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余他生来是根自生自长的野草,生命杂乱而又顽强,只要有一丝丝儿气,他就野火不尽,生生不息。
    他爸搓磨他,周围邻里的小孩子也排挤和欺凌他,时常追着他骂野种、朝他扔石子泥巴。
    但他从不怕,他的硬骨头在他爸面前没用,对那些欺软怕硬的怂孩子却很有用。
    他每次都会凶狠狠地反抗回去,哪怕被打得头破血流。
    有好几次,他在他爸的拳打脚踢下奄奄一息,但最终仍是死里逃生活过来。
    五岁的时候,穆余的奶奶来了,死了老伴孤寡无依的她是来投奔她的亲儿子的、也就是穆余的爸。
    老太太的到来预示了穆余在之后四五年的时间里过上了一段称得上好日子的生活。
    那是他人生里头一回得到了来自普遍式长辈溺宠孙辈的那种温暖和关爱。
    老太太年过古稀,但精神矍铄,腰不弯背不驼。
    她对亲儿子虐待亲孙儿的丧尽天良行为首先报以狠狠的一顿哭闹尖骂。
    骂儿子狠心、骂儿子杀千刀;虎毒都不食子,他让自己的儿子过得猪狗不如,他就畜生都不如……
    亲孙儿瘦巴巴的,尖利的眼里发着狠光,像只伤痕累累的困兽小崽。老太太看得悲从中来,痛得心肝肉儿搂着孩子大哭。
    一边哭一边不忘骂,骂得穆余他爸这个不孝儿差点当场将她这老不死直接赶出门。
    当然,尽管不孝,但能肆无忌惮用在儿子身上的拳打脚踢,却没敢丧心病狂到用在亲妈身上。
    老太太自此成为了一道挡在穆余面前的屏障,她为他遮风挡雨、为他嘘寒问暖。
    她原是个没用的老不死,穆余他爸这个不孝儿原没想留下这个讨人嫌的老娘们。但一个家、尤其是一个吃一顿热饭都奢侈的家,若有了一个会理家的女人,那么她的好处就是显而易见的。
    父子俩人憎狗嫌的生活在老太太来之后,得到了极大的品质提升,堪称舒适。
    房子不乱了,厨房干净了,一日三餐都能有热腾腾的饭菜,生活大小琐事都被处理得妥妥帖帖。
    最主要的是,哪怕是鹅毛细雨,穆余他爸都能时不时从他这亲妈捡破烂的拮据收入里抠出一两分钱财来。
    ……会把这样一个免费舒心的保姆赶走,那才叫傻。
    六岁那年,穆余由奶奶亲自拉着手送到片区的小学上学。
    他爸已经很少能打到他,但仍然经常骂骂咧咧。日子不好不坏,对穆余来说,已经是从来想不到的好。
    这种能吃饱穿暖并且不被打的短暂幸福只维持四年,镜花水月一样随着老太太的死亡转眼消失殆尽。
    老太太也算寿终正寝,没受病痛折磨。突发性脑溢血死亡,倒下了就没再起来。
    这没什么,生老病死,人世必然。
    这件事操蛋的地方在于穆余又重新回到活得像一条狗的境地——他爸又变回那个操蛋的废渣。
    他爸在这方面本来就天赋异禀,重操旧业,一点都没有空窗四年的生疏。
    那年冬天,有一天放学途中,穆余遇上了一只流浪的野狗。
    野狗是只疯狗,脏兮兮臭烘烘的。突然冒出来后,朝他狂吠了一阵,然后疯一样朝他扑过来。
    穆余小小年纪就累积了不少打架的经验,区区一只狗畜生,他抬腿一脚就将它踹飞出去。
    野狗也是只半小不大的野狗,穆余原本不屑于和这样的一只野狗计较。
    它是野狗,他是野种,大家都是半斤八两的东西,井水不犯,没必要相煎太急。
    可野狗偏偏要对他这个野种不依不挠,死咬着他的鞋子不放,对他穷逼不舍。
    于是他动怒了。
    读书数年,穆余已经读出一种他还不能够贴切形容的舒适好处来;
    读书让他修炼出了相对平和的心态;书是人世第一份让他感到平静安心的东西,他很渴望。
    然而修炼毕竟时日尚短,奶奶的去世,地狱的重回,都让那天的他没能把体内烧起来的熊熊怒火控制住。
    暴虐在一瞬间爆发,他抄起地上一碎转头,狠劲砸在野狗脑袋上。
    一下一下,像对待那个自出生就将所有的不幸都加注在他身上的“命仇人”。
    他将狗头砸了个血水横流,瘫在地上死去。然后才喘着粗气扔下砖头,双脚跪地,眼里空空荡荡看着自己血红的手。
    那天他的暴行恰巧被几个同方向回家的同学看见了,穆余没有理会他们面上是什么样的惊恐表情。
    狗咬他,他杀狗。这在穆余眼里看来,并不是件多大点的事儿,但从那天起,班上再没有一个人和他说过话了。
    他在班上从不合群,遭受的嘲笑与歧视也不少,但班上的同学以往也有一两个愿意单方面对他笑一笑的、和他说上一两句话的。
    从那天起,再没有了。
    穆余对此早已麻木,并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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