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亲的锣鼓声越来越近,嘈杂的乐曲和孩童的嬉戏声无疑不在昭示着这日喜事的热闹。我坐在茶馆的三楼上,一面听着望着窗外远处红色的嫁娶队伍,一面听着说书人拍着醒目的响声。
肚里涨得慢慢的,全是喝了一日的茶水。
要价半两银子的日铸茶,我从巳时喝到了酉时,其间听了3位说书先生讲了7回故事,从江湖轶事到时下最流行的话本子,半两银子也算值了回价,我便不好意思抱怨这茶水越喝越困了。
说来也怪,旁人都是酒越喝越醉,茶越喝越提神,到了我这儿却全然反过来。
这破毛病我是自裴子衿的品茶宴上知晓的。
顾渚紫笋、艳羡茶、寿州h芽、靳门团h、蒙顶石花、神泉小团,昌明茶、兽目茶、碧涧、明月、芳蕊、茱萸、方山露芽、香雨、楠木茶、衡山茶……但凡有些名气的,没有她不曾喝过的。
裴子衿于茶艺一道颇有研究,平日最喜饮茶。以至于我这样讨厌喝茶的人,也总会在拜访旁人时主动问及有无好茶。有一回上门作客,主人家赠予了我珍藏多年的茶叶,名字什么的我已是忘了干净。只记得回府途中暴雨来得急,那日里恰巧未乘车马,我与一个小丫鬟二人为了护住怀中的茶饼四处躲藏,好不狼狈。
天水府的人大多很难对雨生出什么好印象。
难见日头的夏日,雨水没完没了地下个不停,急促的潮湿让人从脚凉到头。
即便是穿上蓑衣,举着伞,仍会有冰凉凉的水落在身上,透过衣裳刺入骨髓。与对天水府雨日的恼恨形成鲜明对b的是我对烟雨江南的向往,遮盖着诗意与暧昧的地方,朦胧中带着若有若无,似隐似现的美。
这种偏好似乎缘来已久,但能在我心中打下烙印,却是因着裴子衿最喜在雨日约我入府烹茶的。每逢此等y雨,平日里沉迷一方书案间的方玉白也能给面子地抽出点儿空当儿,与我二人相聚。
只他每次出来,都免不了一众仆从聚在他身旁,一个推轮椅,一个撑伞,一个抱着毯子,还有一个提着食盒。
大家公子出行,再怎么从简,内里的讲究做派也是少不了的。他这阵势,我笑过几回,皆因亭中狭小,这般多人过来就显得拥挤不堪,方家的仆从又一个赛一个的忠心,生怕没把自己少爷伺候好。何况他虽t弱多病,但又万万没到那般不良于行的地方。
本是为了寻个清静,这么多人实属不便。我同裴子衿对着方家的仆人连哄带骗,对着方玉白威b利诱,总算除了我们仨儿无旁人守着。
细说起来,我三人是有一段孽缘在的。尤其我与方玉白相识得在前,甚有几分骑竹马弄青梅的意思。
那时我家住在巷子东头这边,方府在巷子西边这头。我家庭院中有颗枇杷树,树龄极老,长得枝繁叶茂。身形之大,能探出高墙,跨过巷子,一直延伸到方府的后院中去。
夏日里树上结果,空气中总飘散着阵阵清香。福叔晓得我好动耐不住性子,总唬我说有人在这树上吊死过,闹女鬼。即便如此,四五岁的我听完晚上害怕得睡不着觉,白日里趁着丫鬟一时不察,大着胆子爬上了树。兴许是有几分天赋,身姿矫健的我竟顺着树枝爬到了那头方府的院子上。
方家都是文化人,祖上曾出过几任朝廷的大官,最厉害的官至宰相,此后封妻荫子,族人散至各处。用福叔的评价来说,方家是书香门第,我等大老粗能与他家为邻实在是有幸。
隔壁方家这一脉,恰好又是嫡支,奈何人丁稀少,最小的一辈只有两个儿子。当然与我这等父母皆亡的人相b,隔壁一家简直称得上子嗣丰盈。
爬树那一回,我闹了个大狼狈,最后竟从树上跌落了下去。好在方府的大公子方少卿正在练剑,虽说未能接住我,但好歹给我当了个垫背。
所谓不打不相识,无巧不成书。这么闹了一出,我同方家的关系从略有耳闻,直接进化相互串门的友好邻里关系。福叔倒也乐见其成,没再把我拘在府上,甚至对我缠着方家两兄弟玩耍的举动乐见其成。
至于后来遇上裴子衿,那又是几年之后的事了。
说回这茶。
裴子衿一痴茶,二痴雨。尤其好那阵天水府研究茶道的人里来了个出众的东瀛茶师,子衿对他极为推崇,尤好那位东瀛茶师一期一会说辞。
