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灰说,他希望他的人生不要是灰色的,应该要是草原的绿、或者苍空的蓝。
    「为什么?」我毫不在意地在孩子身旁点菸。
    「因为我想去那样的地方,绿绿草原,蓝天白云,每天看日升日落。」
    「你这小不点有着浪漫的灵魂啊。」
    「在那里,不用在意我是谁,不用记得我是谁,不用逃跑,不用害怕,不会被丢掉??只要和大地融为一体就好。」
    「在那里,有我吗?」
    旅游图鑑翻到其中一页,大漠草原、绵延山脉,银河星空??成群的牛羊恣意奔驰,在那儿,只剩下对大自然的敬畏,万物有灵,也万物自由。
    小灰看着我:「有。」
    我看向菸头星火,菸雾之间,彷彿窥见了草原农舍前的炊烟,伴随着饭菜香,那是一个对「家」的嚮往——
    「那以后哥哥带你去吧,去天地间流浪,游牧生活听起来不赖。」
    小灰难得孩子气的笑了,说:「哥,别丢下我,我哪都跟你去。」
    我带小灰去了河堤,那是沙尘笼罩的城镇里最接近大自然的一处,秋日芒草随风摇曳,像柔软的白浪。一起风,小灰被搔得直打喷嚏,逗得我哈哈大笑。
    夕阳如火,河面闪闪发亮。那样的景象无比美丽、也无比苍凉。
    我捡了颗圆扁石子:「小时候我常和我爸打水漂,那时我们还没开始频繁搬家,我家社区后方也有个河堤,跟这个很像,我爸就在那边教我,那个老顽固真的不适合教人,说好几次我都听不懂。」
    我朝河面拋去,石子在水面上不断弹起又落下,足足弹起五次,像长了翅膀。
    「后来我好不容易学会了,臭屁的很,动不动就找人单挑,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每个都比我厉害,我不服输,死命练习,谁知道还没约好下次比赛时间,我们就搬走了,也不知道现在我到底厉不厉害?」
    东挑西拣,我挑了颗顺手的扁石子给小灰:「试试看,诀窍是你丢的角度和水面不能超过四十五度角!对,差不多这样。」我边说边替他矫正姿势。
    「拋出去!」
    闻言,小灰用力一拋,石子扑通一声落进水底,彻底打乱了河面夕阳。
    「哈哈!你得再放低一点,最好是贴着湖面的二十度角,想像自己趋近于水平面,懂吗?」
    男孩站直,伸手拋了一石子出去——当然又是落入河底。他有些气馁地说:「总有一天我会学会的。」
    我揉揉那颗小脑袋:「嗯,你当然会,你那么厉害。」
    野狗在河边散步,三五成群,眼里充满野性,我拉着小灰想绕道走。谁知道小东西一点都不怕,亲暱地走在他们身边,野狗闻闻他的味道,示好的舔他手指。小灰伸出手摸他们头顶、摸他们皮毛,野狗摇摇尾巴跟着他走。
    瞬间我想起左邻右舍说过的,他们说小灰比起人,更像动物,像老鼠。
    不是的,不是的。小灰虽然善于躲藏,但他同样害怕,同样脆弱。他不喜欢阴暗潮湿的角落,他喜欢山,喜欢海,憧憬着旅游书中一望无际的草原,他喜欢阳光,他的世界应该是明亮的。他明明是有血有肉的人类。
    察觉到我停下脚步,小灰也跟着停下来,他转头看着我。明明个头那么小,夕阳下的剪影却如此巨大。
    小灰笑了。
    他拋下那群野狗,回头,不顾一切地跑向我:「哥哥!」
    那瞬间我蹲下来,朝他展开双臂——他扑进我怀里。
    「楼上阿姨说过,她看过你蹲在公园的下水道旁,追着底下的沟鼠跑。」没头没脑地,我说。
    「我看见老鼠,看见水面漂浮的垃圾,也看见污水倒映的太阳。我其实是追着地下水跑,我想知道一直跑到尽头,是不是就能看见大海?」
    我问他所以有看见大海妈?他说没有,地下水流下马路,放眼只有钢铁都市。
    李胖曾问过我,我去了那么多地方,有没有哪让我最流连忘返?我说我忘了,谁在意风景好看不好看。但是那瞬间我知道答案,辗转千里路、游歷万千乡,我最后一定会想起的地方,肯定是这里。
    千山万水,都没眼前这片淡然乾净的芒草来得好看。
    我和心怡分手了,因为她死活不肯听话,故意在小灰面前喊我哥哥,我越是求她别闹,她越是来劲,总要把小灰弄伤心。我并不是主动和伴侣提分手的类型,多半都是他们受不了我疏离的态度而自己离开,所以这几乎算是我第一次主动提分手,场面弄得很难看,她说:「你居然为了一个毫无血缘关係的弟弟要和我分手!噁心不噁心?你会后悔的!」
    事实上她也顺利地报復我,学校里满城风云,都是我不堪入耳的传闻。但我并不在意,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某次我和小灰坐在河堤边看天边的风箏,小灰问:「心怡姊姊怎么不来了?」
    「我们分手了。」
    等等,这孩子能知道什么是「分手」吗?我换个说法:「她讨厌我了。」
    「喔。」小灰笑了。
    居然笑我吗?有够没良心,她还赏了你哥哥一巴掌呢。
    然后小灰直起身,跪在草皮上,凑过来,在我脸颊上亲了一下——像每次送心怡到门口前,她亲我脸颊那样。
    小灰天真地笑:「我永远不会讨厌你。」
    别的不学偏偏学这个!你这傢伙,你还搞偷袭??我几乎要语无伦次,脑袋轰轰作响。
    强风颳过,落叶飞扬,远方的风箏禁不住乱流,在天边坠落。
