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誉吃面素喜添醋,才抬起醋瓶子,花朝忙忙接过来,自告奋勇要代劳。结果手一抖,半瓶醋进了杜誉碗里,好好的一碗清汤成了醋汤。
    “咱两换、换一碗吧……”
    杜誉听了这话,立刻端起面碗,西里呼噜一通吸,又咕咚咕咚灌了半碗汤下去,才将面碗一放,拿衣袖一揩嘴角:“好吃!”
    花朝唇角微微抽搐——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不看功劳、看苦劳?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陪我说说话咩~~
    第十二章
    花朝从游思中回过神,又和大娘讨了几个茶叶蛋,往杜誉衙房走去。她在外耽搁了这么长时间,张、杜二人想谈的话总该谈完了吧。
    衙房内果然只杜誉一人。他端坐如仪,白皙的脸上勾着上等瓷器般的温润微光,其实他虽然表情不多,却并非像张慎所说的天然一张棺材脸。
    低头看了看面前的两个碗——算了,无事献这殷勤干什么,显得多自作多情,他杜蘅思又不是小孩,想吃不会自己去讨?
    于是将搁蛋的那个碗放在廊下,敲了敲衙房的门。
    “大人!”
    “进来。”杜誉搁下笔,看着着她走进来,眼底深沉,看不清情绪。若说这几年杜誉最大的变化,倒还真不是那千里冰封的气质,而是他的眼神。以前是一望见底的清澈,而今却杳若晦水,让人实在看不透那里究竟藏着什么。
    花朝将食盘放在桌上:“大人,用饭吧。”
    杜誉瞥了一眼那个食盘,取过面碗,低头拿筷子在面中搅了几下,抬起眼皮,问:“我的蛋呢?”
    花朝一惊,没深想他如何知道自己原本是端着蛋来的,反而笑了——你的蛋?敢情你是老母鸡成的精?失敬失敬。
    嘴上却斯斯文文、恭恭敬敬答道:“大人说什么?民妇听不懂。”
    杜母鸡放下筷子,伸指在食盘上轻轻点了点:“这里,原本有一个碗,碗里装的应该是茶叶蛋。”
    花朝怔了一瞬,转念料想他一定在诈自己,立刻咯咯讪笑两声,道:“大人您这说的,好像我巴巴上你们刑部、为偷几个茶叶蛋似的,我又不是黄鼠狼!”本来方才要是端进来了,他吃不吃倒无所谓,此刻再灰溜溜出去将那碗蛋取进来,倒显得自己真像个偷蛋的了。
    “黄鼠狼一般不偷鸡蛋,只偷鸡。”杜母鸡谆谆指正。
    “那我更不是了,我不偷你,啊呸,我是说,我不偷鸡。”花朝差点一口咬断自己舌头,忙忙改过来。
    杜誉指指食盘:“这里有两个碗印子,却只有一碗面。另一只碗呢?”
    花朝顺着他的手指低头看,果然隐约两个水渍晕出的圆印子,一愣,脱口道:”那你怎知道那里面盛的是茶叶蛋?”
    说完立刻捂住嘴,已经来不及了。嗯,很好,不打自招。
    杜誉觑她一眼,未在她的不打自招上做文章,反淡淡道:“把手伸出来,掌心朝上。”
    花朝只得依言照做。手一摊开,不用杜誉说,花朝也明白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她的拇指和食指间有一小块茶色污渍,大概是从盆中挑拣茶叶蛋时沾上的。
    花朝泄气。杜誉继续道:“其实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时辰,厨下现成的吃食,应该只有茶叶蛋。我有几次外出办案回来的晚,去厨下讨吃的,大娘都说只剩下茶叶蛋了。那大娘每日卤蛋都故意多卤些,到了散值的点没人来讨,她就悄悄带回家,给她丈夫孩子吃。你这一去一回的工夫,现做的话,只够下一碗面。另一碗,只能是现食。”
    花朝瞠目,这谁还愿意在他杜誉手下当差,平时摸个鱼都摸的心惊胆战!转念想到自己马上要背负来刑部偷蛋的大罪,进了刑部大牢狱友们问起来都难以启齿,忙忙将尊严抛到九霄云外,赔着笑道:“大人实在明察秋毫,民妇佩服不已!”
    “佩服?佩服就偷本官的蛋?拿回去,留着做念想?”杜誉唇角勾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笑,却立刻板起脸,端出刑部堂官的架子,道。
    “大人冤枉,民妇没有偷大人的蛋!“
    “那本官的蛋呢?”
    “大人的蛋,民妇放、放在廊下了。”
    “本官的蛋,为何放在廊下?”
