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金兰殊感到奇怪,“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我打听到,负责品牌进驻的那个经理好像被周翊翊接触到了。”欧文回答,“你也知道,周翊翊背靠夔龙,这个事情是比我们有优势的。我们打算进驻迪拜购物中心的事情是要办很多手续的,想瞒也瞒不住。大概周翊翊听到风声了,就立即行动。”
金兰殊闻言气得咬牙冷笑:“就他周翊翊这样子,还想搞垮我们‘云想’呢?我们‘云想’要是倒了,他这条‘跟尾狗’岂不是都不懂得怎么做生意了?”
欧文无奈说道:“可是怕他有财有势,可以截胡!”
金兰殊却说道:“你是怎么知道他截胡的?”
“我也是听朋友说的。我朋友是在棕榈酒店做接待的。昨天,‘霓裳’公关部的人打电话给他们,让他们准备好贵宾服务招待来自中东的来宾。我朋友负责接待,便知道对方是购物中心负责招品牌的负责人。”
金兰殊一拍大腿:“既然你朋友负责接待,那不如让他搞得对方很不愉快,影响对周翊翊的印象,这不就行啦?”
欧文心想:你有病吗?
欧文笑笑,解释:“这可是贵宾啊,我朋友要是搞砸了,不是会丢饭碗吗?”
“不就是一份酒店接待的工作吗?没了也没什么可惜的。”金兰殊的语气相当让人不快。
欧文心想:操你妈啊……
“虽然不是什么很厉害的工作,”欧文保持微笑解释道,“可他也是靠着这个养家糊口呢。”
金兰殊问道:“我给他一百万,做不做?”
欧文一听,道:“哎呀,您不早说嘛……”原来老板还是上道的,刚刚日错他的嬢了,稍感抱歉。
听到这个数字,普通的工薪一族谁不动心呢?
欧文直接找到了朋友,当面跟他说:“多谢你给我们这个信息,我们金总很高兴,决定给你一个红包。”说着,欧文给了对方一个厚厚的红包。
“哎呀……这多不好意思啊……”那朋友一边推拒着一边掂量着红包的厚度,没推两下就赶紧把红包揣兜里了。
欧文看着朋友这个态度,就放心了,因为对方显然是贪财的。
“是这样的,我们老板还希望您再顺便帮一个忙……”欧文低声说,“就是触怒客户,搞砸他们的接待会……”
“这可不好吧,”朋友面露难色,“我可是专业的,这么重要的场合我怎么可能搞砸?”
欧文低声说:“五十万。”
“我可是专业的。您想搞多砸,我就搞多砸!”
欧文心想:我这个朋友真的很便宜啊……本来还想着价格开低一点,可以慢慢讲呢……
欧文都想着要不要“中间商”挣点差价了。
当然,欧文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并不打算挣这个差价。
他干咳两声,说:“五十万只是头款,事成之后再给五十万。”
“谢谢大哥!”朋友点头不迭,“您真是个大好人啊!”
于是,得知了客户的宗教信仰后,朋友就在客户的餐食里放猪肉,床头柜里放圣经。
客户看到这些东西,气得要死,跑去找招待算账。没想到却在转角听到那位朋友在对旁人说:“随便啦!周翊翊他们也说了,这群中东佬都是暴发户,什么都不懂的,不知道艺术没,只会认钱,他们‘霓裳’那么有钱,肯定能把合作拿下来……”
朋友看到了客户之后,也不心慌,用英文说:“how are you today,sir?”
客户气得要死,骂道:“神经病!我是中国人啦!不就长得比较黑吗?”
其实朋友也打听过,这个客户名叫王宛,是个中国人,在迪拜工作很久,专门负责接洽与中华区的工作。所以,刚刚那些坏话他都听得透透的了。
正值王宛被气得要死要活的时候,“云想”这边的负责人就找上门来了。
宋风时与王宛的对话意外地顺利。
宋风时甚至觉得很不可思议。
王宛说:“我看你们看起来就比较有诚意!”
宋风时回到了公司,跟金兰殊汇报了一下:“对方看起来还是有意向和我们谈合作的。”
“那就好。”金兰殊点点头,说,“做得不错。”
宋风时冷不防被夸奖了一句,居然觉得不好意思。
宋风时没想到这个事情进展得相当顺利。宋风时提出另外安排酒店给王宛别住,王宛也立即答应了。
宋风时便让欧文帮忙订酒店。欧文看到王宛的信息,便笑着说:“看来金总那一百万花得值得啊!”
“一百万?”宋风时怔愣,“什么一百万?”
