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页
“景琛辛苦了。”林予安躺在床上,看着坐在床边的男朋友笑。
睡前他们一般都会说一些没什么意义的垃圾话。但很放松。
顾景琛亲了亲他的额头:“有哥哥在,我不辛苦。”
林予安照例抱住了他。感受着顾景琛俯在他身上,他们共享着呼吸和心跳。
“哥哥。”顾景琛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哑,“你真好。”
“我知道我很好。”林予安又将他抱得更紧。
顾景琛疲惫地合了一下眼。男朋友就像是一个源源不断是蓄电瓶,每天的拥抱接吻,都像是在给他充电。
但林予安大约是觉得复习状态等于入定,是没有七情六欲的……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了:“哥哥,我们好久没互相帮助了。”
他说得坦率,林予安反而不怎么害臊——当然也可能是做情侣的这些天太亲密了的缘故。
反应迟钝的林大作家这时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下腹处好像是顶了一个硬硬的东西。
“想要我帮吗?”林予安的睡意一下子消散了,勾着唇看着顾景琛笑。
配合着一头长发,活脱一个勾人的妖精。不过只怕是没有哪个妖精能生得这般天雕地琢般精致。
顾景琛沉笑着,用亲吻代替了回答。
当真正实操起来,林予安还是在心里笑了这人说自己行,原来还真不是心口胡来。
因为顾景琛是真的行。
林予安领教过一次顾景琛的手艺。哪怕是0,毕竟也是个男人,骨子里就刻着那点争强好胜,况且他也想让最近累了这么久还没被满足的小朋友一点犒劳,所以便格外用心。
顾景琛在相当持久的空白和直抵每一根神经的快感中总算挣出一线清明。
这可是一双在键盘上敲出了人气榜前三的网文的手。
自己在用它……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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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景琛:“哥哥,我是真的行。”
第53章
=
一场春雨又一场春雨。顾景琛桌上的试卷又累了一摞。
再过一天就是清明了。
林予安不是个很喜欢花的人。首先是因为自己的心肺功能实在不适合花,其次就是因为花期太短总惹一腔愁绪。
但他理应准备一束花献给顾景琛的母亲,无论顾景琛是否有打算带他一起去。
但是他刚出小区,顾景琛的电话就打进来了:“手环上显示你要出门,方便告诉我要去哪儿吗?”
林予安反问:“不是还在学校吗?怎么盯着手环看?”
“想男朋友了。”顾景琛很直接地说,撩得电话那头的人脸一红。
林予安咳了两声,老实汇报行程:“不是快清明了吗,我就想去花市……买点花给你母亲。”
顾景琛一愣,随即笑了,认真地纠正道:“是咱妈。你也不用自己买,明天我带你一起去,她会高兴的。”
第二天他们起得很早。天边刚泛起鱼肚白,顾家的黑色私家车已经停在了宅子门口。
两人各自一身几乎从来不穿的带银扣的黑西装。
林予安把长发束了起来,一丝不乱。浑身上下是严丝合缝的庄重。
而顾景琛也仔细地洗漱过,球鞋换成了正式的黑色皮鞋。十七岁本就是成年前最后的时间,顾景琛看上去完完全全就是大人的模样。
手里还捧着一大束白色的百合花,用丝带简单捆束,上面还凝结着晶莹的露水,显然是已经出了一趟门,特意买回来的。
“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问一下这么早去是有什么特殊意义吗?”林予安轻声问。
顾景琛竖起了两根手指:“一,妈妈喜欢带清晨露水的花。二,我不是很想去晚了遇到我爸。”
林予安点点头,在心里记下了。
喜欢带清晨露水的花,顾母真的是很有浪漫情调的女人。林予安再一次直觉自己会很喜欢她。
但是他也不至于有多难过。他微微偏了偏头,看不出顾景琛的心里有太多波澜,只是有淡淡的思念。
去者已去,万古如斯。生者已经在往前走了,没必要一直活在过去。
像顾景琛现在这样就很好,顾母在天有灵,应该也会欣慰吧。
-
C市是一座群山环抱的城。
墓园在远郊的群山之中。还未到达,便已见清晨不甚明亮的阳光照得山间薄薄的雾气迷蒙而梦幻。车行于林间,甚至连对面山头也看不真切,似行于仙境。
因为来得早,墓园中并无人迹,仅零星几声鸟鸣,静谧但并不过分沉重,还算有几分鲜活气息。
顾景琛先下车,撑开了一把黑伞,略一俯身,另手伸出。
林予安一手抱花,一手搭在顾景琛的手上,下了车。
顾景琛伸出的手一转,进而搂住了林予安在西服下紧实的细腰,把人往伞下带了带。
最后顾景琛领着他停在了最角落的地方。蒙蒙细雨把一块素丽的石碑洗得发亮,碑前一束白玫瑰也娇翠欲滴。
“顾叔叔……来过了?”林予安抬头,看了顾景琛一眼。
“没有。”顾景琛慢条斯理地说,“他还在国外,这是他吩咐人送的。亲自过来时,他会把花一朵一朵分开再编成花环。”
林予安沉默了一会儿,又试探道:“这花……一会儿是你来还是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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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他们一般都会说一些没什么意义的垃圾话。但很放松。
顾景琛亲了亲他的额头:“有哥哥在,我不辛苦。”
林予安照例抱住了他。感受着顾景琛俯在他身上,他们共享着呼吸和心跳。
