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完了,收线的时间比我想的久一些。
写完之后,怅然若失,我的大帅、凌霄、康轶、花折、余情和星元哥哥,陪了我这么久,终究快要说再见了吗?
他们是我多年心中的白月光,有暗黑、现实和不符合晋江的成分,思前想后,未更改他们自己的命运,在写的过程中,反复多次修改,觉得笔力有限,没能让自己满意。
连载期间得到了很多支持,非常感谢大家十个月的陪伴。
番外我尽量早点开始更新哈,要理一下时间线,第五卷 ——尘间世。
请大家在292章和番外第一章 留言吧,看毕毕摇个转盘,咔咔。
——————————————————
《何以安山河》和《神棍窥天机》的接档文,《他乡明月入我怀》权谋剧情向(原名心有明珠照破星河),固氮正剧文,有粗壮的感情线。
1.
亡了国的小皇子萧珏时乖命蹇,平时不受宠也就算了,还被扣上了是母亲私通他人生下的杂种的帽子,要怎么做才能以示清白?
凛闻天正好在北境受气,变着法的痛打了小奶狗,还拿小奶狗出气,要想方设法物尽其用才行。
2.
想不到小奶狗只是藏起了爪牙,回京途中还想害他?从此两个人连好好说句话都难,一路撕咬,一直到可怜的小奶狗长成了撩人的大狼狗。
3.
大夏朝廷风云变幻,小奶狗终于懂了凛闻天,他是在天下苍生、朝堂清明鞠躬尽瘁,可我不愿你只是闻名天下,我愿为你一战。
——我有明珠一颗,久被尘劳关锁。今朝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
食用指南:
1.正剧风,攻和受全挺欠揍。
2.深情受,+撩闲攻。
3.坚持强强联合、有原因的爱不动摇。
4.两对cp,男三是高冷的冰坨子,男四坏到作者不忍心看。
第293章 爱之最珍贵
余情生产之后身体大受打击, 前几天不能起身,只能是凌安之半哄半吓的扶着她必须下地走走,今日许康轶有急事, 天还没亮就把凌安之召进宫里去了, 她睡到日上三竿,之后让奶妈把孩子抱进来给她看。
黑小子被稍稍倾斜一点放在她的床边,一双琥珀色的大眼睛从头到脚打量了余情两个来回,好像是觉得这女人面色唇色如纸,苍白憔悴不太好看,竟然翻了一个白眼。
余情哭笑不得, 手肘支着床视线稍微高了些:“喂,你是才出生三天的孩子 , 露出这样的表情合适吗?”
黑小子两眼望天不理她。
余情觉得这小东西确实有点意思, 伸手点着他的鼻尖,一动刀口就疼得她嘶嘶哈哈:“嘶,…无论如何我现在是你娘了, 愿意不愿意你全将就着一点吧。”
黑小子好像看她确实不容易,竟然闭上眼睛, 还叹了口气。
余情:“…”
他觉得鼻子有些痒, 伸出小手精准的挠了挠, 之后看着自己的小手, 发起呆来。
这只小手才一寸来长,手指头软软的,指甲比大米粒也大不了多少, 手背上胖出几个小坑,能干什么呀?
据闲暇时——当然了,他现在也干不了别的, 所有的时间全是闲暇时,身边伺候他的丫鬟小厮们惊叹:看啊,小少爷这么小,手已经这么好使了,还会给自己挠痒痒呢。
他有时候太无聊了,想翻书页看一眼,马上就又有惊叹声:还会伸手抓书呢。
他有时候听大人们聊天内容有趣,不自觉的笑一笑,就听又有人大呼小叫:我的天哪,小孩子为什么会笑?
