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的时候,爸妈开始叫我跟他们一起打包,要把家里大部分东西都寄到美国去。我和高盛当了两天苦力,联络搬家公司的时候,人手不够,我打电话叫小花过来帮忙。当门铃响起的时候,我以外的看到了小花身旁的赵默,他露出和煦的笑容问:“需要帮忙吗?”
    我把他们俩让进屋,小花和高盛热情相拥,小花埋怨他回来也不联系,高盛挠挠头说被我的事情搅乱了。小花是我哥们,确实高盛特别崇拜的人。他一个高才生,却崇拜小花这个高中都没考上的人。高盛一直标榜小花是他见过最爷们的男人,说其实小花特别有才华,就是我们没发现。小花也特别宠爱这个小迷弟,没事就勺捣我说别欺负他。俩人好的像亲哥俩一样,感觉我像插足兄弟俩的人。
    赵默被高盛冷落在一旁看着有些尴尬,我招呼他进来干活。我们一起帮一些搬不走的大件家具盖上防尘罩,他问我:“这两天在忙什么?”
    “在忙搬家啊,你可不知道,我都累瘦了。”我开玩笑说。
    他问:“你家人都定居美国,你也要去吗?”
    “你希望我去吗?”我随口问。
    他愣了下,拉我坐在沙发的防尘罩上,严肃的问:“你愿意为我留下吗?”
    “我不去,别这么严肃吗。”我干咳一声说,“我这次跟高盛去把爸妈送到美国,打点一下美国那边的事情就回来。可能回来前去趟芝加哥,我们总部在那。我老板的老板说要请我吃个饭,恭喜我得了金狮奖,顺便把我介绍给其他几位大老板。”
    “这是要升职的节奏啊。”他拉着我的手说,“那我等你回来。”
    我点点头,想起上次两家吃饭不欢而散,还是应该问候一下:“上次叔叔阿姨回去有没有说什么?”
    他捏了捏我的脸说:“他们都很喜欢你,让我赶紧把你娶进门,不能给别人有机可乘。”
    我不好意思的说:“骗人,哪有那么夸张。”
    “真的,我妈让我定婚期,她要操办起来了。”他不经意的回答让我猝不及防,这就谈婚论嫁了?
    我试探的问:“那你怎么想的?”
    他安排道:“看你。你要是没什么意见,我觉得就听我父母的吧。明年下半年结婚,生个小猪。”
    “你很想要孩子吗?”我问。
    “是啊,我挺喜欢小孩,觉得一儿一女挺完美。”他说着自己似乎已经有了一双儿女一样,露出慈爱的笑容。
    “怎么了?”赵默问我,“为什么盯着我看啊?”
    我摇摇头,藏起心事,和他继续干活。
    那晚,高盛问我,如果我不希望赵默来,又不好意思跟他说,他会去找小花。我摆摆手,解释说我没有想跟赵默分手。
    高盛表示不理解,可我坚持,他只好说,如果我有什么事情一定要告诉他们,或者累了就干脆一起去美国生活。虽然我不认为在美国生活就比国内容易,但是他的话让我心里很踏实。身后有了一条退路,往前走的才更有底气。
    这两天搬家,赵默都是三好女婿,每天一早到家里报道,干活尽心尽力,爸妈都对他很客气。高盛也不好再给他脸色看,不情不愿的给他开门,然后就回屋去了。
    我和家人一起飞加州,我和高盛把爸妈的购房手续办好,买了车、开了卡,又陪他们呆了两天,我就匆匆赶去芝加哥。一下飞机,我拖着行李赶到总部,和大老板寒暄了一阵之后,参加了总部的一个会,在会上我被介绍给了公司几个主要的大老板。他们对于我们的项目和创意赞不绝口,还开玩笑说这样的员工一定要重金留下。
    晚上大老板邀请我吃顿米其林大餐,庆祝我获得金狮奖。我先去酒店checkin之后,简单的换洗,精心打扮,这顿米其林大餐我稍微查了一下,都是一些商界大亨出入的场所,要求正装出席。我换了一身白色的礼服,简单烫了一下短发,化了稍微浓烈的妆,踩着高跟鞋,打车去了餐厅。
