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号酒馆门外,无声无息地停着一辆车,很大,很威风——蓝色的宾利,国王顶级版,车内的每一寸皮饰估计都比我将来结婚要穿的礼服还干净。
    我一看到那辆车,整个人就往酒馆里面蹿,但一步都还没有蹿出去,斯百德便牢牢地抓住了我,如同千斤压顶那么牢固。
    我跟他说,不管要干吗,我都强烈要求约伯或者摩根同去,万一出点什么事,至少他们能听见我的遗言。
    但斯百德很固执,认为没摩根他们什么事儿,而且我今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看他的样子,如果其他人非要跟上我们的队伍不可,宾利的后备厢说不定就会跳出一队手执冲锋枪的杀手,把这儿清理得干干净净。
    我这人在真正的威武面前,从来就没有节操可言,多年街头混迹教会我一个浅显的道理:识时务者通常都会活得比较久。
    所以我这一让就让了差不多七十公里,从烟墩路一路狂飙到了城外。
    斯百德跟我一起坐在后座,他不跟我说话,自始至终都在兴致勃勃地看自己的手指甲,司机也自始至终屁都没放过一个。大概一小时的车程里,我一度出现了幻觉,以为除了我,其他人都不需要呼吸,赶紧咳嗽了两声才把自己从《活死人黎明》的恐怖中拉了回来。
    一小时后,车子驶进东城郊的一处别墅区,在3235号独栋别墅前停下。我下车看了看,尽管是深夜,这小区里的灯却经过巧妙的掩映和反射,照耀出了一种黄昏将近的感觉,恬静而闲散,令人心旷神怡,而植物与园林的设计更是入了化境。
    我这辈子都没来过这么高级的地方。如果把我的眼睛蒙上带我进来,解开后对我说,欢迎来到国家超一级风景区,我绝对相信,一个字都不会质疑。
    这些判断流过我的思绪,跟我在园林设计的专业上好像有什么深厚造诣似的那么自然而然,对真正的好东西,我似乎的确有一种天然的感应。这种感觉从来没有那么清晰地涌入过我的脑海,我开始想,斯百德来找我,也许真的不是误会或巧合。
    但他要我做什么呢?真的是去拍卖行吗?
    我问他:“这是哪儿啊?”
    斯百德漫不经心地去开门,说:“我们的小产业,全世界有一千七百多处,这个算不怎么漂亮的。”
    一千七百这个数字把我给征服了,我本能地估量了一下面前这栋房子的价钱以及斯百德所谓的漂亮地方该是什么模样,然后正式进入了“富贵随便淫”的状态。
    跟随着斯百德进了别墅的外门,穿过一条圆形石子铺成的小道,我四处看看,庭院很大,一眼甚至看不到里面的墙壁在哪儿,但其中寸草不生,地面光秃秃的,露出深褐色的泥土,几棵小树东一棵西一棵杂乱地立在角落,基本死得透透的。这种荒凉令人触目惊心,尤其和大门外的旖旎幽静相比,全然是两个世界。我在生活中苦苦挣扎惯了的嘴脸本能地露出来,一边走一边跟斯百德套近乎:“嘿,这房子挺好,就是绿化不行,请我来整治一下嘛,我有上岗证的!”
    他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脚下加快了速度,我猜测那是赤裸裸的回绝,遗憾地跟了上去。
    小道的另一头是门廊,三级木台阶上去,推开门,扑面而来一片深得诡异的黑暗。我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斯百德对我咧嘴一笑,微微弓腰:“欢迎光临寒舍!”说完便一马当先地走进去,迅速在屋子里消失,过了一小会儿,一道雪亮的白色光环忽然在我的视线深处出现,我定睛一看,那儿开了另一道门。
    我嘀咕了一声“疯子”,缩了一下头,闭着眼睛也冲了进去,但其实里面毫无凶险之处,空荡荡的走廊连接着那一道白色的圆门,门的后面是灯光,而不是地狱或天堂。
    雪白的一间房,毫无装饰,四壁乍看是墙,但其实都是超大的内嵌显示屏,显示屏下贴墙架着狭长楼梯状的陈设架,上面放着精致小巧的主机,完全没有印象那是什么品牌或型号,都在幽幽地闪着蓝光。房子的正中间有一圈黑色的皮质沙发,可以坐三四个人。
    我就在那儿坐下。斯百德围着房子走了一圈,说:“这个地方弄好很久了,各种设备都很过时。”然后走到我面前,叉着腰叹了口气,“不过,将就用用吧。”
    我顿时毛骨悚然,脱口而出:“用?用什么?”