——弄得他什么也干不了。
想到之前的矫健和文武双全,他觉得自己现在要是想看书的话,估计会把身边的人吓死。
要怎么才能和这么个没用的小身子和平相处呢?这是个问题。
想来想去好像除了慢慢长大也没别的办法,他有点倦了,连续打了三个哈欠,一歪头,混混沌沌的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再醒过来的时候,就听到丫鬟们在窃窃私语:“小少爷过去这两日还挺正常的,像个奶娃娃了。”
过了两日了?他睡了这么久了吗?干净整洁异常的奶娘仔细理着他柔软小衣服的领口,说话声音也温柔:“小少有福气,爹娘全当他是心尖子眼珠子似的,国公爷对孩子特别细心,我觉得小家伙隔着好几扇门半夜哭一声,国公爷全都听得见。”
一身新衣服的小厮得得瑟瑟:“我小时候师傅教过我看面相,小少爷别看长的黑点,那面相长的有讲究,叫做福寿连绵流不尽,何止是有福气?”
余情安心静养了十数日刀口愈合,也算是缓过来一口气,虽然当时还是不能出屋,不过在宽敞的屋子里兜兜转转还是不受影响的。
为了方便余情修养,安国公府正中的主院落终于启用,凌安之也算是借了妻子的光,终于不用在寒酸的陋室里蜗居,卧房分为五进,卧室整洁高雅异常,屋里翠绿的盆景高低错落,所有设施一应俱全。
余情整个家族人丁全不兴旺,如今偏得了一个小妖怪,全家人是兴师动众的重视,余情做了多年要断子绝孙的心理准备,而今初为人母的喜悦更是每日里挂在嘴角眉梢上。
她已经劳累多年,生小孩又元气大伤,最开始的时候抱着小妖怪抱一会腰都很疼,她便经常让下人将小妖怪放在她的身边床上,得空了便笑盈盈盯着孩子看,也不管孩子愿意不愿意的逗他。
这一日午后,她睡醒了,做了个梦,还有点蒙,恍惚间像是回到了自己挺小的时候和娘亲斗智斗勇的事情来了,自己的娘那时候还在,娘亲的手软软的,口中说着严厉的话,可眼角眉梢慈爱藏不住,中午要管着自己午睡,小孩子中午哪睡得着?就开始和娘亲捉迷藏。
梦醒后掀着绣着漫天星斗的锦被在床上坐起来,心中怅然若失,觉得口渴,就自己下地倒杯水喝。
她听到窗纱上嗡嗡响,一抬头,发现屋檐下挂得八哥看到主人来了,正在学舌:“喜得贵子!喜得贵子!”
余情“哎呦”一声,坏了,她刚才起床,把小妖怪忘了,当即几大步飞快进了屋里,可不是嘛,被子在床上鼓起一个小包,明显还一动一动的。
“哎呀不好,”余情吓了一跳,一伸手就把被子掀了起来,见小妖怪被盖在了被子底下,孩子太小全身都是软的,憋住了也推不开被子,脸都憋红了,额头上全是汗,也不知道被盖住多久了。
见终于重见天光,小妖怪如蒙大赦一样的“大”字型躺在床上,小胸脯起伏,明显大口呼吸了几下新鲜空气。
余情内疚,新手母亲太不靠谱了,哪有当娘的把孩子忘了的?她伸出手想给孩子擦汗,哄道:“小神兽,不怕不怕,娘来了。”
小神兽缓过一口气,非常不满的气呼呼瞪了她一眼,小手精准的捶向余情的胳膊,劫后余生,一定要捶一拳出出气。
余情看他忙着报复的小样,又要笑死了,捂着还有些疼痛的肚子:“哈哈哈,哎呀,还奶凶奶凶的呢。”
黑小子想到无论如何男人是不能打女人的,又自己把小手缩了回来。想到刚才,不禁有点悲从中来,现在自己能做什么呢?刚才被困在一片窒息的黑暗中,脖子被掐住了一样,手脚软的连个被子也推不开,看来再当一回人也不容易。
他怅然若失的又看着自己的小手,可能性格里那些仁义善感的成分还在?突然想到之前不敢一个人睡觉,闭上眼睛无边的黑暗就涌上来的事情了,眼睛上渡了一层水膜。
余情注意到小奶娃的变化,心理突然就不好受了,这么小的孩子,这么软,一饭一动,全要依仗大人,简直是禁锢,她伸手握住孩子的小手,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小神兽,对不起,我以后一定好好保护你,不让你出任何意外了。”
血脉相连了,他看余情心疼到掉眼泪,心里也难受起来,伸出小短腿踢了踢娘亲的瘦爪子,觉得给这女人当儿子好像也挺好的。
凌安之今天是休假十余日后第一次上朝,当年余情不能生育的谣言在京城传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找了余情满朝以为凌安之是打算断子绝孙了,而今安国公喜当父亲,恭喜之声一片,谁家得了个孩子,也没弄出这么大的阵仗。
他刚进房门脚步顿住了,怎么余情抱着孩子在抹眼泪呢?