欧文睁圆了眼睛,意识到了什么,立即说:“没、没什么……”
宋风时也意识到了什么。
欧文干咳两声,说:“好了,我去安排订酒店了……”
宋风时却拉着欧文,说:“你讲清楚,到底什么一百万?”
欧文苦笑两声,说:“您可别为难小的了。这种事情,金总不告诉你,我哪敢说?”
宋风时闻言,见欧文一脸苦相的,也不欲为难他,便说:“好,你不说,我自己去问金总。”
“你要是问他,可别说是我说漏嘴的……”欧文小心地要求道。
“当然不会,但我看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应该不多,”宋风时说,“他应该很容易猜到是你吧。”
欧文被这么一说,也立即觉得有道理。这件事情,居然连宋风时都不知道,那么说来,很可能欧文是金总之外全公司唯一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呢。
要是消息走漏了,金兰殊用脚趾头都猜得出是欧文啊!
欧文立即说:“那、那你别去找金总,我自己跟你说了吧……”
宋风时点点头,说:“你说。”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周翊翊先安排了接待王宛。我们这边花了点小钱,买通了接待的人,搞砸了他们的合作。”欧文说,“就是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宋风时忽然有些失落,“那么说来,并不是我的方案打动了对方,让对方放弃了和‘霓裳’的合作,而是因为你和金总做的手脚?”
“什么做‘手脚’?”欧文说,“周翊翊三番四次偷方案、截胡就不算做手脚吗?商场上哪有这么多光明磊落的?兵不厌诈啊!”
“我知道,我明白,我理解。”宋风时语气变得有些焦躁,“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要被排除在外?”
欧文一怔,说:“可能是因为金总想让你高兴吧!”
宋风时苦笑:“他想让我高兴?”
“当然!从以前让你做策划,提示贾克琳帮你改方案,到现在……金总真的为你做了很多事,我都看在眼内的。”欧文顿了顿,又说,“当然,他做的事情不是件件都讨人喜欢,加上他这个人表达能力只有在骂人的时候能发挥,但是呢……他应该是很喜欢你的吧!”
应该是很喜欢你的吧……
宋风时的心像水上的小舟被风吹了一样摇摆不定的的,涟漪荡漾,波纹微微。
快下班了。
宋风时将打印好的材料递送到了总裁办公室。
金兰殊接过材料,说:“行了,你先下班吧。这几天你天天加班呢。”
宋风时却忽然说:“下班的时候去喝杯东西吧?”
金兰殊手里的笔都握不稳,哐当一下掉在地上。
“啊?”金兰殊的嘴张了张,像一条没脑子的金鱼。
宋风时看他这样好笑:“不庆祝一下吗?”
金兰殊昂着头,说:“嗯啊……”我还要装酷吗?
宋风时说:“别担心,我不是找你复合的。”
金兰殊的心立即泛酸了。
宋风时和金兰殊到了附近的一家清吧里坐着。金兰殊给他点了一杯马天尼,又给自己点了一杯。宋风时说:“为什么给我点马天尼?”
金兰殊怔了怔,说:“好像我们毕业之后第一次重逢,就给你点了一杯马天尼吧。”
宋风时心神一荡,没想到金兰殊还记得。
金兰殊看着杯中的橄榄,一手拿了过来,说:“你就别吃橄榄了。我记得上次你还吃橄榄噎着了,要不是我一个海姆里克腹部冲击法,你说不定就背过去了!”
想起那段经历,忽然就不浪漫了呢……
宋风时甚至觉得有点头疼,强笑着说:“是……您真是我的大恩人啊!”
金兰殊点头,说:“那可不?”
宋风时纠结了半天,忍不住问:“可是你为什么要给我送那杯马天尼呢?”
这个疑问其实藏在了宋风时心里很久了。
那时候,宋风时已经多年没见过金兰殊,也从不曾肖想他。只因他知道金兰殊已经事业有成,容貌又那么出众,他自己是高攀不上的,就当成记忆中的玫瑰好了。
要不是在那一个夜晚,金兰殊给他点了一杯马天尼……
第九十三章
可能酒是可以熏软愁肠的,半杯马天尼入喉之后,宋风时的目光都变得柔和湿润,好像雨后的泥土,从坚硬化得松软。
他就是问这么一句:“你为什么当初要给我点一杯马天尼?”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是一个拷问似的口气。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带着几分仿佛责备的语气。
就像这是一件错事一样。
要不是金兰殊给了他那杯酒,便不会有之后的缠绵,便也不会有妄想了。
没有妄想,就不会有恐惧、怀疑和憎恨。
当然,也不会有爱。
宋风时认真地问了这么一句话。
金兰殊被宋风时的认真所触动了,甚至能看见宋风时眼底的复杂情绪。
“因为……”金兰殊顿了顿,说,“因为我看见你了。”
“我打听到,负责品牌进驻的那个经理好像被周翊翊接触到了。”欧文回答,“你也知道,周翊翊背靠夔龙,这个事情是比我们有优势的。我们打算进驻迪拜购物中心的事情是要办很多手续的,想瞒也瞒不住。大概周翊翊听到风声了,就立即行动。”
金兰殊闻言气得咬牙冷笑:“就他周翊翊这样子,还想搞垮我们‘云想’呢?我们‘云想’要是倒了,他这条‘跟尾狗’岂不是都不懂得怎么做生意了?”
