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肃仔仔细细打量着余初的神色,她的神色自然的不像是跟前任见面,而只是跟个同学随意聊了聊天的样子。
    他递了杯热咖啡给余初:“情况怎么样?”
    “面上看起来还好。”余初端着纸杯,低头喝了一口,感觉从喉咙口暖到了胃,“不过,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思虑很深,现在估计心里怀疑堆成山了,只是不表现出来而已。”
    “怀不怀疑这个问题不大。”封肃老神在在,“救神难,送神还不容易?只要他配合治疗,不折腾,等过个把月把他送到长平,随处一扔就行了。”
    还担心一个司城防指挥史自己找不到回家的路?
    余初点头:“也是。”
    这些到处扔人的事儿,简直就是界市的拿手绝活,技能专业,业务熟练。
    保证人安安全全送到古代区,不会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封肃低头看了眼手表,习惯性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先去吃饭?”
    “晚饭就不一起吃了。”余初看了一眼外面的小下来的雨,“我答应了叶楚回去吃。”
    封肃这才想起,人已经不是单身狗了,他心底有些五味杂陈:“我说小余初,你们这进展速度是不是有些快了。”
    “肃美人,当初可是你让我半年恋爱、一年结婚、第二年生娃的。”余初皮笑肉不笑,“现在才到哪?”
    封肃:“真是……”
    他心中徒然升起一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老父沧桑感。
    ——真是女大不由爹。
    第九十一章
    余初回来的不算太晚。
    她出了电梯后, 没有马上开门, 而是借助走廊的灯, 先拍掉身上的雨水,理了理湿漉漉的刘海。
    门在这时突然开了。
    叶长谦站在门后,穿着一件简单的浅色线衣,踩着藏蓝色的日式拖鞋, 眉眼都是暖意。
    “事情忙完了?”
    “嗯。”余初紧绷着的神经下意识的松懈了下来,她将外套脱下, 挂在衣架上, 边换鞋边说, “他看着恢复的不错, 最起码有力气折腾了。”
    “那就好。”
    叶长谦没有多做评价, 他关上门后, 走到卫生间拿了条干毛巾,反身回到客厅。
    就看见余初坐在椅子上, 一幅虚脱了的样子, 眼睛放空不知道想什么。
    他将毛巾扔到余初头上,两只手覆在她的脑袋上, 左右开弓揉着她的脑袋。
    动作幅度及其随心所欲。
    余初开始有些懵, 回过神来嘟囔了一句:“叶同志,请注意下分寸哈——”
    “嗯?”
    她脑袋幅度摆动的有些大, 声音被掩盖在毛巾之下,听着有些飘:“你搓的是脑袋,又不是汤圆。”
    “噗。”
    叶长谦轻笑一声, 趁机又多揉了几把,才恋恋不舍的收起手来,掀开毛巾,看到了一头炸了毛的长发。
    她长发如墨,往日三千青丝或披肩或盘起,看着十分温婉。
    今日这乱糟糟的样子,别样有趣味。
    余初不用看也知道自己头发成了什么模样了,她将毛巾挂在脖子上,伸手抓了一把头发,倒是已经干的差不多了。
    她用手做梳,慢慢的梳理着长发,神情格外的安静。
    这时,她听见沙发某人低沉的声音:“余初。”
    “嗯?”
    余初以为要开饭了,将长发理到耳后,边扎着头发边站了起来。
    但是对面的人没有招呼她开饭的动作,也没有让开的意思,就那么直直的堵在她面前。
    半天没有说话。
    余初眨了眨眼:“叶同志?”
    叶长谦神情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右手虚握成拳:“你冷吗?”
    “有空调……”
    余初话一顿,明白过来,笑了起来,“这数九寒冬,我又淋了个落汤鸡,自是觉得再冷不过了。”
    她话音刚落,就落入了一个温暖干净的怀抱。
    余初深深吐了口气,感觉到空了的血槽被一点点被填满。
    就好像她今日没有从这道门走出去。
    ***
    正月初八,宜嫁娶。
    小区从清晨开始,鞭炮声不断,余初迷迷糊糊从梦中醒来,就看见楚小哥站在阳台上吹冷风。
    余初从沙发上捡起毯子裹在自己身上,推开阳台的玻璃门,刚踏出一步就被冷风冻了个哆嗦。
    她走到楚小哥的身侧,顺着他的目光往下看去——
    对面楼的新郎接亲,伴郎团热热闹闹的起着哄,新郎打横抱着新娘,在各种彩色礼花和笑声中,消失在视野中。
    叶长谦轻声问:“这是现代区的成亲?”