“怎么了?不舒服?”凌安之进门带着的笑容凝固,大踏步走进来坐在了床边榻上。
余情抽了抽鼻子:“三哥,别人全说女人当娘比男人当爹适应得快,可是我觉得,我不如你。”凌安之对孩子,心细的头发丝一样,而且特别尊重小妖怪,做什么事情之前全是要询问一下孩子意见似的,比如想不想出去溜溜,是去花房看花还是去逗鸟,是读书给孩子听还是逛景,无论孩子什么状态,他全是巨细无靡能体会到孩子的意思。
估计是刚才受了什么刺激了,凌安之摸着她的头发笑道:“情儿也是第一回 当母亲,一点点来就行了。”
余情攥着拳头,鼻子眼睛还是红红的:“要爱之最珍贵,保护成铜墙铁壁,让他时时觉得最有安全感才行。”
凌安之咬着孩子的小手跟孩子对着笑:“情儿,我们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没做。”
他也不卖关子,一伸手搭在了余情的肩膀上:“小神兽也生完了,你是不是得把名分给我?等小黄鱼儿恢复差不多了,我们要补办一个婚礼大典。”
余情脸皮再厚也觉得未婚先孕没那么光彩:“小妖怪的事身边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符合礼法吧?”
凌安之捏捏余情肩膀,知道他的小魔鱼儿挺憧憬风风光光的婚礼大典的:“就是身边的人热闹一下,再说我明媒正娶、八抬大轿迎接新娘子进门,怎么不符合礼法了?我娶媳妇,就得遵守我的礼法!”
余情:“多年来风云变幻,三哥依旧是那个少年。”
凌安之:“此话怎讲?”
余情掩口而笑:“安西兵痞还是安西兵痞。”
转眼孩子两个多月了,终于余情恢复的差不多了,还去京城的买卖里转了几圈,剩下时间全和凌安之在研究婚礼细节,筹备大典。
凌安之和余情大婚,本来凌安之想着一群老人热闹热闹就行了,可许康轶根本不同意:“凌兄,你的大典也是社稷功臣们的盛世,大家血战多年,弦绷得要断了,谁不想狂欢一场?再者也是向朝堂不了解的臣子显示恩典,我们这次是把凌帅和兄弟们十多年的功勋一起热闹。”
凌安之沉吟半晌:“纵使有功,也不能显示恩宠太过。”
许康轶眉峰一挑:“有功就要恩赏,他们犯错了也要罚,何必畏手畏脚?”
余情本就想如此,她最近在浓密的秀发保养上都下了不少功夫,就想美美的当个新娘,皮肤莹润的泛着皎洁月光似的。
她双手贴着脸颊向许康轶撒娇:“多谢小哥哥陛下恩典,要我看先让大帅开个头,之后三军光棍该娶亲就娶亲嘛,到时候京城整日里有喜事,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趁着大家齐聚一堂,在宴会把陛下的新政理念再推一推,那不是好一个去旧迎新、普天同庆嘛。”
许康轶一张脸板着,伸手一个暴栗就弹在妹妹额头上:“幸亏不是男子,这要是男人还不整日里魅惑朝堂帝王,我看你是一个想风光点成婚,再一个想多卖点爆竹烟花开些宴席赚点钱吧?”
