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了,听说市政府要迁到咱们屿晴来,望桥北那边已经在招标了。”
    姚青买了菜回来,就开始讲述她在菜市场听来的小道消息。
    唐远珂已经出门上班去了,唐时芜对这种政治消息又向来没什么兴趣,就随意接话道:“真要迁啊?这话我怎么感觉从初中开始就在听呢。”
    “哎呀,这次是真的了,估计过不了几年,咱们这就要成新的主城区了。”
    颂城地方不大,唐时芜所居住的屿晴区,临海盘山,风光秀丽,大部分房产临窗即可观海,又兼得交通便利。唯一不好的,便是与主城区有一段距离。
    但好在屿晴一带近年来为了发展旅游业,各项设施都越发完善,也就使得此处更为宜居。
    早在十年前就有风声:此后颂城要将经济重心往屿晴转移。多重优势加持下,短短几年,她家的其余几套房产价值就涨了上百万。但唐远珂也没什么炒房的想法,他在药监局干了近30年,人生早就已经到达淡泊名利的闲适阶段了。
    一家人和和美美,比金钱权力都更为珍贵。
    姚青说的这个消息,在这个平静的小家庭中,自然没能引起多大的波澜,可对于一些人来说,这就是一场滔天巨浪。
    “王老板,没钱还债,倒是有钱快活啊。”
    一个身穿豹纹花衬衫的男人嘴里还叼着烟,抄起棒球棍往被压制在地的男人背上重重一击,他便立马吐出一口鲜血,求饶道:
    “小马哥,您先饶了我这一回,马上!马上就还钱!”
    这位被称作小马哥的男人只是不以为然的撅起嘴,抬眼环视一周,啐道:“王文远,你这话老子可听腻了。”
    KTV包间中闪烁的蓝紫色灯光,使得聚集在这里的一片黑压压的人群变得更为可怖。角落里被人揪住头发,扭住手腕的女人,连哭都不敢大声哭,只能时不时发出几声微弱的抽泣声。
    “小马哥,不是我不想还钱……”王文远嘴角还在往外溢着血,哆哆嗦嗦地说着:“这个利息,实在是太高——”
    “我们逼你借了?”
    他微弱的争辩很快就一道低沉磁性的声音覆盖。
    在场的马仔里,大多穿的极具威慑力——满臂张牙舞爪的刺青,缀着重金属的修身裤走起路来叮叮咣咣,身上的每一处都在写着老子随时可以跟你玩命的疯狂。
    可来人穿着一身休闲运动服,懒懒散散地,若不是这一声冷静的质问,倒更像是一个夜跑路过此处的普通市民。
    “靳哥,你怎么来了?”他一进来,周围的马仔们全都毕恭毕敬起来,连气势都收敛了几分。
    靳凌霄先是拿掉了这人叼着的烟头,才开口道:“马继德,跟你说过了KTV这种地方抽烟容易引起火灾,你还真是不长记性啊。”
    “再不会有下次了,我保证!”马继德讨好地笑着,“不过,靳哥,你怎么来了?”
    “外公叫我来的,说是看看你们收钱的进度怎么样。”靳凌霄随意地扫过现场的一地狼藉,最终蹲在了王文远的面前。
    “王老板,你也是从我们这里出来的,知道我们的规矩,没有人逼你借钱吧?”
    原本面对马继德这一帮人,王文远还能试图求饶两句,可面对着靳凌霄,他却是一句话都不敢再说了,只是慌乱地点头,连额头被地面的啤酒瓶碎屑扎破了也无所觉一般。
    “没有,没有,是我自己借的,小少爷,我马上就会还钱的。”
    “不过——”靳凌霄微微眯起眼,抬起了王文远的额头,手指将原本扎在他眉心的玻璃碎片按得更深了些,引得他更加高亢的一声惨叫,才接着笑道:“今天我来,主要还是来拿另一个东西的。”
    “小马哥,为什么王文远这么怕靳哥啊?”
    “嘘——”马继德左右转头后才警告这人道:“靳哥比我们狠一万倍,你他妈别问这些不该问的东西!”
    靳凌霄已经洗完了手,确认手上再无那股恶心的血腥气味,才从卫生间里出来,迎面就撞见了一个衣衫不整的女孩。
    “靳哥……”
    “你有事?”