欧文无奈说道:“可是怕他有财有势,可以截胡!”
金兰殊却说道:“你是怎么知道他截胡的?”
“我也是听朋友说的。我朋友是在棕榈酒店做接待的。昨天,‘霓裳’公关部的人打电话给他们,让他们准备好贵宾服务招待来自中东的来宾。我朋友负责接待,便知道对方是购物中心负责招品牌的负责人。”
金兰殊一拍大腿:“既然你朋友负责接待,那不如让他搞得对方很不愉快,影响对周翊翊的印象,这不就行啦?”
欧文心想:你有病吗?
欧文笑笑,解释:“这可是贵宾啊,我朋友要是搞砸了,不是会丢饭碗吗?”
“不就是一份酒店接待的工作吗?没了也没什么可惜的。”金兰殊的语气相当让人不快。
欧文心想:操你妈啊……
“虽然不是什么很厉害的工作,”欧文保持微笑解释道,“可他也是靠着这个养家糊口呢。”
金兰殊问道:“我给他一百万,做不做?”
欧文一听,道:“哎呀,您不早说嘛……”原来老板还是上道的,刚刚日错他的嬢了,稍感抱歉。
听到这个数字,普通的工薪一族谁不动心呢?
欧文直接找到了朋友,当面跟他说:“多谢你给我们这个信息,我们金总很高兴,决定给你一个红包。”说着,欧文给了对方一个厚厚的红包。
“哎呀……这多不好意思啊……”那朋友一边推拒着一边掂量着红包的厚度,没推两下就赶紧把红包揣兜里了。
欧文看着朋友这个态度,就放心了,因为对方显然是贪财的。
“是这样的,我们老板还希望您再顺便帮一个忙……”欧文低声说,“就是触怒客户,搞砸他们的接待会……”
“这可不好吧,”朋友面露难色,“我可是专业的,这么重要的场合我怎么可能搞砸?”
欧文低声说:“五十万。”
“我可是专业的。您想搞多砸,我就搞多砸!”
欧文心想:我这个朋友真的很便宜啊……本来还想着价格开低一点,可以慢慢讲呢……
欧文都想着要不要“中间商”挣点差价了。
当然,欧文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并不打算挣这个差价。
他干咳两声,说:“五十万只是头款,事成之后再给五十万。”
“谢谢大哥!”朋友点头不迭,“您真是个大好人啊!”
于是,得知了客户的宗教信仰后,朋友就在客户的餐食里放猪肉,床头柜里放圣经。
客户看到这些东西,气得要死,跑去找招待算账。没想到却在转角听到那位朋友在对旁人说:“随便啦!周翊翊他们也说了,这群中东佬都是暴发户,什么都不懂的,不知道艺术没,只会认钱,他们‘霓裳’那么有钱,肯定能把合作拿下来……”
朋友看到了客户之后,也不心慌,用英文说:“how are you today,sir?”
客户气得要死,骂道:“神经病!我是中国人啦!不就长得比较黑吗?”
其实朋友也打听过,这个客户名叫王宛,是个中国人,在迪拜工作很久,专门负责接洽与中华区的工作。所以,刚刚那些坏话他都听得透透的了。
正值王宛被气得要死要活的时候,“云想”这边的负责人就找上门来了。
宋风时与王宛的对话意外地顺利。
宋风时甚至觉得很不可思议。
王宛说:“我看你们看起来就比较有诚意!”
宋风时回到了公司,跟金兰殊汇报了一下:“对方看起来还是有意向和我们谈合作的。”
“那就好。”金兰殊点点头,说,“做得不错。”
宋风时冷不防被夸奖了一句,居然觉得不好意思。
宋风时没想到这个事情进展得相当顺利。宋风时提出另外安排酒店给王宛别住,王宛也立即答应了。
宋风时便让欧文帮忙订酒店。欧文看到王宛的信息,便笑着说:“看来金总那一百万花得值得啊!”
“一百万?”宋风时怔愣,“什么一百万?”
欧文睁圆了眼睛,意识到了什么,立即说:“没、没什么……”
宋风时也意识到了什么。
欧文干咳两声,说:“好了,我去安排订酒店了……”
宋风时却拉着欧文,说:“你讲清楚,到底什么一百万?”