被说中了心腹事,余情不以为意的一伸舌头:“嘻嘻,现在谁还糊弄得了小哥哥呀。”
许康轶不便出面,花折兴高采烈地帮着余情筹备婚礼,本来是凌安之成亲,可花折比凌安之操心的还多,没办法,花折就是比别人会讲排场,大婚的时间选在三月初八,直接从迎亲到酒席热闹了一天。
迎亲的凌安之骑上了白色的高头大马,迎亲的马队军乐队鼓乐喧天,迎亲的是一水水社稷军精神的小伙子,直直占了安国公府到余家宅邸余苑的半条街。
烛台摇曳,彩光缤纷,轻声吟高声唱,歌舞升平觥筹交错,处处雅致高贵,又不显得穷奢极欲。
余情整日里被凌安之宠溺夸奖,凌安之觉得她现在妩媚洋溢着幸福的样子最好看,她也不想盖什么红盖头了,大典当天梳了流苏发髻,八宝凤冠戴在头上,仅眼睛上用装饰的薄纱罩了一层,越发显得娇媚灵动。
朝廷上的文官武官也大多认识她,尤其是经常看她穿男装混在军营里的社稷军弟兄们,凌合燕凑上来敬酒,当众打趣她:“哎呦,余情兄弟,看你突然穿上了女装,我还不习惯呢,我弟弟能习惯吗?哈哈哈。”
若说余情的贺礼,当属鲁东侯裴星元出手最气派,九十九个黑白相间寓意白头偕老打着红色礼花的箱子,四个人才抬得动,送入府足足用了一炷香的时间,来祝贺的文武百官莫不偷笑,这算啥?示威?应该也不是,在席间裴星元表现的还是“挺”正常的。
安国公府刚刚落成,大气沉稳,当天披红挂彩。这是社稷功臣的庆典,朝中文武百官基本全来了,花折最擅长的还是热闹,大典上几通歌舞折腾下来,无人不拍案叫绝。
许康轶和花折并排站在后/庭的门帘后,许康轶抱着肩膀张望凌安之来者不拒,频频举杯,笑道:“铭卓,以前未见凌安之穿过红色,其实这么一穿,他脸色白,轮廓分明,还挺俊雅的。”
花折也笑,瞎折腾的这些天花折就是高兴:“雅字就不能形容安西兵痞了,康轶,那身大红色衣服你穿也能好看。”
许康轶知道花折想说什么,他何尝不是这么想的,有些事碍于身份身不能至,如今就算是借着凌某人的大礼心向往之了,他揽住花折肩膀:“铭卓穿了更好看,花家宝树一定能比安西兵痞更美出攻击性来。”
第294章 不按理出牌
许康轶不便在宴会上久留, 他在时间长了别人也拘束,喝了几杯酒把长长的礼单放下,便先回翼王府等花折了。花折回到席间, 开始帮着凌安之挡酒, 凌安之自认为自己是酒鳖,能千杯不醉,可这个花折明显是个酒桶,能万杯不醉,直到送入了洞房才不再胡闹。
许康轶临行之前担心花折喝的太多,毕竟花折多年来也是又累又伤, 酒喝大了也伤身,告诉元捷看着他点, 结果元捷自己先喝醉了, 还是花折把他搀回去的。
许康轶不饮酒,手下这些人也绝少喝酒,尤其元捷, 喝多了几乎是挂在花折肌肉均匀的胳膊上,开始胡说八道:“花公子, 其实陛下早年对你就是不同于旁人, 身边这些人写字难看的多了去了, 也没看陛下亲手教过谁。”
花折本来带着一身酒意想回翼王府找许康轶, 听元捷喝多了巴不得多知道点秘密,当即继续给元捷递酒壶,引着他的话头往下说:“哦?康轶多年来性情寡淡, 他少年时性格如何?”
元捷是陪着许康轶自小长大的小厮,知道的也是最多:“小时候话更少,后来的刘心隐还那么歹毒, 直接伤了陛下的心,后来幸亏有你还给他解解闷,要不心里装那么多事,还不得憋死。”
写完之后,怅然若失,我的大帅、凌霄、康轶、花折、余情和星元哥哥,陪了我这么久,终究快要说再见了吗?
