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他最最鲜活的回应,胜过所有语言。
    她笑着,伸出一根手指来,隔着他的肌肉, 在他的胸口画圈。
    “这是一个有魔法的封印,我把你的心给封起来了,以后只许喜欢我一个。”
    看似幼稚的把戏, 却让程忌言疯狂着迷。
    恨不得让孟星灵在他身上每一处器官上都画个圈圈, 套牢他一辈子。
    程忌言深情地望着她, 一时间有很多话想说, 却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快要溺亡在汹涌的爱意里。
    可当孟星灵说完下一句话的时候,他的笑容瞬间凝固了。
    “虽然你不是我第一个表白过的男生, 但我以后只会喜欢你一人的,我保证。”
    程忌言微微皱起眉头,吃醋地问:“你还对谁说过?”
    他当真了, 孟星灵的目的也就达成了,坏笑一下:“我对我幼儿园的一个男同学表过白。”
    “被我骗了吧。”孟星灵得意。
    程忌言捏了下她的鼻子,悬着的心落了下来, 打趣地说:“兔子, 你比我想的还要坏。”
    孟星灵越来越喜欢“兔子”这个爱称,比起宝贝、老婆之类的称呼,这个爱称显得更特别, 是他们两人之间的特殊暗号。
    她最喜欢程忌言笑意懒懒, 咬字很轻地叫她“兔子”, 就像是在大冬天吃冰淇淋,又刺激又甜,甜到牙酸。
    “你这样叫我,那我也给你取个爱称吧。”孟星灵思考几秒,突然有了灵感,晃着程忌言的胳膊:“程老狗?怎么样?”
    程忌言无奈笑笑。
    就不该指望她的脑袋瓜子能想出什么清新脱俗的名字来。
    “或者...狗子?”孟星灵脑子转得飞快,掰着手指头说:“这样我们家就有猫有狗,还有兔子。”
    说完,孟星灵捧着他的脸,仔细地打量了一番,摇摇头。
    “不对,你不像狗。你这长相,如果非要说是狗系,那也是那种烈性犬。你更像狼。”
    “叫你狼哥?”
    如果是以前,程忌言可能还会怀疑孟星灵是不是在一本正经地和他开玩笑,但他现在已经摸清楚了孟星灵的路数。
    她每次取名字,都是参考了她独特的取名宝典,再“严谨”地结合实际做出调整,最后得到一个满分的名字。
    当然,这个满分,是孟星灵的个人打分标准,如果要和程忌言、江别、徐昼比起来的话,这个“狼哥”可能要得负分。
    “行啊。”程忌言挑着笑应下来了。
    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比让孟星灵开心更重要。
    孟星灵总感觉哪里怪怪的,等她脑子里莫名其妙地响起一段古早的旋律后,她才明白问题出在哪里。
    狼爱上羊,爱得疯狂。
    到她这里怎么变成狼x兔子了。
    这是拆了官配?是不是有点十.九.禁了。
    孟星灵脑补的功夫一流,一个人胡思乱想,一个人红了脸。
    “程忌言,不如我们就从今晚开始约会吧?”
    孟星灵脸还红着,看着程忌言的眼神也有点迷离,再加上这个时间限定词,很容易让人误会。
    至少程忌言是误会了。
    可是这才第一天,特别是孟星灵还软得像团棉花糖一样,如果他真那样饥渴,未免有点太不做个人了。
    “你这儿是不是有家庭影院,我们看电影吧,就看你的电影!”孟星灵开心提议。
    好吧,是他自己又想多了。
    “你确定要看我的电影?”程忌言一双眼睛漆黑明亮,开玩笑地说,“不怕睡着?”