    我和大老板也是很难见到一次,他说下班后就不说工作。我尊重国外这种工作和生活泾渭分明的文化,也闭口不提项目的事情。我正在想能跟他聊点什么,以我的经验,跟老外聊天最好先从家人入手,我正要随意聊起过年的事情,他忽然问我有没有结婚。我一口香槟差点呛着自己,连连摇头。
    大老板笑着责怪我跟他不是facebook的好友,否则他也不会连我是否结婚都不知道。我惭愧的说我在国内也很少用社交软件,很少会发公开的状态。他说我这样不对,作为一个公关人士,如果连自己都无法包装好,怎么做好工作。而且,他将我没有结婚归结在这里,或许是我并不喜欢分享自己的事情,所以让很多优秀的男孩子错过了了解我的机会。我想了想,他说的在理,并答应我会开始经营我的社交媒体。
    他很开放,说没有结婚也不要着急,我的白马王子已经在转角处等我了。我听他哄小孩一样的跟我讲着“白马王子”也忍不住童话了一把,望着窗外街角处,刚好有一家咖啡厅,不知道我的白马王子会不会像电影里浪漫的桥段一样,在那家咖啡厅与我偶遇呢。
    夜深了,望着窗外芝加哥密歇根大街的夜景,街道两处灯火阑珊,商场的宣传广告和各种促销海报在霓虹灯下五彩斑斓。吃完饭,老板为了炫耀一下他新买的fancycar,提议送我回酒店。我告诉他酒店离这里不远,我想一个人走走。老板很绅士的将他的西服披在我身上,然后便离开。
    走之前,他又特意嘱咐我说记得多post一些照片给他看。
    我很感谢他在工作之余能够这样诚恳的劝我,并关心我的生活,见到他的豪车呼啸着离开我的视野,我掏出手机,举起来将热闹如白昼的密歇根大街作为背景,想要拍一张自拍打卡。我们工作的另一大特点,就是反应快,接到brief了,就立刻响应。我好不容易来了美国,吃了这样一顿美味的晚餐,有精心打扮了一番,确实不拍照纪念一下有些浪费。
    我举着手机找角度,后面路过的几个年轻人都停下来在我的镜头中做起鬼脸。我笑着按下快门,他们很大方的夸奖我很好看,然后就挥手离开。很怀念在美国的生活,一瞬间仿佛回到了在这里上学的那段时光。
    我往酒店方向溜达,在路边看到一个流浪歌手,他弹着吉他,唱着如果我给他一个硬币,他愿意带我去月球。听着他们肆意的自由,对陌生人的友好和诚恳,很羡慕这份洒脱。我站在一边,听他唱完了这首歌,给了他10美金,他向我点头致意。
    我继续在街上走,听歌时刚才餐厅里的热气就消散了,没有老板的外套还真的挺冷的。因为高跟鞋穿不惯,我加快脚步,想着换了衣服在楼下的商场逛逛街。我回到房间,甩掉高跟鞋,仰在沙发上揉脚,脚跟已经破了。我这一时半会儿也穿不了鞋了,就习惯性的打开电视,电视里一身职业套装的黑人主持人正在报道一则突发新闻。
    就在刚刚,我前脚进门,后脚我住的酒店楼下有人持枪,警察已经封锁了整栋楼。几乎同一时刻,酒店客房电话乍响,前台工作人员请所有客人都不要出房间,不要走动,等待警戒结束。
    我差点被这阵仗吓到,要不是在美国混过两年,这种持枪的情况遇到过两次,我可能真就不淡定了。大老板似乎得到消息,问我到酒店没有,有没有遇到危险。我告诉他我很好,不用担心。他又嘱咐我说,这个时候如果我能够更新一下facebook他就知道我是平安的。我笑着答应,又更新了我的facebook,写着这是老板的命令,向世界通报他亲爱的下属平安在酒店。
    逛街是不行了,我索性换了睡衣,把minibar的红酒打开,坐在阳台,看着芝加哥的夜景喝着红酒。不管楼下是发生了枪战还是怎样,此时此刻我在这个房间里是安全的,我就有心情喝酒赏月。我为自己“胆识”得意的时候,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吓得我差点把手里的杯子扔出去。
    我颤颤巍巍的走到门口,狐疑的走到门口,不知道这个时间谁会来找我,会不会是酒店的工作人员来确认客人安全?