他们是我多年心中的白月光,有暗黑、现实和不符合晋江的成分,思前想后,未更改他们自己的命运,在写的过程中,反复多次修改,觉得笔力有限,没能让自己满意。
连载期间得到了很多支持,非常感谢大家十个月的陪伴。
番外我尽量早点开始更新哈,要理一下时间线,第五卷 ——尘间世。
请大家在292章和番外第一章 留言吧,看毕毕摇个转盘,咔咔。
——————————————————
《何以安山河》和《神棍窥天机》的接档文,《他乡明月入我怀》权谋剧情向(原名心有明珠照破星河),固氮正剧文,有粗壮的感情线。
1.
亡了国的小皇子萧珏时乖命蹇,平时不受宠也就算了,还被扣上了是母亲私通他人生下的杂种的帽子,要怎么做才能以示清白?
凛闻天正好在北境受气,变着法的痛打了小奶狗,还拿小奶狗出气,要想方设法物尽其用才行。
2.
想不到小奶狗只是藏起了爪牙,回京途中还想害他?从此两个人连好好说句话都难,一路撕咬,一直到可怜的小奶狗长成了撩人的大狼狗。
3.
大夏朝廷风云变幻,小奶狗终于懂了凛闻天,他是在天下苍生、朝堂清明鞠躬尽瘁,可我不愿你只是闻名天下,我愿为你一战。
——我有明珠一颗,久被尘劳关锁。今朝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
食用指南:
1.正剧风,攻和受全挺欠揍。
2.深情受,+撩闲攻。
3.坚持强强联合、有原因的爱不动摇。
4.两对cp,男三是高冷的冰坨子,男四坏到作者不忍心看。
第293章 爱之最珍贵
余情生产之后身体大受打击, 前几天不能起身,只能是凌安之半哄半吓的扶着她必须下地走走,今日许康轶有急事, 天还没亮就把凌安之召进宫里去了, 她睡到日上三竿,之后让奶妈把孩子抱进来给她看。
黑小子被稍稍倾斜一点放在她的床边,一双琥珀色的大眼睛从头到脚打量了余情两个来回,好像是觉得这女人面色唇色如纸,苍白憔悴不太好看,竟然翻了一个白眼。
余情哭笑不得, 手肘支着床视线稍微高了些:“喂,你是才出生三天的孩子 , 露出这样的表情合适吗?”
黑小子两眼望天不理她。
余情觉得这小东西确实有点意思, 伸手点着他的鼻尖,一动刀口就疼得她嘶嘶哈哈:“嘶,…无论如何我现在是你娘了, 愿意不愿意你全将就着一点吧。”
黑小子好像看她确实不容易,竟然闭上眼睛, 还叹了口气。
余情:“…”
他觉得鼻子有些痒, 伸出小手精准的挠了挠, 之后看着自己的小手, 发起呆来。
这只小手才一寸来长,手指头软软的,指甲比大米粒也大不了多少, 手背上胖出几个小坑,能干什么呀?
据闲暇时——当然了,他现在也干不了别的, 所有的时间全是闲暇时,身边伺候他的丫鬟小厮们惊叹:看啊,小少爷这么小,手已经这么好使了,还会给自己挠痒痒呢。
他有时候太无聊了,想翻书页看一眼,马上就又有惊叹声:还会伸手抓书呢。
他有时候听大人们聊天内容有趣,不自觉的笑一笑,就听又有人大呼小叫:我的天哪,小孩子为什么会笑?