倘若人的一生中可能只能够和对方见面一次,那么相遇之际要以最好的方式对待对方,她对此深有感触。是以每次我们三人品茶,她总要焚起香炉,摆出所有的茶具,郑重地行完一套仪式。每日事毕,定会将当日所有言谈记录于纸上。
后来行走于江湖,我听一禅师言会者定离,意即世上常会之人,必有离散之时,世事无常。与此中真意无二。
虽说我至今难以分辨茶的好坏高低,不过附庸雅俗倒是学了个彻底。
如今想来那段时日,裴子衿烹茶,方玉白弹琴,我则盯着檐廊落下的雨滴呆坐,好不惬意。再是一晃,今日反倒变成他二人成亲之日,我暗中窥探之时。
说书人谁家公子掷千金的故事讲了三回,又卖力夸耀那花费千金所燃的烟花是何等好看的时候,我起身下了楼,挤进了凑热闹的人群里。远处的高头大马上,穿着红色喜服的男子牵着缰绳打街角走来,身后跟着新娘的花轿和撒喜钱的仆从。
隔着长长的迎亲队伍和拥挤的人海,我看不清新郎官的脸,试图从他的举止中找出几分熟悉的模样。
盯着他鲜艳的喜服,我不由失神。一时不慎,竟有人撞了过来。转身一看,竟见一小童试图挤出人群,一路狂奔。手往腰间一探,昨日里装着那酒鬼公子玉佩的荷包已然不见。
我当机立断,即刻追了上去。
那小贼动作灵活,身形敏捷,左右一个乱窜,挤出了人群。
让一让!让一让!我叫喊着,慌慌张张地逃离人堆。
那可恶的小贼见我追了上来,竟还用上了轻功。想我武艺不算高强,轻功自保也有些勉强。但面对着下九流的小贼,想来也是小菜一碟。
然而这小贼竟像是挑衅一般,没给我半分追上的机会。这倒激起了我的好胜心,势要追上他,连话本子里女主角最爱喊的抓贼啊!抓贼啊!都忘了喊。
我追了一路,眼看隔着五丈就能抓到。转眼就到了一个三岔路口,正犹豫着去路,却听见一道略带熟悉感的清冷女声:别追了,你的东西可不在那个小贼手里。
————————————
隔了一个月
这次算是正式的回归啦
希望还有人喜欢这个故事
肚里涨得慢慢的,全是喝了一日的茶水。
要价半两银子的日铸茶,我从巳时喝到了酉时,其间听了3位说书先生讲了7回故事,从江湖轶事到时下最流行的话本子,半两银子也算值了回价,我便不好意思抱怨这茶水越喝越困了。
说来也怪,旁人都是酒越喝越醉,茶越喝越提神,到了我这儿却全然反过来。
这破毛病我是自裴子衿的品茶宴上知晓的。
顾渚紫笋、艳羡茶、寿州h芽、靳门团h、蒙顶石花、神泉小团,昌明茶、兽目茶、碧涧、明月、芳蕊、茱萸、方山露芽、香雨、楠木茶、衡山茶……但凡有些名气的,没有她不曾喝过的。
裴子衿于茶艺一道颇有研究,平日最喜饮茶。以至于我这样讨厌喝茶的人,也总会在拜访旁人时主动问及有无好茶。有一回上门作客,主人家赠予了我珍藏多年的茶叶,名字什么的我已是忘了干净。只记得回府途中暴雨来得急,那日里恰巧未乘车马,我与一个小丫鬟二人为了护住怀中的茶饼四处躲藏,好不狼狈。
天水府的人大多很难对雨生出什么好印象。
难见日头的夏日,雨水没完没了地下个不停,急促的潮湿让人从脚凉到头。
即便是穿上蓑衣,举着伞,仍会有冰凉凉的水落在身上,透过衣裳刺入骨髓。与对天水府雨日的恼恨形成鲜明对b的是我对烟雨江南的向往,遮盖着诗意与暧昧的地方,朦胧中带着若有若无,似隐似现的美。
这种偏好似乎缘来已久,但能在我心中打下烙印,却是因着裴子衿最喜在雨日约我入府烹茶的。每逢此等y雨,平日里沉迷一方书案间的方玉白也能给面子地抽出点儿空当儿,与我二人相聚。
只他每次出来,都免不了一众仆从聚在他身旁,一个推轮椅,一个撑伞,一个抱着毯子,还有一个提着食盒。
大家公子出行,再怎么从简,内里的讲究做派也是少不了的。他这阵势,我笑过几回,皆因亭中狭小,这般多人过来就显得拥挤不堪,方家的仆从又一个赛一个的忠心,生怕没把自己少爷伺候好。何况他虽t弱多病,但又万万没到那般不良于行的地方。
本是为了寻个清静,这么多人实属不便。我同裴子衿对着方家的仆人连哄带骗,对着方玉白威b利诱,总算除了我们仨儿无旁人守着。
细说起来,我三人是有一段孽缘在的。尤其我与方玉白相识得在前,甚有几分骑竹马弄青梅的意思。
