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
两个人的私密生活,逐渐趋向和谐——或者,逐渐趋向傅来音的节奏。
傅来音回过味来,扑过去抱住他,心里复杂难言。这块臭木头,真是又硬又实在!她何德何能!
陆霄放下工作,摸摸她:“怎么了?”
傅来音颤声道:“你是不是从来没尽兴?”
陆霄察觉到她情绪,顿了顿,想了好久才道:“之前是我单方面享受,□□的快感确实很爽。但是——”他捏着她的耳朵轻轻揉,“看到你快乐,□□的快感差太多了。”
我之所以有那么多疯狂的yu望,因为你。
我真正的快乐,来自你。
如果yu望伤害到你,请你相信,那绝不是我本意,我的爱人。
傅来音紧闭双眼,紧紧抱着他:“我爱你。”
他很少说,需要说的时候也不说,硬得顽固不化。他有他的爱人哲学,傅来音直到此刻才真正接受了他的哲学,也真的明白了,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一句话:我绝对相信了你的爱。
不管你表不表达,不管我能不能发现,你所做的一切,一定都是爱我。
那她又有什么不敢说的呢?他不爱说,她就说。
我会把我所有的小心思、小纠结、小期待都告诉你,我要让你知道,我是如此在意你,我的爱人。
这辈子能和你在一起,真是太好了。
“我爱你。”
“我也爱你。”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这里就结束啦,明天应该会写两个番外,沈青霭和杨仙的,顺便捉捉虫。
第66章 番外一 沈青霭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自圆其说。
遇见蓝娣的时候,沈青霭才二十岁。
最权威的国际画作类杂志《全球画报》用足足十页的版面介绍了他的画作,称他“年少不轻狂,下笔老道,年纪弱冠,心智耄耋,是天才,未来不可估量。”
他心里嗤笑一声:算你有眼光。
天才一有经济来源就迫不及待远离了自己的艺术之家。好的创作来自画家的个人生命体验,他要出去体验一回。
艺术街,大平层,小房间,很好,他喜欢。大平层用来画画,小房间吃喝拉撒睡,完美。
他白天出去看别人的画,一边看一边骂“什么狗屁东西”,晚上和画这些狗屁东西的人喝酒吃饭,嬉笑怒骂,日子轻如飘絮。
他不急着画画,他要先体验。但这样的日子过久了也觉得无聊,他不喜欢。
一只黑色的大手拉着他往下沉,也拉着他身边的人往下沉。这只手是他们自己给自己铐上的,想挣开没他们说的那样“不容易”。
他沉溺其中,他冷眼旁观。
在某天深夜,他在大平层外,捡到一具“尸体”,他喝醉了,也以为她喝醉了,踢了好几脚没反应,顺手拖进画室,睡觉。
第二天早上,沈青霭醒来,吓一跳。
这个浑身青紫,到处都是伤口的女孩是谁?他可没有那方面的癖好!瞧了瞧呼吸,还好,活的。
沈青霭盯着她,头太痛了,起身喝了一杯水。
再转身,女孩已经醒过来,眼睛对着顶上他最满意的画,她“呸”了一声,“什么狗屁东西!”
沈青霭将人丢了出去。
中午出门吃饭,一开门,女孩还躺在地上,沈青霭皱眉:“你怎么还在这里?”
女孩扭头看他一眼,冷笑一声:“走廊你买了?”
“这是我家门口。”
“少bibi,老子又没睡你家里,你管个屁!”
沈青霭不可置信:“神经病!”
夜里十二点,沈青霭黑着脸打开门,盯着地上的人道:“你怎样才走?!”
走是不可能的,蓝娣就这样赖上他,赖吃赖喝,赖了一个月。
她倒是和他的朋友们很快玩儿在一起,昼伏夜出,每天烂醉如泥。
沈青霭要创作一幅参赛作品,画了一个月,怎么都不满意,心情烦躁。
蓝娣又喝到人事不省,被朋友拖回来。她躺在地上,脚一踢,正好踢翻颜料桶,构思一个月的半成品瞬间变成狗屎,沈青霭要杀人。
蓝娣的腿上全是斑驳颜料,整个下半身浸在肮脏
两个人的私密生活,逐渐趋向和谐——或者,逐渐趋向傅来音的节奏。
傅来音回过味来,扑过去抱住他,心里复杂难言。这块臭木头,真是又硬又实在!她何德何能!
