下传来一个年迈的女声,说着一口纯正的法语,“该吃饭了!”
    少女听到呼唤,挪开遮在眼上的手臂,露出一双明眸,正是路初。
    “来了——”路初回应了一声,说的也是法语,只不过能听出略显生涩。
    她坐起身,目光越过阳台的木栏向外看去,科尔马的建筑物都是矮楼,放眼望去就能看见小镇大半的风景。
    小桥流水,幽幽窄巷,五颜六色的房子上都种满鲜花,整个小城如同一个大花园,每个街景都像是一幅画,因为这里盛产葡萄酒,空气里还飘着一股隐约的酒香。
    这幅浪漫的画中,没有人与她熟识,知晓她的过去。这确实是路初向往的地方。
    路初走进屋内,套了件肥大的T恤,出卧室的时候不小心撞到门边的书桌,一沓堆叠的信纸被撞掉在地上。
    “嘶。”路初捂着被撞到的胯骨揉了揉,疼啊。
    她俯下腰将地上的信封一张张捡起来,那是她来法国之前寄给这栋屋子主人的信,她来了以后这些信又被归还到了她手里。
    路初现在处在寄人篱下的状态,房主叫珍妮,是一位年过五十的老阿姨,她是夏父的一位故友,也曾是一位画家,路初很小的时候还见过她。
    路初产生了要来科尔马的想法之后,便通过写信的方式主动联系了珍妮,告知了她自己现在的情况和她想要去科尔马生活的想法,虽然她们已经很久没联系,但法国人向来很热情,珍妮立即表示非常欢迎她并且愿意帮助她。
    于是路初便开始筹划,她通过画廊的渠道出售自己的画作,获得的报酬不会直接转入她的账户,而是暂存在专门负责拍卖她的画作的冯老那里。
    等到她的一批作品售完,冯老便会联系她,然后路初就会去当地的大学里找到一些平平无奇、长相老实的同学,许诺他们如果帮她转一笔账到一个法国的账户,就给他们2000元的佣金。
    路初找上的学生都是一看便知家里不太富裕,会有点谨慎但不会过于聪明,丢在人堆里不起眼的人。路初每次都是先给钱,并且交易地点在国际银行,几乎没有诈骗的可能性,通常也没有人拒绝。
    路初便通过这样的方式,通过和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们的手把她的钱一笔一笔汇到了珍妮的账户里,然后她会寄出一封早早准备好的信,告诉珍妮依然是老规矩,有一部分钱是作为她的感谢费,请她收下。
    不过路初来到科尔马后,发现珍妮给她专门开了一个账户,她每次寄来的钱都一分不少地存在里面,珍妮并没有拿属于她的那部分,后来路初跟她提起的时候,珍妮表示帮助她是情分,她不会收她的钱,路初便也不再强求。
    路初跟珍妮的联系一直都是通过书信的形式,她知道通讯会留下痕迹,所以她格外小心,而要偷偷出国到科尔马还不被那几位厉害的男人发现,她还需要有人掩护。
    于是路初去了伦敦,在安以光口中打探到了找到那群亡命之徒的方法,她去到酒吧的时候,在吧台一口气点了几十杯烈酒,边喝边流眼泪,简直拿出了毕生的演技。
    事实证明,苍天不负有心人,就在路初觉得自己快要胃出血的时候,那个吧台里一直注意着她的调酒师终于走过来按住了她的手。
    调酒师的眼里闪着危险的光,声音充满着蛊惑的意味,“小姐,你需要帮助吗?”
    路初当然需要,现在这个年代,有钱能使鬼推磨,幸好,她只是需要悄无声息地出国且不留下痕迹,不是太贵,她还付得起。
    而用来麻痹那几位男人以拖延时间的替身路初也早有准备,等到一切都安排妥当,她便再也不想等,立刻动身一路直达科尔马。
    至今,她已经在这里安稳地度过了将近三周。
    路初下了楼,珍妮已经上桌在等她,午餐是沙拉和烤鸡还有奶酪,热量一如既往的高。路初坐下来,两人便开动了。
    “你的厨艺又精进了,珍妮,这样下去我一定会长胖的。”路初吃了两口便忍不住夸赞,珍妮的厨艺是真的很好,路初到了科尔马以后食量明显增加了不少。
    “你又开玩笑了,初,明明只有我越吃越胖!”珍妮嗔怪地笑着,她已经五十六岁,这个年纪的女人难免会发胖,不过她胖胖的倒是很可爱。
    “你这样很可爱!”路初发自内心地夸赞,她眉眼一弯笑起来,嘴角露出梨涡。
    温暖的餐厅里不时传出两个女人的笑声,一片和乐融融。
    午餐时间结束,路初收着盘子的时候,珍妮出去接了一个电话,回来后一脸忧虑地对路初道:“初,缇娜的产期提前了,明天就要生产了,我和杰克逊明天都得过去,他临时找不到人,你明天可以去店里帮忙看一天店吗?”