    他不答话,只是久久地看着我。
    那不是人看人的样子,也不是人看狗的样子,如果非要比喻,我觉得很像盗墓贼看秦始皇陵的样子,也不知道搞不搞得定,但就是想一铲子把门打开,瞧瞧里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看得我都有点手痒想揍他了,斯百德转身从身后的陈列架上拿了一个遥控器,对着空中一按,所有的显示屏突然同时闪亮,形成巨大的光阵,几乎叫我瞬间失明。
    随即闪光退去,一张照片出现在显示屏上。
    从正面拍的,整体特写,中年人,但必定保养有道,身形一点儿都没有走样。拍照的时候他可能正从超市买了东西准备回家,穿着灰色运动中裤、白色polo衫,方正的脸略偏,像正在和旁边的人打招呼,眼中有一丝柔和的笑意,深深的法令纹从鼻子两侧一路曼延而下,消失在临近嘴角的地方,皮肤偏黑,但显然是在海滩上晒出来的、刻意为之的那种健康黑色。
    我随便瞄了一眼,然后表示对于跑这么远来看一个男人的照片这件事很不满。
    斯百德没有什么幽默感,他不理我,只是再按下遥控器的一个按钮,那张全景照片退去,随即更多的照片涌出,各种形状和大小的照片拼接起来,占据了全部显示屏。
    全部是刚才那个男人的照片。他穿着正装在开会,提着公文包上车,与人会谈或进餐,此外,还有在游泳池边一边看书一边晒太阳的半裸照等大量的家居照片。他笑,他皱眉,他神情严肃或轻佻,他吃着、打盹、行走、凝视……至少有一两千张,逐张看过去的话,几乎很快就可以把这个男人的生活拼凑成一个整体,因为细节实在太多、太过鲜明,令人感觉极为熟悉,简直如同每日目睹自己的邻居进进出出。
    但这个男人的生活跟我有什么关系?
    斯百德摇摇头:“跟你没关系。”
    他低头看着一张纸片,用毫无感情的声音读出来:“史蒂夫·辛格,白人男性,四十五岁,物流业商人,千万富翁,出生在三藩市,现居芝加哥,结婚十二年,有两个孩子,男孩七岁,女孩三岁,最高学历企业管理硕士,毕业于芝加哥大学。”
    不等我问任何问题,他挥挥手,显示屏上的图像如同驯服的鹿群四散,另外一组照片从白色屏幕深处浮起来。
    这一次终于比较养眼——是女的,而且是美人。极为完美的身体,比例像雕塑或偶像,如同《黑衣人3》中所说的那样,所有的模特原来都是外星人,她的确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美得与真实脱节。
    “薇薇安·绍恩,白人与亚洲人混血女性,二十三岁,十年模特生涯,现为签约服装设计师,出生在日本,现居芝加哥,未婚,没有固定男友,没有孩子,最高学历是高中,鼻子做过微型整形手术。”
    美丽女人的照片和影像资料理所当然更多,她的生活也很快纤毫毕现地在屏幕上流淌过,我非常遗憾没有看到她的裸照出现,否则我就会英勇地跳起来要求定格十秒甚至更长——好歹有点东西安抚我今天饱受惊吓的心。
    斯百德注视着我:“看清楚了吗?”
    我还留恋着美人的笑颜不肯松口气,但一阵不祥的预感蛇行上我的膝盖,而后到尾骨,最后盘踞于肩膀之上,令我两股战栗,心如火焚。我本能地握紧了拳头,身体往后缩,不期然摆出了战斗的姿势,肾上腺立刻吭哧吭哧干起活来。
    我没有猜错,他接下来说的话,没有一个字是我喜欢的。
    他说:“找出这两个人里,哪一个该死。”
    一秒钟都没有等待,简直像预设了反应按钮一样,一按我就立刻爆粗了:“我操,你以为我是上帝啊!”
    猜猜石头、剪刀、布,玉石、珠宝、元青花,猜不猜都全一把火烧掉,so what?!大不了都是钱的事儿——还不是我自己的,虽然我天生有点欠,别人的东西也看着心疼。
    但这是活生生的人命,有血有肉有妻有子有前途,而且我连鸡都没杀过。
    斯百德耸耸肩:“不用你动手。”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你读过书吗先生?”
    他毫不动容:“该死的人因他的罪孽而死,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他再度挥手,暗淡的屏幕又亮了起来。
    这一次出现的不再是人。
    不再是真正的人。
    他们被浸泡在了血泊中,或被分成了很多块,都已经万分悲惨地死去。有一双眼睛令我印象深刻,不能瞑目似的圆睁着,从屏幕中直视着我,充满死气沉沉的愤怒。
    “这是芝加哥去年八月开始到今年三月的一桩连环杀人案,凶手专门针对独居在家的老人下手,被害者家里的财物现金都没有被动过,不是为了劫财。而从第一桩案件的手法来看,凶手也不是惯犯,是纯粹为了乐趣杀人,而后在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犯案中成长了起来。”
    我一愣:“是刚才那两个人干的?”
    斯百德纠正我:“是其中一人干的。”
    我喉咙发干:“你怎么确认?”
    “我们经过精密的排查,与这两个人有关的一切我们都着手调查过,具体情形你不需要知道,只需要相信我们的结论,在这两人之间,必有一个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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