陆霄放下工作,摸摸她:“怎么了?”
傅来音颤声道:“你是不是从来没尽兴?”
陆霄察觉到她情绪,顿了顿,想了好久才道:“之前是我单方面享受,□□的快感确实很爽。但是——”他捏着她的耳朵轻轻揉,“看到你快乐,□□的快感差太多了。”
我之所以有那么多疯狂的yu望,因为你。
我真正的快乐,来自你。
如果yu望伤害到你,请你相信,那绝不是我本意,我的爱人。
傅来音紧闭双眼,紧紧抱着他:“我爱你。”
他很少说,需要说的时候也不说,硬得顽固不化。他有他的爱人哲学,傅来音直到此刻才真正接受了他的哲学,也真的明白了,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一句话:我绝对相信了你的爱。
不管你表不表达,不管我能不能发现,你所做的一切,一定都是爱我。
那她又有什么不敢说的呢?他不爱说,她就说。
我会把我所有的小心思、小纠结、小期待都告诉你,我要让你知道,我是如此在意你,我的爱人。
这辈子能和你在一起,真是太好了。
“我爱你。”
“我也爱你。”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这里就结束啦,明天应该会写两个番外,沈青霭和杨仙的,顺便捉捉虫。
第66章 番外一 沈青霭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自圆其说。
遇见蓝娣的时候,沈青霭才二十岁。
最权威的国际画作类杂志《全球画报》用足足十页的版面介绍了他的画作,称他“年少不轻狂,下笔老道,年纪弱冠,心智耄耋,是天才,未来不可估量。”
他心里嗤笑一声:算你有眼光。
天才一有经济来源就迫不及待远离了自己的艺术之家。好的创作来自画家的个人生命体验,他要出去体验一回。
艺术街,大平层,小房间,很好,他喜欢。大平层用来画画,小房间吃喝拉撒睡,完美。
他白天出去看别人的画,一边看一边骂“什么狗屁东西”,晚上和画这些狗屁东西的人喝酒吃饭,嬉笑怒骂,日子轻如飘絮。
他不急着画画,他要先体验。但这样的日子过久了也觉得无聊,他不喜欢。
一只黑色的大手拉着他往下沉,也拉着他身边的人往下沉。这只手是他们自己给自己铐上的,想挣开没他们说的那样“不容易”。
他沉溺其中,他冷眼旁观。
在某天深夜,他在大平层外,捡到一具“尸体”,他喝醉了,也以为她喝醉了,踢了好几脚没反应,顺手拖进画室,睡觉。
第二天早上,沈青霭醒来,吓一跳。
这个浑身青紫,到处都是伤口的女孩是谁?他可没有那方面的癖好!瞧了瞧呼吸,还好,活的。
沈青霭盯着她,头太痛了,起身喝了一杯水。
再转身,女孩已经醒过来,眼睛对着顶上他最满意的画,她“呸”了一声,“什么狗屁东西!”
沈青霭将人丢了出去。
中午出门吃饭,一开门,女孩还躺在地上,沈青霭皱眉:“你怎么还在这里?”
女孩扭头看他一眼,冷笑一声:“走廊你买了?”
“这是我家门口。”
“少bibi,老子又没睡你家里,你管个屁!”
沈青霭不可置信:“神经病!”
夜里十二点,沈青霭黑着脸打开门,盯着地上的人道:“你怎样才走?!”
走是不可能的,蓝娣就这样赖上他,赖吃赖喝,赖了一个月。
她倒是和他的朋友们很快玩儿在一起,昼伏夜出,每天烂醉如泥。
沈青霭要创作一幅参赛作品,画了一个月,怎么都不满意,心情烦躁。
蓝娣又喝到人事不省,被朋友拖回来。她躺在地上,脚一踢,正好踢翻颜料桶,构思一个月的半成品瞬间变成狗屎,沈青霭要杀人。
蓝娣的腿上全是斑驳颜料,整个下半身浸在肮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