——弄得他什么也干不了。
想到之前的矫健和文武双全,他觉得自己现在要是想看书的话,估计会把身边的人吓死。
要怎么才能和这么个没用的小身子和平相处呢?这是个问题。
想来想去好像除了慢慢长大也没别的办法,他有点倦了,连续打了三个哈欠,一歪头,混混沌沌的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再醒过来的时候,就听到丫鬟们在窃窃私语:“小少爷过去这两日还挺正常的,像个奶娃娃了。”
过了两日了?他睡了这么久了吗?干净整洁异常的奶娘仔细理着他柔软小衣服的领口,说话声音也温柔:“小少有福气,爹娘全当他是心尖子眼珠子似的,国公爷对孩子特别细心,我觉得小家伙隔着好几扇门半夜哭一声,国公爷全都听得见。”
一身新衣服的小厮得得瑟瑟:“我小时候师傅教过我看面相,小少爷别看长的黑点,那面相长的有讲究,叫做福寿连绵流不尽,何止是有福气?”
余情安心静养了十数日刀口愈合,也算是缓过来一口气,虽然当时还是不能出屋,不过在宽敞的屋子里兜兜转转还是不受影响的。
为了方便余情修养,安国公府正中的主院落终于启用,凌安之也算是借了妻子的光,终于不用在寒酸的陋室里蜗居,卧房分为五进,卧室整洁高雅异常,屋里翠绿的盆景高低错落,所有设施一应俱全。
余情整个家族人丁全不兴旺,如今偏得了一个小妖怪,全家人是兴师动众的重视,余情做了多年要断子绝孙的心理准备,而今初为人母的喜悦更是每日里挂在嘴角眉梢上。
她已经劳累多年,生小孩又元气大伤,最开始的时候抱着小妖怪抱一会腰都很疼,她便经常让下人将小妖怪放在她的身边床上,得空了便笑盈盈盯着孩子看,也不管孩子愿意不愿意的逗他。
这一日午后,她睡醒了,做了个梦,还有点蒙,恍惚间像是回到了自己挺小的时候和娘亲斗智斗勇的事情来了,自己的娘那时候还在,娘亲的手软软的,口中说着严厉的话,可眼角眉梢慈爱藏不住,中午要管着自己午睡,小孩子中午哪睡得着?就开始和娘亲捉迷藏。
梦醒后掀着绣着漫天星斗的锦被在床上坐起来,心中怅然若失,觉得口渴,就自己下地倒杯水喝。
她听到窗纱上嗡嗡响,一抬头,发现屋檐下挂得八哥看到主人来了,正在学舌:“喜得贵子!喜得贵子!”
余情“哎呦”一声,坏了,她刚才起床,把小妖怪忘了,当即几大步飞快进了屋里,可不是嘛,被子在床上鼓起一个小包,明显还一动一动的。
“哎呀不好,”余情吓了一跳,一伸手就把被子掀了起来,见小妖怪被盖在了被子底下,孩子太小全身都是软的,憋住了也推不开被子,脸都憋红了,额头上全是汗,也不知道被盖住多久了。
见终于重见天光,小妖怪如蒙大赦一样的“大”字型躺在床上,小胸脯起伏,明显大口呼吸了几下新鲜空气。
余情内疚,新手母亲太不靠谱了,哪有当娘的把孩子忘了的?她伸出手想给孩子擦汗,哄道:“小神兽,不怕不怕,娘来了。”
小神兽缓过一口气,非常不满的气呼呼瞪了她一眼,小手精准的捶向余情的胳膊,劫后余生,一定要捶一拳出出气。
余情看他忙着报复的小样,又要笑死了,捂着还有些疼痛的肚子:“哈哈哈,哎呀,还奶凶奶凶的呢。”
黑小子想到无论如何男人是不能打女人的,又自己把小手缩了回来。想到刚才,不禁有点悲从中来,现在自己能做什么呢?刚才被困在一片窒息的黑暗中,脖子被掐住了一样,手脚软的连个被子也推不开,看来再当一回人也不容易。
他怅然若失的又看着自己的小手,可能性格里那些仁义善感的成分还在?突然想到之前不敢一个人睡觉,闭上眼睛无边的黑暗就涌上来的事情了,眼睛上渡了一层水膜。
余情注意到小奶娃的变化,心理突然就不好受了,这么小的孩子,这么软,一饭一动,全要依仗大人,简直是禁锢,她伸手握住孩子的小手,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小神兽,对不起,我以后一定好好保护你,不让你出任何意外了。”
血脉相连了,他看余情心疼到掉眼泪,心里也难受起来,伸出小短腿踢了踢娘亲的瘦爪子,觉得给这女人当儿子好像也挺好的。
凌安之今天是休假十余日后第一次上朝,当年余情不能生育的谣言在京城传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找了余情满朝以为凌安之是打算断子绝孙了,而今安国公喜当父亲,恭喜之声一片,谁家得了个孩子,也没弄出这么大的阵仗。
他刚进房门脚步顿住了,怎么余情抱着孩子在抹眼泪呢?