    看样子,今儿这蛋是绕不过去了。花朝只觉眼前无数个蛋次第连成一个圆圈,杜誉这只老母鸡端坐在蛋圈中央,手擒一只蛋做的惊堂木,森森冷笑。忍不住打了个激灵,连忙诌了个理由,信口雌黄道:“大人,那蛋太烫了,民妇想着放在廊下晾晾,免得大人烫了嘴。”
    “哦。”杜誉点点头:“那你晾了有一会了,端过来本官看看,是不是还烫。”
    杜誉这么吩咐,花朝只好移步往廊下取那碗茶叶蛋。走到一半,咬咬牙,霍然转身道:“大人,民妇撒了谎,民妇不是在晾蛋。”那碗茶叶蛋因最后取得,取时面已煮好,花朝怕面坨了,没有让大娘再重新煮蛋,想着一会剥了蛋撂进面里,滚热的汤水一浸,吃着大概也不会嫌凉。
    是以那蛋早已凉的透透彻彻的。杜誉一摸,就知道了。晚招不如早招,早招还能落个态度好。行走江湖,需懂得审时度势,识时务者,才成俊杰。
    “嗯。那你究竟为何把本官的蛋放在廊下?”
    花朝咬牙的瞬间已想到了新的托辞,酝酿出饱满的情绪,“诚恳”道:“大人,这,其实是民妇家乡的习俗!”
    “哦?”杜誉对她的表演始料未及,一挑眉头:“你们家乡时兴偷别人的蛋、放在外头?这果然是别具一格的风俗。贵乡民如此做,是要……作法?那是祈雨呢?还是求子呐?”
    花朝听出他的讽刺,恨恨捏了捏手,硬着头皮继续道:“大人!民妇家乡人认为,蛋,乃孕禽鸟之精华而生,需得辅之以日月精华,方能更加鲜美。故而每每食蛋,都要将其放在室外晾晒片刻。民妇方才正是在做此事,为的,是让大人蛋吃起来更加可口啊!”
    “哦!”杜誉缓缓点头,继而皱起眉头:“马夫人如此为本官考虑,本官十分感动。可是本官有一事不解……现下外面是阴天,又还未到晚上,既没日,又没月,何来日月精华?”
    花朝尚在得意自己天下独一份的奇巧心思,饱满的情绪正在胸中澎湃,忽然被杜誉戳破,噎了一下,心中愤懑,忍不住脱口而出:“杜蘅思你究竟要怎样……”话一出口又怂了,捏细了嗓子,嗫嚅道:“大、大人……”
    这么说话的片刻,面已微坨。杜誉重新捡起筷子,将碗中的面翻了个个:“说实话。”
    花朝的才干没有再发挥的空间,颇有些怀才不遇之挫,低下头,闷闷道:“公厨大娘说,你只吃素面。”
    杜誉停下筷子:“那你拿蛋做什么?”
    花朝犹犹豫豫,不知怎么开口。
    “偷盗官府财物,最少徒刑三年。”
    花朝立刻道:“民妇、民妇看、看大人吃得太寡淡,想给大人添点花样……”
    杜誉一愣,下意识脱口问:“既如此,怎么又不拿进来?”一出口,想起她方才的回答,意识到这是一个循环问题。她的回答是相互矛盾的,他这一回却没有再深究下去的兴趣,垂下眼皮,望着面前的清汤白面和浮在面上的一点碧绿葱花,唇边缓缓地绽出一点笑。
    再抬头时,却仍是一张没有表情的脸。他本待摆摆手,跳过这个话题。
    花朝却道:“后来民妇一想,大人身居高位,却只食素面。如此简朴,堪比圣人作为。大人定是在磨砺自己意志!民妇怎能让那小小鸡蛋乱了大人心志,鸡蛋虽小,为祸却不浅啊!”
    杜誉听她一连串马屁,眉心微跳:“本官不是圣人,本官要吃鸡蛋。你把那……众恶请进来吧。”
    花朝一怔,转而道:“大人能屈能伸,真真大丈夫耳!大人尝蛋,一如佛祖下凡历劫,为尝百姓疾苦,甘愿受那恶蛋诱惑,为的,不过是苍生黎民啊!”
    杜誉身陷马屁丛林,却屹立不倒:“你别啊来啊去,本官吃个蛋,和苍生无关。”摆手令她将那碗茶叶蛋取来。见了碗中那圆滚滚、暗突突的茶叶蛋,端端正正一笑:“马夫人一片好心,本官怎忍辜负——本官虽一向不甚喜食此物,但马夫人若替本官剥好,本官自当勉强一试。”
    这话是什么意思,再明显不过。
    花朝唇角微微抽动——勉强?那我可真谢谢你赏脸哦。
    她咬牙拾起一个茶叶蛋,剥开蛋壳。
    第十三章
    说是勉强,拿了四个茶叶蛋,他一口气吃了三个。剩下一个,还拿油纸裹了袖起来,说晚上办案饿了当夜宵。
    若非他眼下身材略显单薄消瘦,这么吃下去,恐怕没几日就会吃成六部大员那样的膀大腰圆。
    吃罢撤下碗筷,杜誉复将案上卷宗摊开,埋首其中。阅到一栏,忽然抬首,问:“你方才为何一直盯着我?”