    “唔——”余初歪头想了想,“跟古代区一样,现代区不同地方成亲,婚俗有所不同。但是婚俗也不是金科律令,年轻人思想自由,尊崇自己想法的越来越多了。有去教堂进行西式婚礼的,有旅行结婚的,还有领个证隐婚的……夫妻双方开心就好。”
    叶长谦点头:“原来如此。”
    作为一个古代人,看见什么都好奇,在正常不过过了,余初也没有在意。
    吃早饭的时候,余初将考研提上日程这件事情,跟叶长谦说了。
    “肃美人给我推荐了个导师,我们聊了几句目前感觉还不错,就想着报考试试。补习班我已经找好了,今天去看一下,如果不错的话,元宵前后就要开始上课了。”
    叶长谦将余初的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将一些词汇消化理解后,大约明白了她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什么时候走?”
    余初看了一眼时间:“吃完早饭就走。”
    “我想去书铺买几本书。”叶长谦将剥好的鸡蛋放进余初的碗里:“那用完早饭,我同你一起出门。”
    余初点头,不忘嘱咐:“记得带手机。”
    两人打了一辆车,中途将楚小哥放到了小区附近书店门口,余初到了上海某一所高校。
    补习班租的高校的教室,办公室在学校附近。
    余初实地看了看,恰逢补习的老师也在,两人面对面聊了聊。
    对方四十岁不到,但是对应试教育很有一套,说话条理清楚,目的明确,许多专业知识也是张口就来。
    当然最有说服力的还是以前补习班老师上课时的视频。
    说起来,她这辈子技能点的最亮的,估计就是学习。即使是自学,考研的难度应该也不算大。
    她参加补习班只是想借助专业人士的经验,更加系统且有效率,能够节省相当大一部分时间。
    所以余初也没有特别纠结,交了部分定金报了名,签了合同,约定了过了元宵就过来上课。
    中午余初在外面凑合了一顿,下午的时候去书店挑专业书。
    买完专业书,余初并没有急着走,而是上了书店二楼,找到不少杂书,以科普类书籍为主,挑着买了几本准备带回去给楚小哥。
    比如:《中国风俗》、《社交礼仪》
    再比如:《电脑入门》《十万个为什么》
    临走的时候,余初的视线瞟过书架,定格在了其中一本粉红色封面,上面布满了桃红色心。
    ——《恋爱指南》
    她笑了笑,将书从书架中抽了出来,夹在在一堆社科书中,下楼结账。
    回到家时,已经下午四点多了。
    余初进了门后,边换鞋边道:“我带了半只烤鸭,晚上加餐,你喜欢的海带结我也带了些,晚上煮海带汤喝怎么样?”
    并没有人回应。
    “叶同志?”
    她这才发现,客厅空荡荡的,并没有人在。
    余初换好鞋,从厨房找到卫生间,最后轻轻推开楚小哥的卧室门,里面也没有人。
    虽然有些奇怪楚小哥买个书没有回来,却也没有到立刻要找人的地步。
    她将买来的书放在楚小哥的书桌上,一一码好,将《恋爱指南》放在了最明显的位置。
    他是个成年人,好不容易来到现代区,出去走走很正常。
    五点半,楚小哥踏着暮色回来。
    他手里提着个塑料袋,袋子里只有一本书,衣服完好,身上看着也没有什么伤口。
    就是表情太过平静,像是出去一天并不是一件值得提的事情。
    “回来了?”余初将端着的西红柿鸡蛋汤放在桌上,觉得自己的关注点有些奇特,她将烫着的两只手捏着自己的耳垂,“快去洗手,马上开饭。”
    叶长谦露出一个笑:“好。”
    ***
    余初没有想到,那日楚小哥外出只是个开始。
    他像是突然对现代区感了兴趣,又像是对出门感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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