    孟星灵摇头,故意说得很浮夸:“不会了,上次不知道你的身份,就随便看了看。今天我一定会带着满满爱意,一帧帧地仔细看,不仅要看懂,我还要仔细分析你的艺术手法,剖析剧情,看能不能和你的思维同频。”
    “你认真的?”程忌言笑笑,“那我等会儿可是要给你布置作业的,一千字观后感。”
    孟星灵忽然想起了某一个晚上,她被程忌言的思维导图支配的恐惧,瞬间打了退堂鼓。
    “除了看你电影这件事,其他的当然是在开玩笑啦。”
    “但想了解你是真的。”
    导演们会拍不同类型的电影,甚至风格可能也会大不相同,但变来变去,也总能从中看出那位导演的个人偏好。
    很多故事,也不只是语言能够传达的。
    如果可以的话,孟星灵也希望能从他的作品中读懂他的内心,即使这对于她来说有些困难。
    她向来不是一个具有艺术细胞的人,但她愿意尝试。
    只是为了更靠近他一点。
    程忌言的双手将她往自己怀里带,让她的头停在自己的脖颈处,然后他用下巴轻轻抵着她的头顶。
    明明才正式在一起,却感觉,他们已经认识很久了,也在一起很久了。
    程忌言的生命中,除了舅舅以外,再也没有谁能从一开始,就给自己带来这种温暖的氛围感。
    最初,是程忌言想要靠近她的,那个时候不知道对她是种什么样的情感,但又无法割舍掉与她的联系。
    再到后面他慢慢确定自己的心意,这一过程中,他才是那个胆小鬼。
    他怀疑过,迟疑过也麻痹过自己,从刻意隐藏到克制不住自己的心意,他才一直是怯懦的那一个。
    或许是不敢相信有一天自己也会产生这样陌生的情感,也或许是害怕过分漫溢的爱会使他重蹈覆辙,但最有可能的,还是害怕失去。
    因为她太温暖,太耀眼,才总会让人产生怀疑,她的出现会不会是他的幻觉而已。
    等梦醒了,她也就消失了。
    所以他才胆小到,只敢偷偷发微博。
    还没有告诉她。
    她就是那只兔子。
    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兔子。
    而孟星灵和他完全相反。
    她看上去笨笨的,时不时还会说些无厘头的话,反应也很慢,慢到如果她是龟兔赛跑中的那只兔子,即使没有中途打瞌睡,也可能会输给乌龟。
    对人好像也没有什么防备心,是守株待兔里那只笨笨的主动送上门的兔子。
    还很胆小,豆腐心脏,富娜菲做个绝育手术她担心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特别怕虫子,见到虫子会让她变成人形弹簧。
    可就是这样一只兔子,在亲眼看到他以最冷漠的姿态拒绝亲妹妹的时候,会温柔地对他说,不是他的错。
    也是只有只笨兔子,会在确定自己的心意后,以最坚定的步伐走向他,毫无保留,用最热烈的方式表达她最纯粹的喜欢。
    这就是上天给他的最好的礼物。
    美好得让过去快三十年的灰败,都变得不值一提。
    ......
    “别一开始就对我那么好,傻不傻。”程忌言鼻子有点发酸。
    怎么会那么傻。
    孟星灵圈住他的脖子,亲昵地戳戳他的额头,佯装生气:“程忌言!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还会抛弃我吗?”
    程忌言坚定地摇头。
    “那不就对了。”孟星灵从他腿上跳下来,拍拍他的肩膀,“快带我去看电影。”
    ......
    程忌言不是高产导演,作品很少,且多为悬疑片,程忌言怕她不喜欢看,最终挑了一部《沙漠》。
    它没有什么迂回婉转的剧情,没有烧脑的反转,更没有华丽的演员阵容,连票房都很惨淡。
    但这部电影,对他来说也是最特别的一部。
    剧情主线,就讲的是一个现实生活过得一团糟,就想着要到沙漠避世的男人,在沙漠里一天天耗尽自己生命的故事。
    就这么一句话,足以概括出所有剧情,简单到不能再简单。
    那个男人,与其说是避世,倒不如说是找个极端的环境,等死。
    只不过他在这一煎熬的过程中,他数次动摇,在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要消失殆尽,变成沙漠里的一粒沙子时,他又撑着最后一口气,去找水源,把自己从死亡边缘给拉了回来。
    沙漠都没有放弃他,他又何必放弃自己?
    他就这样,像个精神分裂的患者,每天都在两个极端游走,从生到死,不过一念之间。
    直到有一天,他在这片沙漠中,看到了山和水。
    看着很近,近到他想拿手去触碰,却只抓住一团灼热的空气。但他没有到此为止,他开始顺着那个方向,一步步地朝那里走去,想要去捕捉那与漫漫黄沙完全不同的风景。
    他以为那是希望。
    他一步步地追,却总是无法到达。
    他终于反应过来了。
    那不是希望。
    那是海市蜃楼。
    是永远无法触碰到的幻境。
    只有他脚踩的那片黄沙,才是真实存在的。
    可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他挣扎过了,挽留过了,可最终还是逃不过变成一粒沙子的宿命,混入茫茫沙漠中,再无他来过的痕迹。
    ......
    电影不算长,只是因为节奏偏慢,才显得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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