    杰克逊是珍妮的大儿子,缇娜是她的儿媳,最近怀着孕即将生二胎,夫妻俩在小镇里经营着一家面包店。
    路初立刻点头,“当然可以,你们放心去吧。”
    珍妮的脸上立刻多云转晴,“太谢谢你了,初。”
    当天晚上,路初居然失眠了,久久不能入睡,她有些奇怪,来到科尔马之后还是第一次发生这种情况。
    第二天路初起了个大早,到了面包店她还是哈欠连天的,脑袋也昏昏沉沉。
    店门的门帘是一串串小铃铛,有人进出都需要拨开门帘,小铃铛便会发出悦耳的声响提醒有顾客到来。
    到了下午,顾客便少了许多,午后的温度暖洋洋的,店外是一个小广场,有一群学生似乎在练习朗诵,路初仔细听了几遍,他们朗诵的居然是中国诗人郑愁予的《错误》,只不过是法译版。
    “我打江南走过
    ……
    东风不来   三月的柳絮不飞
    ……
    我达达的马蹄   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   是个过客
    ……”
    诗歌朗诵的声音远远传来,整齐而优美,在路初的耳朵里顿时成了催眠曲,她听着听着,眼皮就慢慢地阖上了。
    于是她也就没有注意到,房顶墙角慢慢渗出几滴水落下来,正砸在烤箱的电线上,发出一声细微的“滋滋”声。
    路初是被呛醒的,她迷蒙间睁开眼,眼前烟雾弥漫,火光四起,她被吓了一跳。
    路初下意识深吸了一口气,随即剧烈咳嗽起来,她立刻用手堵住嘴鼻,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但此时已经容不得她多想,她绕出柜台,往外走时才发现店门被几根掉落下来的着火的木头挡住了。
    路初四处张望了一下,却发现没有什么可以借助的工具,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时间,但是能隐约听见人群的喧闹声和消防队的警报声。
    外面在试图灭火,但是这场火一定火势不小,这里的房屋都是连在一起修筑的,并且都是木屋,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在短时间内彻底扑灭。
    而此时面包店内已经温度极高,空气稀薄,路初已经感觉越来越难以呼吸,头脑一阵眩晕便跌坐在了地上。
    就要这样死掉了吗,路初迷迷糊糊想着,其实她也没有什么牵挂,就这样离开也不错,只不过,如果死在火中,大概尸体会很难看吧?
    路初被自己临终前的幽默感逗笑了,她牵起嘴角,倒在地上将自己抱作一团,就在她准备接受自己这样死去的时候,她突然听见有人在叫她的名字。
    “路初——路初!!”
    焦急的呼喊从外面传来,是一个男人,中国人,这声音好像有点耳熟,是谁呢?
    “先生!您不能进去!危险!先生——”有许多人说着法语在试图阻止他。
    突然“砰”的一声,店门口的木头被一脚踹开,路初被吓得找回了一丝神智,她努力睁眼看去,熊熊的火光中,一个高大的男人逆着光朝她跑来,他身上披着一块滴水的毛巾,浑身脏兮兮的,一张俊脸上也沾着几道碳灰。
    居然是,顾已皓。
    “路初?!你清醒一点!我这就带你出去!”顾已皓满脸焦急,他扶起路初的肩摇晃了两下,见她已经神志不清,便将自己身上的湿毛巾拿下来捂住路初的口鼻,然后一把横抱起她朝外奔去。
    走到门口时,正巧一根被烧断的木头掉下来砸在顾已皓的后背,他只是闷哼了一声,脚步不停地抱着路初奔出了火海。
    消防员和医生们一拥而上,等到把路初放上了担架,顾已皓才终于松了一口气,他跟着上了救护车,有医生想要查看他的伤势,他立马用手挡住指着路初道:“先救她,先救她!”他说的英语,担心法国的医生听不明白,于是一直重复。
    直到医生同样用英语告诉他已经对路初采取了急救措施,她没有生命危险,顾已皓才同意医生查看自己的伤势。
    担架上的路初戴着氧气面罩,双眼紧闭,不知道是不是听见了外界的动静,她的眼角滑落一行泪水。
    然后被一只温暖的指腹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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