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10时许,邓健明、魏金沙、盛可驱车刚过临湘市,手提“滴滴滴”响起。邓健明赶紧接听。张建斌大队长兴奋地告知:
    根据“细飞”的体貌特征,通过湖南省人口信息系统和湖南省派出所工作对象信息系统终端网络查寻显示,“细飞”,即罪犯罗飞来,男,32岁,初中文化,长沙市人。1983年8月,罗飞云犯盗窃罪,被长沙市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6年7月,罗飞来犯盗窃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现关押岳阳监狱,服刑改造。
    邓健明一行没有回长沙,方向盘往右一打,三菱吉普驶离107国道,穿过岳阳市,直奔岳阳监狱。一路上,岳阳楼的伟岸,洞庭湖的坦荡,君山的刚毅,从他们眼底掠过,给他们增添了智慧、力量与勇气。
    他们来到岳阳监狱,受到了有关部门的热情接待。目睹良好的改造环境和秩序,深切感受到岳阳监狱真不愧是全国司法系统的先进单位,丝毫无愧于集体一等功的金质奖牌。
    监狱管教民警将正在水田里插秧的罗飞来请到了长沙刑警面前。
    政策教育,法律感召。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罗飞来先是硬着脖子,目光发呆。4年有期徒刑,好不容易熬过了快一年。长沙刑警到这里来找他,肯定是他在长沙盗车的事被人供出了。承认?还是不承认?承认,肯定要加刑,难熬的日子更加漫长。不承认,公安机关已经掌握,反而会罪上加罪。罗飞来无可奈何,低头供认:
    1995年2月,他与黄文辉共同盗窃桑塔纳轿车2台。
    1995年11月12日,他在长沙市宝南街口单独盗窃桑塔纳轿车1台,得赃款4万元。
    这三台桑塔纳轿车,均通过肖正波联系买主销出。
    罗飞来的交待,与黄文辉、肖正波的交待一致,盗车地点、盗车人员,销车地点、销车人员,赃款数额、分赃情况,一切吻合,毫无漏洞。至此,桑塔纳轿车案似乎该划上一个句号。
    然而,邓健明、魏金沙、盛可心里却感到极不踏实。总觉得黄文辉、罗飞来非等闲之辈,内心深处还隐藏着见不得人的东西。他们盗车手段高明,销车速度之快,而且是先一天在长沙盗车,第二天就到深圳花销享受。他们既然得来全不费功夫,也无担惊后怕,肯定不只盗窃这三台桑塔纳轿车。他们还同时联想到,1995年,仅开福区范围内就丢失桑塔纳轿车10辆,整个长沙城里丢失的桑塔纳轿车就更多。此外,他们还在1995年前后几次接到过深圳警方发来的关于桑塔纳轿车被盗案的协查通报。这些桑塔纳轿车被盗,是不是黄文辉、罗飞来所为。为了桑塔纳的明天更美好,他们决定再审黄文辉、罗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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