    “方才?”花朝没反应过来他的“方才”指的是何时,她确实没少盯过杜誉,不过就刚才这一会,她应该是咬牙切齿、恨不得将那厮盯出一个洞来的。
    正自犹豫该不该和他说实话。杜誉道:“本官自知有几分样貌,可你众目睽睽之下盯着本官,就不怕引人误会?就不怕……本官误会?”
    花朝怔了一怔,残存的一点良知转瞬荡然无存。
    这是……向天借了张大脸?
    君子泰而不骄,你这骄的很泰是怎么回事?
    若是旧时,花朝定会凭着良心好好规劝一下跟前这位少年,然而这些年生意场上,那一点本就不多的良心早七零八碎地连卖带送了个干净,反而一张面皮,越蹉跎越厚。思绪稍稍一转,腆着一张无耻厚颜笑道:“大人这容貌,任谁看了也会移不开眼,岂独民妇一人?!民妇不怕人误会,人人都喜盯着大人看,怎会就民妇一人遭人误会。大人更无需怕人误会,大人身正不怕影子斜,旁人纵嘴碎说道两句,亦不必放在心上。”
    “马夫人说的好,身正不怕影子斜……”杜誉闻言“哦”了一声,起身踱到她身边,离她越来越近,花朝都能隐约感觉到,随着一阵风动,他袍袖的边缘扫在了自己身上。“可若是本官……立身不正呢?”
    花朝下意识往后一退,讪笑连连:“大人真会说笑,哈哈,大人真会说笑!”
    杜誉见她后退,眸底微微动了动,停住脚步,不再上前。若有所思看了她一眼,转身回到案前:“你还没告诉我,方才审胡管家时,你为何一直盯着我看。”
    “审胡管家时……哦对了,是《秋暮雁归图》!”花朝叫道:“那个胡管家,在撒谎。”
    杜誉眼皮微抬:“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花朝当然不能说自己知道《秋暮雁归图》在他手中,犹疑片刻,只好道:“民妇几年前见过《秋暮雁归图》,不在胡管家手中。”
    “几年前的事?你怎知时移世易,不会变化?”他说这话时口气悠悠,似在想一些与此无关的事。
    我知不知道你还不清楚,点到即止得了,别弄得大家下不来台。
    ……好吧,其实是我一人下不来台。
    花朝想了想,道:“《秋幕雁归图》是收藏至宝,胡管家不识货,董元祥不可能不认识。我若是董元祥,定会自己掏钱将那图买下来,不会拒之门外。”
    “但若是那图来路不正呢?”
    花朝撇撇嘴,忍不住叹:“那可是宝贝!一倒手少说几百两银子的进账,冒点险怎么了?行走江湖的,哪个没干过点脑袋悬腰上的事,董元祥这种下三滥,会把仁义规矩放在心上?”
    杜誉忽然转目看她,眼底泛起一种看不清的情绪:“这么说,你也干过这种事?这些年,你很缺银子?”
    什么?!
    诶不是咱不是在说董元祥吗?
    “不不不不不不,民妇不是那种人!民妇是良民,良的不能再良的良民!”花朝反应过来,浑身吓了一身冷汗,连连赔笑——她一个硕鼠,怎么和猫交流起偷米的技巧来了!
    因神经紧张,她并未注意到杜誉后一句的“这些年”仿佛意有所指。
    杜誉垂下眼皮,敛去逼人的目光,淡淡道:“你没说错,胡管家在撒谎。”
    花朝道:“大人既知道,为何不抓他?”
    杜誉道:“胡管家不是凶手。”
    花朝皱起眉头,虽然她也直觉姓胡的没有杀人,但没有证据之前,一切的合理怀疑都不应当排除,不是吗?
    杜誉似感觉到她的疑惑,反问:“你可知自己为何被抓?”
    “不是因为那张契约吗?”
    杜誉道:“张慎不会那么冒失……董元祥被人拿枕头闷死,床上挣扎痕迹明显。董元祥重伤在身,若是寻常男子,他根本无挣扎之力,因而杀人的,应当是个……”
    “女人。”花朝道:“所以张大人认定我有嫌疑。”
    杜誉点点头,“也有可能是孩童。只是现在证据仍然不足,难以下定论。”
    花朝顺着他的思路想了想,忽然记起一事:“这么说来,鞋底泥迹之类的,也是诓董旺的了?”说着一拍手:“对啊,那天虽然有雨,但雨恰恰是酉时前后下的,照董旺的说法,他酉时前后应该是昏迷的,所以不可能脚上沾有泥迹。”
    杜誉不置可否,只是道:“人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思路会停滞,感官有时……也会失真。”见她似身陷思索,道:“一会我要去崇礼侯府赴宴,让王菀送你回大理寺。我只是将你从大理寺借出来一天,张慎尚未正式升堂审过你,书吏亦未有销罪的录档……还得……委屈你几日,走个程序。”杜誉声音不高不低,仍无什么波澜,却异常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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