那时我家住在巷子东头这边,方府在巷子西边这头。我家庭院中有颗枇杷树,树龄极老,长得枝繁叶茂。身形之大,能探出高墙,跨过巷子,一直延伸到方府的后院中去。
夏日里树上结果,空气中总飘散着阵阵清香。福叔晓得我好动耐不住性子,总唬我说有人在这树上吊死过,闹女鬼。即便如此,四五岁的我听完晚上害怕得睡不着觉,白日里趁着丫鬟一时不察,大着胆子爬上了树。兴许是有几分天赋,身姿矫健的我竟顺着树枝爬到了那头方府的院子上。
方家都是文化人,祖上曾出过几任朝廷的大官,最厉害的官至宰相,此后封妻荫子,族人散至各处。用福叔的评价来说,方家是书香门第,我等大老粗能与他家为邻实在是有幸。
隔壁方家这一脉,恰好又是嫡支,奈何人丁稀少,最小的一辈只有两个儿子。当然与我这等父母皆亡的人相b,隔壁一家简直称得上子嗣丰盈。
爬树那一回,我闹了个大狼狈,最后竟从树上跌落了下去。好在方府的大公子方少卿正在练剑,虽说未能接住我,但好歹给我当了个垫背。
所谓不打不相识,无巧不成书。这么闹了一出,我同方家的关系从略有耳闻,直接进化相互串门的友好邻里关系。福叔倒也乐见其成,没再把我拘在府上,甚至对我缠着方家两兄弟玩耍的举动乐见其成。
至于后来遇上裴子衿,那又是几年之后的事了。
说回这茶。
裴子衿一痴茶,二痴雨。尤其好那阵天水府研究茶道的人里来了个出众的东瀛茶师,子衿对他极为推崇,尤好那位东瀛茶师一期一会说辞。
倘若人的一生中可能只能够和对方见面一次,那么相遇之际要以最好的方式对待对方,她对此深有感触。是以每次我们三人品茶,她总要焚起香炉,摆出所有的茶具,郑重地行完一套仪式。每日事毕,定会将当日所有言谈记录于纸上。
后来行走于江湖,我听一禅师言会者定离,意即世上常会之人,必有离散之时,世事无常。与此中真意无二。
虽说我至今难以分辨茶的好坏高低,不过附庸雅俗倒是学了个彻底。
如今想来那段时日,裴子衿烹茶,方玉白弹琴,我则盯着檐廊落下的雨滴呆坐,好不惬意。再是一晃,今日反倒变成他二人成亲之日,我暗中窥探之时。
说书人谁家公子掷千金的故事讲了三回,又卖力夸耀那花费千金所燃的烟花是何等好看的时候,我起身下了楼,挤进了凑热闹的人群里。远处的高头大马上,穿着红色喜服的男子牵着缰绳打街角走来,身后跟着新娘的花轿和撒喜钱的仆从。
隔着长长的迎亲队伍和拥挤的人海,我看不清新郎官的脸,试图从他的举止中找出几分熟悉的模样。
盯着他鲜艳的喜服,我不由失神。一时不慎,竟有人撞了过来。转身一看,竟见一小童试图挤出人群,一路狂奔。手往腰间一探,昨日里装着那酒鬼公子玉佩的荷包已然不见。
我当机立断,即刻追了上去。
那小贼动作灵活,身形敏捷,左右一个乱窜,挤出了人群。
让一让!让一让!我叫喊着,慌慌张张地逃离人堆。
那可恶的小贼见我追了上来,竟还用上了轻功。想我武艺不算高强,轻功自保也有些勉强。但面对着下九流的小贼,想来也是小菜一碟。
然而这小贼竟像是挑衅一般,没给我半分追上的机会。这倒激起了我的好胜心,势要追上他,连话本子里女主角最爱喊的抓贼啊!抓贼啊!都忘了喊。
我追了一路,眼看隔着五丈就能抓到。转眼就到了一个三岔路口,正犹豫着去路,却听见一道略带熟悉感的清冷女声:别追了,你的东西可不在那个小贼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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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算是正式的回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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