欧文苦笑两声,说:“您可别为难小的了。这种事情,金总不告诉你,我哪敢说?”
宋风时闻言,见欧文一脸苦相的,也不欲为难他,便说:“好,你不说,我自己去问金总。”
“你要是问他,可别说是我说漏嘴的……”欧文小心地要求道。
“当然不会,但我看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应该不多,”宋风时说,“他应该很容易猜到是你吧。”
欧文被这么一说,也立即觉得有道理。这件事情,居然连宋风时都不知道,那么说来,很可能欧文是金总之外全公司唯一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呢。
要是消息走漏了,金兰殊用脚趾头都猜得出是欧文啊!
欧文立即说:“那、那你别去找金总,我自己跟你说了吧……”
宋风时点点头,说:“你说。”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周翊翊先安排了接待王宛。我们这边花了点小钱,买通了接待的人,搞砸了他们的合作。”欧文说,“就是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宋风时忽然有些失落,“那么说来,并不是我的方案打动了对方,让对方放弃了和‘霓裳’的合作,而是因为你和金总做的手脚?”
“什么做‘手脚’?”欧文说,“周翊翊三番四次偷方案、截胡就不算做手脚吗?商场上哪有这么多光明磊落的?兵不厌诈啊!”
“我知道,我明白,我理解。”宋风时语气变得有些焦躁,“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要被排除在外?”
欧文一怔,说:“可能是因为金总想让你高兴吧!”
宋风时苦笑:“他想让我高兴?”
“当然!从以前让你做策划,提示贾克琳帮你改方案,到现在……金总真的为你做了很多事,我都看在眼内的。”欧文顿了顿,又说,“当然,他做的事情不是件件都讨人喜欢,加上他这个人表达能力只有在骂人的时候能发挥,但是呢……他应该是很喜欢你的吧!”
应该是很喜欢你的吧……
宋风时的心像水上的小舟被风吹了一样摇摆不定的的,涟漪荡漾,波纹微微。
快下班了。
宋风时将打印好的材料递送到了总裁办公室。
金兰殊接过材料,说:“行了,你先下班吧。这几天你天天加班呢。”
宋风时却忽然说:“下班的时候去喝杯东西吧?”
金兰殊手里的笔都握不稳,哐当一下掉在地上。
“啊?”金兰殊的嘴张了张,像一条没脑子的金鱼。
宋风时看他这样好笑:“不庆祝一下吗?”
金兰殊昂着头,说:“嗯啊……”我还要装酷吗?
宋风时说:“别担心,我不是找你复合的。”
金兰殊的心立即泛酸了。
宋风时和金兰殊到了附近的一家清吧里坐着。金兰殊给他点了一杯马天尼,又给自己点了一杯。宋风时说:“为什么给我点马天尼?”
金兰殊怔了怔,说:“好像我们毕业之后第一次重逢,就给你点了一杯马天尼吧。”
宋风时心神一荡,没想到金兰殊还记得。
金兰殊看着杯中的橄榄,一手拿了过来,说:“你就别吃橄榄了。我记得上次你还吃橄榄噎着了,要不是我一个海姆里克腹部冲击法,你说不定就背过去了!”
想起那段经历,忽然就不浪漫了呢……
宋风时甚至觉得有点头疼,强笑着说:“是……您真是我的大恩人啊!”
金兰殊点头,说:“那可不?”
宋风时纠结了半天,忍不住问:“可是你为什么要给我送那杯马天尼呢?”
这个疑问其实藏在了宋风时心里很久了。
那时候,宋风时已经多年没见过金兰殊,也从不曾肖想他。只因他知道金兰殊已经事业有成,容貌又那么出众,他自己是高攀不上的,就当成记忆中的玫瑰好了。
要不是在那一个夜晚,金兰殊给他点了一杯马天尼……
第九十三章
可能酒是可以熏软愁肠的,半杯马天尼入喉之后,宋风时的目光都变得柔和湿润,好像雨后的泥土,从坚硬化得松软。
他就是问这么一句:“你为什么当初要给我点一杯马天尼?”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是一个拷问似的口气。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带着几分仿佛责备的语气。
就像这是一件错事一样。
要不是金兰殊给了他那杯酒,便不会有之后的缠绵,便也不会有妄想了。
没有妄想,就不会有恐惧、怀疑和憎恨。
当然,也不会有爱。
宋风时认真地问了这么一句话。
金兰殊被宋风时的认真所触动了,甚至能看见宋风时眼底的复杂情绪。
“因为……”金兰殊顿了顿,说,“因为我看见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