    不妙。
    那天我肯定脸红了。
    不久后,我又交了个新的男孩,叫明秀。明秀带着细框眼镜,身上都是书卷气息,常常上台领奖,和我根本一竿子打不着,儘管如此他还是向我告白了。
    「和我在一起意味着要承受那些传闻和视线,你还向我告白,是不是傻?」
    「我不傻,我只是一直很喜欢你,你很耀眼,从你入校我就一直关注你。」他羞赧着脸。
    耀眼吗?我想到阳光底下那双灰眸,真的很耀眼。彷彿没有掺入任何杂质??我摇摇头,在想什么。
    「那要和我交往吗?」
    没有犹豫,明秀红着脸点头,那些恶意的传闻都没影响他对我的喜欢,当然我也带他认识小灰,小灰很认生,明秀就耐着性子对他好,还教小灰各种事,活脱脱的贤妻良母典范。
    那次段考完,我带着好学生明秀翻墙翘课,明明都高三了,我却毫无自觉地玩乐,常常被明秀唸。明秀也很有默契地不问我未来的事,或许我们都知道这段感情不会持续永远。我们在房内喝啤酒、打游戏,明秀有些醉意上头,双眼迷濛,他偏头看着我问:「千里,为什么你都不吻我?」
    我呛了一口,总不能说就是没那种心情。支支吾吾:「因为你是好学生,外面那么多双眼睛看着,我怎么能坏了你的名声!」
    「但现在这里只有我们,只有我和你,你还是不愿意吻我。」
    我拿走他手里的啤酒:「你醉了。」
    「千里,是因为那孩子吗?你珍惜的那孩子。我从来不信陈心怡的那些谣言,我觉得她只是想报復你,但是现在我有点相信了。真的,千里,你和那孩子过于亲密了。」
    「他是我弟,我邻居孩子,我对他好天经地义。」
    「你们肢体接触、拥抱、视线相交时,我都有种错觉,我才是多馀的人。」
    「你嫉妒一个十岁的孩子干嘛呢?」
    「不,是那孩子在嫉妒我,我看得出来。每次我来家里找你,那孩子都在嫉妒我,眼里都是动物佔有的本能,他想独佔你。」
    「明秀,你太醉了,我帮你叫车回家。」
    「我有个荒谬的猜想,那孩子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一开始我也怀疑过那孩子会有喜欢的情愫吗?但是谁也说不准,小学时期我也暗恋过人。但我还有一个更可怕的猜想,就是其实你也——」
    「别说了!」我失控般地大喊:「明秀,别说了!闭嘴!」
    那双眼因醉意而发红朦胧,但我却觉得,镜片底下的他把一切都看得清楚,赤裸到令人无地自容。
    明秀缓缓地说:「你有没有想过,他是你的药,可是你却会成为他的毒?」
    一字一句:「苏千里,你会成为那孩子的毒。你不让我说下去,是因为你心里有鬼。」
    那夜我辗转难眠,我睡在充斥酒精臭味的房里,地上都是捏扁的啤酒罐。一阵反胃,我衝进厕所马桶吐,晚餐混着酒精的味道太过可怕,我一直吐到吐不出东西来了才停止。
    坐在厕所地板上,突然想到明秀和我告白那天,他说我是个耀眼的人。
    「哈,真是瞎了,白费他读那么多书,怎么会觉得我这种人渣是耀眼的?」
    我爬回房间,不知道是因为喝醉令我难受、还是明秀刚刚的话令我难受,感觉五脏六腑都在疼。门倏地开了,小不点站在门口,大概又是自己溜过来的。他闻着房间里浓烈的酒精味,捏着鼻子说臭。
    「快回去。」
    「哥哥,你不舒服吗?」小不点担心地问。
    「小灰,我说真的,快回去。」
    「你流好多汗!哪里疼?」
    我瘫坐在地板上,他仍然径直走向我,他一靠近,我就伸手推他,他错愕地跌倒。他爬起身,又走向我,我仍然用力推他,瘦弱的身子就那样跌坐在地。他愣愣看着我,眼里困惑又伤心。
    「我说了,不要靠近我。」
    「我、我做错什么了?」
    「小灰没错,错的是我。所以听话好不好?先回去。」
    这样才对,一对正常兄弟该有的距离范围,这样才是对的。不能再继续错下去了,不能拉着这孩子一起堕落,也不能再自欺欺人。
    「我不要??因为哥哥你在哭。」
    我愣住,摸上脸颊,那儿有不知何时滚落的泪水。还没反应过来,小灰就扑进我怀里紧紧抱着我,突破了我划定的安全距离。我们跌坐在地上,小灰也跟着哭,哭得比我还伤心,双手紧紧抱着我。
    我试图拉开他的手:「我叫你回去!你不听话,你不乖!」
    「我不走!我要待在这!我要在哥哥身边!」
    「你闹够了没有!」我大喊:「你再闹我就不要你了!」
    那是我第一次对他兇,我根本就捨不得对他兇,也不想把丢掉他当作威胁,但我别无选择,我们面对面流泪。我拿起一旁平时教他写字用削尖的铅笔,用力扎进我的手背,痛得我直发抖,铅笔芯插进肉里,很快地,血流了出来。小灰惨白着脸说:「你在干嘛!」
    「你走不走?不走,我就再刺一次。」我瞪着那双恐惧的灰眸,开始倒数:「三——二——」
    小灰哭着跑回去了,空无一人的房,我无声掉泪。这份情感到底是何时开始变质的?要用多少谎言才隐藏得住?我承认,明秀就是看得一清二楚,硬生生扯掉我内心的遮羞布,我被逼着直视我那不堪的心意——
    对,我心里有鬼,我百口莫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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