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四岁那年认识的向吟,也是四岁那年被白家送去的福利院。
    白涧的记忆力很好,走时白家那些人的嘴脸,他还记得一清二楚。
    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白景坤颤抖着手指着他的鼻子骂:“我就不该生你!不该生你!”
    白涧擦了下唇角的血迹,“我和哥哥是同胞兄弟,我不该生?他是不是也要死?”
    他定定地站在他面前,小小的身躯里像是住着一个魔鬼。白软的小脸蛋还有婴儿肥,看着就是个格外讨喜的小孩,眼神却冷漠异常。
    和他的母亲一样。
    白涧说:“爸爸,我很伤心。”
    尽管如此,但白景坤依然坚定要把他送走的决心。反正当时对外宣称也就只有一个继承人,多一个少一个也没有人知道。
    -
    城东鹿岭,警察接到电话后过来找人做笔录,向吟让周召去。
    他不放心,“那你一个人在这吗?”
    向吟说没事,她在附近看看就行。只是蹲点,他们现在连梁敬山的老巢在哪都不知道,又不是深入虎穴。
    她长相其实偏艳丽那一挂,墨发红唇,皮肤又白,五官即便是化着淡妆都给人像朵娇艳的月季。不像玫瑰那样拘着,但浓艳中又带刺,说是亭亭玉立也不为过。
    周召一开始还觉得她只是个花瓶,但处久才发现,她骨子里的坚韧可能连男人都比不过。
    最后周召跟着警察离开,她一个人留在这。
    这片的规划并不好,很杂乱。
    穷人区富人区划分得并不明显,向吟只能判断刚才的那辆林肯车是进了山脚下的那个小区。
    刚刚去保安亭那问过,打听不出什么东西,看来私密性还挺强。但是梁敬山进去还要做登记,估计也不是这里的住户。
    等了约莫一个多小时,熟悉的林肯车又开了出来,身后还有一辆深色的保时捷。
    向吟掏出手机把车牌拍下来,随后才转身去开车,准备跟上。
    -
    坐在林肯车内的男人戴上蓝牙耳机,拨出一个号码,“梁总,最近的小虫可真是多啊。”
    “小虫而已,碾死就行了。”另外一边的男人身形略显发福,法令纹明显,吐出的语气森冷。
    这个叫向吟的女记者跟了他很久,一个月前就在冬阳养老院的事,阴魂不散。
    在此之前她也确实瞒得够好,第一次伪装成保洁员来养老院时,他还不知道。
    直到门卫多嘴说了句,“都四十的阿姨还没结婚吗?”
    她中指上有一枚银色的素圈,看着像是订婚戒。戴上手套时不知道,摘下后才发现。
    男人对他说:“最近盯你的人不少,绿卡到手后就走,蚂蚁也是有可能绊倒大象的。”
    叁辆车在国道上飞速行驶,上了立交后林肯车和保时捷忽然各走一边。向吟犹豫片刻,油门一踩打着方向盘选择了那辆林肯。
    直到车停在饭店门口,下来的男人顶着一张陌生的脸,向吟才暗骂自己上当。
    梁敬山早跟丢了!
    男人嘴里还叼着一根烟,猛吸一口,火光猩红,目光瞥向她,似在无声地警告。
    -
    下午向吟去了一趟疗养院。
    这里环境清幽,地面铺的灰色石砖质朴又干净,太阳一出,照在上面暖烘烘的,连同落在旁边的梧桐叶都厚实温暖。
    “你不用周周都过来,这有人照顾我。”向丽接过她削的苹果。
    女人在四十岁后衰老得很明显,到了六十更加。她身体一向不好,经常犯毛病,向吟因为工作不能时时在家照顾她,挑了好几家疗养院才决定把人送到这里。
    “你养了我二十多年,不是亲妈也得叫一声妈,你让我扔下你不管?”
    她面部神经有点麻痹,唇角容易抽,口水流了很多。向吟拿毛巾给她擦了擦,之后又把苹果切成小块才喂她。
    向丽嫌没味道,不爱吃。但护士说她最近大便不正常,向吟又哄着她多吃了几块水果。
    “贱命一条,死了就死了。”
    向丽不高兴地吃下,含在嘴里嚼了嚼,“大半辈子反正也这么过来了。倒是你,什么时候结婚?我死之前能看到你穿上婚纱吗?”
    自从陆瞻出事后她就像在守寡一样,向丽有时看她的状态,仿佛年纪比自己还大。
    向吟垂眸又去给她剥橘子,“人一定要结婚吗?世界上单身的人多得是。”
    “我知道你喜欢阿瞻,当年你们在一起我也没有反对。”她老了之后,越来越开明讲理,“现在人回来了,该办的事情就早点办。”
    向吟剥橘子的动作一顿,“他来找你了?”
    白涧既然回来了,和她打过招呼,自然也是会来见向丽的。
    时间甚至在她之前。
    只是向吟没想到,白涧会让向丽来当这个说客。
    “我也是他妈,他来看看我,不奇怪。”向丽没有遮掩,“再说,哪个女人不想被人疼?阿瞻现在不是警察了,以后还能和你平平安安地过日子。”
    白涧很了解向吟,知道她脾气犟,但小时候在福利院的经历,让她对家人很柔软。
    她认准的事情,旁人难以左右,但向丽的话,说十分她能听进去七分。
    向吟抿抿唇,把脸偏向一边,“我喜欢他,和跟他结不结婚有什么关系?”
    “还有,这个橘子吃不吃?不吃我就再去洗点葡萄。”她刚刚洗苹果把袖子撩了起来,小臂上还有浅浅的疤痕。
    小时候向吟从不敢穿短袖,即便是最热的夏天,也要穿长袖来遮挡胳膊上的伤痕。
    年龄见涨,有些不严重的疤淡了许多,又加上久了习惯了不在意了,才开始穿短袖和无袖的衣裙。
    向丽说不吃。一天到晚的,都是些没味儿的东西。
    看到她小臂上的疤,向丽说:“以前老院长下手也是狠,你才那么点大,一根柳条细细软软的,抽人却特别疼。”
    回忆往事,她一口气叹了又叹,“想当年我们要领养小白,他说什么时候也要带你一起走。眼泪鼻涕流了一大把,当时院长还跟我说,他是你们当中最成熟懂事的孩子。”
    可是向丽记得的,是他如何撒泼打滚,又苦苦哀求她,求她把向吟也一起带走。
    向吟跟那些原本就在福利院的孩子不同。
    父母和院长相识,当时他们说的是要出差几天,家里没人带孩子,于是送过来请他们帮忙照顾一下,还说好了照看的酬金。
    谁成想此后都了无音讯。
    院长是个脾气暴躁的人,那时福利院的经营状况不好,又多了张吃饭的嘴,顿时气上心头。
    院子旁有池塘,栽了一棵杨柳树,他一生气就抽柳枝下来打她。
    六岁之前向吟记下的东西都不多,唯一深刻的,是每次柳条抽过来时,陆瞻小小的身子都会抱住她。
    向吟说:“老毛病又犯了是不是?多久以前的事情还提。”
    向丽看她表情,“不提这些陈年旧事,那说之前离婚的时候,你知道为什么我带走的是你吗?”
    明明那时已经知道陆礼诚是个同,虽然不至于禽兽到对还只是十四岁的陆瞻下手,但两人毫无血缘关系。
    这其中潜在的危险,以及陆瞻是她第一个想要领养的孩子,这些私心,都让向丽想带走他。
    可是那个时候,陆瞻却主动说:“我要跟爸爸。”
    如果非要这么判的话,他希望向丽带走的是向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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