“怎么了?不舒服?”凌安之进门带着的笑容凝固,大踏步走进来坐在了床边榻上。
余情抽了抽鼻子:“三哥,别人全说女人当娘比男人当爹适应得快,可是我觉得,我不如你。”凌安之对孩子,心细的头发丝一样,而且特别尊重小妖怪,做什么事情之前全是要询问一下孩子意见似的,比如想不想出去溜溜,是去花房看花还是去逗鸟,是读书给孩子听还是逛景,无论孩子什么状态,他全是巨细无靡能体会到孩子的意思。
估计是刚才受了什么刺激了,凌安之摸着她的头发笑道:“情儿也是第一回 当母亲,一点点来就行了。”
余情攥着拳头,鼻子眼睛还是红红的:“要爱之最珍贵,保护成铜墙铁壁,让他时时觉得最有安全感才行。”
凌安之咬着孩子的小手跟孩子对着笑:“情儿,我们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没做。”
他也不卖关子,一伸手搭在了余情的肩膀上:“小神兽也生完了,你是不是得把名分给我?等小黄鱼儿恢复差不多了,我们要补办一个婚礼大典。”
余情脸皮再厚也觉得未婚先孕没那么光彩:“小妖怪的事身边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符合礼法吧?”
凌安之捏捏余情肩膀,知道他的小魔鱼儿挺憧憬风风光光的婚礼大典的:“就是身边的人热闹一下,再说我明媒正娶、八抬大轿迎接新娘子进门,怎么不符合礼法了?我娶媳妇,就得遵守我的礼法!”
余情:“多年来风云变幻,三哥依旧是那个少年。”
凌安之:“此话怎讲?”
余情掩口而笑:“安西兵痞还是安西兵痞。”
转眼孩子两个多月了,终于余情恢复的差不多了,还去京城的买卖里转了几圈,剩下时间全和凌安之在研究婚礼细节,筹备大典。
凌安之和余情大婚,本来凌安之想着一群老人热闹热闹就行了,可许康轶根本不同意:“凌兄,你的大典也是社稷功臣们的盛世,大家血战多年,弦绷得要断了,谁不想狂欢一场?再者也是向朝堂不了解的臣子显示恩典,我们这次是把凌帅和兄弟们十多年的功勋一起热闹。”
凌安之沉吟半晌:“纵使有功,也不能显示恩宠太过。”
许康轶眉峰一挑:“有功就要恩赏,他们犯错了也要罚,何必畏手畏脚?”
余情本就想如此,她最近在浓密的秀发保养上都下了不少功夫,就想美美的当个新娘,皮肤莹润的泛着皎洁月光似的。
她双手贴着脸颊向许康轶撒娇:“多谢小哥哥陛下恩典,要我看先让大帅开个头,之后三军光棍该娶亲就娶亲嘛,到时候京城整日里有喜事,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趁着大家齐聚一堂,在宴会把陛下的新政理念再推一推,那不是好一个去旧迎新、普天同庆嘛。”
许康轶一张脸板着,伸手一个暴栗就弹在妹妹额头上:“幸亏不是男子,这要是男人还不整日里魅惑朝堂帝王,我看你是一个想风光点成婚,再一个想多卖点爆竹烟花开些宴席赚点钱吧?”