    不会是持枪犯跑到我们这层了吧?
    这酒店十几二十层,为什么偏偏是我们这层?
    敲我的门的意思是确认我还活着?
    还是说他有可能进入我的房间?
    理智告诉我,要谨慎。
    我偷偷把耳朵贴在门上,不敢发出声响,想听听楼道的动静。可半天没有任何声音,忽然外面的人又是一阵焦急的敲门,我触电般往后退了一大步。我托常乐的福看过不少鬼片,根本不敢看猫眼。我是真的害怕了,拿出手机犹豫着要不要打911,又想到叫警察会很麻烦,就战战兢兢的问:“who'sthis?”
    外面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高兴,是我,杜明兖。”
    我打开门,从门缝里看到真是他,他一身红色羽绒服站在门外,这时保安拿着对讲机赶过来问他是不是住在这里的人,为什么不进屋。他说这就进屋,我一把把他拉进来。
    我惊讶地问:“你怎么在这?”
    他脱了羽绒服挂在衣架上,坐在沙发上看着我说:“我刚好在芝加哥,看到你的朋友圈,你离我不远,我就来了。”
    我问:“你来干嘛?”
    “姐姐来美国,弟弟不应该来看看吗?”他歪着头笑着说,“姐姐一杯红酒都不给吗?”他指了指我阳台上拿瓶红酒。
    我走过去给他倒了一杯,他无声无息的跟在我身后,我一回身跟他装了个满怀,一杯红酒毫无保留的全破在他白毛衣上。我连忙放下酒杯,顺手拿了抽纸帮他擦身上的酒渍,他握住我的手将我逼到墙边。
    我躲避他的目光说:“我知道这个情景有些暧昧,很容易滋生一些不该有的错觉,尤其是你这样情窦初开的小孩。不过呢,我有男朋友了,而且我希望能跟他走下去,所以明兖……”我说到这里,抬头看着他的眼睛说,“我希望你能够理解我,支持我。”
    他看着我,清澈的目光好像看到我心里。他不顾我残酷的拒绝,继续凑到我耳边,低声问:“你知道他没那么喜欢你,对吗?”
    我一怔,没说话。
    他咬着牙问:“即便这样也要我理解你,支持你?”
    “感情可以培养,起码他现在愿意和我培养感情。还是有好感的,还是有希望的。成年人的感情就是这样,没了热血沸腾,没了血脉喷张,也不会有什么一见钟情,而是日久生情。只是找到心仪的人,对方条件满足彼此的要求,又都愿意进一步,那就是很大的可能会一辈子了。”我解释道,我无法让他信服,虽然这是所有人心照不宣的,但是说出来,就连我自己都不信服,也不愿承认。
    他看着我,淡淡地说:“不觉得很可笑吗?”
    “有点无奈。但是明兖,我不想再谈恋爱了,我想稳定,我快30了,我想结婚。无论最后我穿婚纱时等在前面的人是不是赵默,但我觉得,一定不会是你。”我咬咬牙,说给他听,也说给自己。我不能让自己为了一点点不切实际的错觉而耽误,我不能任这段感情发展下去了。
    “我无法明白,我刚18,我理解不了你说的无奈。我不是这样的,再过10年我也不会变成你和赵默这样。”他恼羞成怒的说完,一手捏着我的下巴,一手钳住我的腰,粗暴的亲吻着我的嘴唇。无论我怎么躲,他都能起开我微合的双唇。
    我一时大脑一片空白,听到他含含糊糊的低声说:“别再推开我了。”
    他低沉的声音有些难过地哀求,这次我没有推开他,他很狡猾,那晚他带病陪我让我心怀愧疚,不忍心推开他,于是我陷进去了,不知不觉已经沉到谷底了。
    他的唇很柔软,吻很热烈,我有些眩晕。等他恋恋不舍的停下来时,我脸颊发烫,一直红到耳根。他抵着我的额头,又轻啄了一下我的嘴唇,一副得逞的骄傲的笑着。
    我心脏疯狂地跳,无法思考,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犯了一个无法挽回的错误。
    坏了,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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