“哥哥。”顾景琛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哑,“你真好。”
“我知道我很好。”林予安又将他抱得更紧。
顾景琛疲惫地合了一下眼。男朋友就像是一个源源不断是蓄电瓶,每天的拥抱接吻,都像是在给他充电。
但林予安大约是觉得复习状态等于入定,是没有七情六欲的……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了:“哥哥,我们好久没互相帮助了。”
他说得坦率,林予安反而不怎么害臊——当然也可能是做情侣的这些天太亲密了的缘故。
反应迟钝的林大作家这时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下腹处好像是顶了一个硬硬的东西。
“想要我帮吗?”林予安的睡意一下子消散了,勾着唇看着顾景琛笑。
配合着一头长发,活脱一个勾人的妖精。不过只怕是没有哪个妖精能生得这般天雕地琢般精致。
顾景琛沉笑着,用亲吻代替了回答。
当真正实操起来,林予安还是在心里笑了这人说自己行,原来还真不是心口胡来。
因为顾景琛是真的行。
林予安领教过一次顾景琛的手艺。哪怕是0,毕竟也是个男人,骨子里就刻着那点争强好胜,况且他也想让最近累了这么久还没被满足的小朋友一点犒劳,所以便格外用心。
顾景琛在相当持久的空白和直抵每一根神经的快感中总算挣出一线清明。
这可是一双在键盘上敲出了人气榜前三的网文的手。
自己在用它……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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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景琛:“哥哥,我是真的行。”
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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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春雨又一场春雨。顾景琛桌上的试卷又累了一摞。
再过一天就是清明了。
林予安不是个很喜欢花的人。首先是因为自己的心肺功能实在不适合花,其次就是因为花期太短总惹一腔愁绪。
但他理应准备一束花献给顾景琛的母亲,无论顾景琛是否有打算带他一起去。
但是他刚出小区,顾景琛的电话就打进来了:“手环上显示你要出门,方便告诉我要去哪儿吗?”
林予安反问:“不是还在学校吗?怎么盯着手环看?”
“想男朋友了。”顾景琛很直接地说,撩得电话那头的人脸一红。
林予安咳了两声,老实汇报行程:“不是快清明了吗,我就想去花市……买点花给你母亲。”
顾景琛一愣,随即笑了,认真地纠正道:“是咱妈。你也不用自己买,明天我带你一起去,她会高兴的。”
第二天他们起得很早。天边刚泛起鱼肚白,顾家的黑色私家车已经停在了宅子门口。
两人各自一身几乎从来不穿的带银扣的黑西装。
林予安把长发束了起来,一丝不乱。浑身上下是严丝合缝的庄重。
而顾景琛也仔细地洗漱过,球鞋换成了正式的黑色皮鞋。十七岁本就是成年前最后的时间,顾景琛看上去完完全全就是大人的模样。
手里还捧着一大束白色的百合花,用丝带简单捆束,上面还凝结着晶莹的露水,显然是已经出了一趟门,特意买回来的。
“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问一下这么早去是有什么特殊意义吗?”林予安轻声问。
顾景琛竖起了两根手指:“一,妈妈喜欢带清晨露水的花。二,我不是很想去晚了遇到我爸。”
林予安点点头,在心里记下了。
喜欢带清晨露水的花,顾母真的是很有浪漫情调的女人。林予安再一次直觉自己会很喜欢她。
但是他也不至于有多难过。他微微偏了偏头,看不出顾景琛的心里有太多波澜,只是有淡淡的思念。
去者已去,万古如斯。生者已经在往前走了,没必要一直活在过去。
像顾景琛现在这样就很好,顾母在天有灵,应该也会欣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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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市是一座群山环抱的城。
墓园在远郊的群山之中。还未到达,便已见清晨不甚明亮的阳光照得山间薄薄的雾气迷蒙而梦幻。车行于林间,甚至连对面山头也看不真切,似行于仙境。
因为来得早,墓园中并无人迹,仅零星几声鸟鸣,静谧但并不过分沉重,还算有几分鲜活气息。
顾景琛先下车,撑开了一把黑伞,略一俯身,另手伸出。
林予安一手抱花,一手搭在顾景琛的手上,下了车。
顾景琛伸出的手一转,进而搂住了林予安在西服下紧实的细腰,把人往伞下带了带。
最后顾景琛领着他停在了最角落的地方。蒙蒙细雨把一块素丽的石碑洗得发亮,碑前一束白玫瑰也娇翠欲滴。
“顾叔叔……来过了?”林予安抬头,看了顾景琛一眼。
“没有。”顾景琛慢条斯理地说,“他还在国外,这是他吩咐人送的。亲自过来时,他会把花一朵一朵分开再编成花环。”
林予安沉默了一会儿,又试探道:“这花……一会儿是你来还是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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