被说中了心腹事,余情不以为意的一伸舌头:“嘻嘻,现在谁还糊弄得了小哥哥呀。”
许康轶不便出面,花折兴高采烈地帮着余情筹备婚礼,本来是凌安之成亲,可花折比凌安之操心的还多,没办法,花折就是比别人会讲排场,大婚的时间选在三月初八,直接从迎亲到酒席热闹了一天。
迎亲的凌安之骑上了白色的高头大马,迎亲的马队军乐队鼓乐喧天,迎亲的是一水水社稷军精神的小伙子,直直占了安国公府到余家宅邸余苑的半条街。
烛台摇曳,彩光缤纷,轻声吟高声唱,歌舞升平觥筹交错,处处雅致高贵,又不显得穷奢极欲。
余情整日里被凌安之宠溺夸奖,凌安之觉得她现在妩媚洋溢着幸福的样子最好看,她也不想盖什么红盖头了,大典当天梳了流苏发髻,八宝凤冠戴在头上,仅眼睛上用装饰的薄纱罩了一层,越发显得娇媚灵动。
朝廷上的文官武官也大多认识她,尤其是经常看她穿男装混在军营里的社稷军弟兄们,凌合燕凑上来敬酒,当众打趣她:“哎呦,余情兄弟,看你突然穿上了女装,我还不习惯呢,我弟弟能习惯吗?哈哈哈。”
若说余情的贺礼,当属鲁东侯裴星元出手最气派,九十九个黑白相间寓意白头偕老打着红色礼花的箱子,四个人才抬得动,送入府足足用了一炷香的时间,来祝贺的文武百官莫不偷笑,这算啥?示威?应该也不是,在席间裴星元表现的还是“挺”正常的。
安国公府刚刚落成,大气沉稳,当天披红挂彩。这是社稷功臣的庆典,朝中文武百官基本全来了,花折最擅长的还是热闹,大典上几通歌舞折腾下来,无人不拍案叫绝。
许康轶和花折并排站在后/庭的门帘后,许康轶抱着肩膀张望凌安之来者不拒,频频举杯,笑道:“铭卓,以前未见凌安之穿过红色,其实这么一穿,他脸色白,轮廓分明,还挺俊雅的。”
花折也笑,瞎折腾的这些天花折就是高兴:“雅字就不能形容安西兵痞了,康轶,那身大红色衣服你穿也能好看。”
许康轶知道花折想说什么,他何尝不是这么想的,有些事碍于身份身不能至,如今就算是借着凌某人的大礼心向往之了,他揽住花折肩膀:“铭卓穿了更好看,花家宝树一定能比安西兵痞更美出攻击性来。”
第294章 不按理出牌
许康轶不便在宴会上久留, 他在时间长了别人也拘束,喝了几杯酒把长长的礼单放下,便先回翼王府等花折了。花折回到席间, 开始帮着凌安之挡酒, 凌安之自认为自己是酒鳖,能千杯不醉,可这个花折明显是个酒桶,能万杯不醉,直到送入了洞房才不再胡闹。
许康轶临行之前担心花折喝的太多,毕竟花折多年来也是又累又伤, 酒喝大了也伤身,告诉元捷看着他点, 结果元捷自己先喝醉了, 还是花折把他搀回去的。
许康轶不饮酒,手下这些人也绝少喝酒,尤其元捷, 喝多了几乎是挂在花折肌肉均匀的胳膊上,开始胡说八道:“花公子, 其实陛下早年对你就是不同于旁人, 身边这些人写字难看的多了去了, 也没看陛下亲手教过谁。”
花折本来带着一身酒意想回翼王府找许康轶, 听元捷喝多了巴不得多知道点秘密,当即继续给元捷递酒壶,引着他的话头往下说:“哦?康轶多年来性情寡淡, 他少年时性格如何?”
元捷是陪着许康轶自小长大的小厮,知道的也是最多:“小时候话更少,后来的刘心隐还那么歹毒, 直接伤了陛下的心,后来幸亏有你还给他解解闷,要不心里装那么多事,还不得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