    他抱着手,斜靠在门口将她上下打量了半天。这是一种极其不礼貌且冒犯的行为,却因为他那双上挑的眼睛,生出了几分看透皮肉的审视感,令人不自觉紧张。
    女孩紧紧揪住被扯烂了的裙摆,美目含泪。
    “刚刚是你救了我,我想要报答你。”
    她在这里陪酒已经有一年多了,今天初次碰到这种场面,被吓得六神无主。刚刚那些马仔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盯着她,并提出要她伺候时,是靳凌霄阻止了他们。
    他身材高大,气质优雅,一张脸更是带着邪性的漂亮,让她一时间就沦陷在王子与灰姑娘的幻想中,因而在厕所门口特意等着他。
    “哼,”他轻笑了一声,和她拉近了距离,“报答我?你打算怎么报答?”
    “我可以照顾你,也可以为你做一切事情,只要你开心……”
    “你刚刚听到了吧?”
    “什么……”
    他挑了挑眉,似乎有些不耐,“你听见人家说我狠毒了吧?”
    “我,我不怕你,我相信你是个好——”
    “那让我杀了你吧。”靳凌霄天生笑唇,即便是冷着脸,也带着一些诱人的暖意。像是一层天然的保护色,掩饰着俊美皮囊下腐烂的灵魂。
    此时他彻底笑了起来,更加散发着一种即将糜烂的艳色。
    美丽,又疯狂。
    “我的爱好是杀人,你想让我开心,那就让我杀了你吧。”
    他眼中的杀意不似作假,女孩几乎不敢呼吸,扶着墙就慌忙逃走,不敢再回头看。仿佛他是什么凶狠阎罗,一眼就能使人坠入无间地狱。
    “你小子,就穿这么一身垃圾来见我?”
    坐在席上面色和蔼,头发花白的老人抬起拐杖就朝着他骂骂咧咧,而靳凌霄则是一脸不在意道:“外公,我这是运动装,不是垃圾。”
    “运动个屁,也没见你多壮实。”
    “是是是,不如外公,七十岁了还能让我添个舅舅,真是老当益壮。”
    “你——”
    靳谟跺了跺拐杖,不打算再与这个外孙置气,还是走到了他的面前道:“即便是有了孩子,你依然是我最疼爱的外孙。”
    疼爱二字像是一则讽刺笑话,让靳凌霄忽的生出几分无趣。他掏出一张验货单,恹恹道:
    “拿回来了,王文远那家伙再没什么可依仗的了。”
    见了货真价实的验货单,靳谟才笑了起来,眼角的皱纹堆迭,像是冲上岸的一层层海浪,他拍了拍靳凌霄的肩道:“你办事我最放心,今晚就留在这住吧。”
    “别了,我妈还在家等着我呢。”他只是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
    靳谟见他这副样子,浑浊的眼睛侧起,不喜道:
    “靳媛她知道什么?扶不起的阿斗!”
    “我看雅月不错,你还是尽快和她定下来,也从家里搬出去——我在你这个岁数,早就成家立业了。”
    “行——知道了。”
    回了家,果然又是一片漆黑。
    没有任何表情波动,靳凌霄默默上了楼,拉开窗帘,望着对面的房间发呆。
    一阵风吹过,唐时芜家院子里的榴红色花朵随风摇曳,勾走了他的目光。
    “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唐时芜初一时学到了《致橡树》这篇课文,在院子里折腾了大半天,死活要种一片凌霄花。
    “我倒要看看,凌霄花到底是不是攀援着长大。”
    次年,成片的凌霄花攀附在围墙上,爆出一片绿意盎然,将唐远珂种在墙角的玫瑰都给遮盖住了,他气的要剪掉这蜿蜒连绵的绿枝,唐时芜又泪眼汪汪地拦着,说要看它开花。
    等到六月那一片绚烂的红色花朵摇摇曳曳时,她还要炫耀地将靳凌霄拉来欣赏。
    “这也太普通了,而且也确实是攀附着别的东西才长大的吧?”
    听了这话,小姑娘居然红了眼眶,争辩道:“一点都不普通,它也不是在攀援什么高枝,它就是在努力长大而已!”
    没想到那么多年前的一件小事,自己还能记得这么清楚。
    那时,他只当她是小女孩心性。
    现在想来,唐时芜当初不过是把“凌霄花”与他化了等号,总觉得他的名字里这两个字,是带着凌霄花的含义的。
    其实并非如此,而且即便有联系,诗里写的也没错——凌霄花,就是攀援着高枝才迎来了不光明的盛开。
    而现在的唐时芜,即便对着这一簇花朵,也再不会想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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