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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詹姆听到他为人情世故而编出这样的谎话,恐怕要笑到背过气去。在毕业后到入狱的三年间,西里斯和不同类型的年轻姑娘约会,全是在伦敦结识的麻瓜女孩,她们中的大部分最后成就了为期一夜的交往,个别几个被他带去和波特夫妇吃过晚餐,可西里斯从来没有和其中哪个真的在一起。詹姆认为这表明他是个缺乏情调的工作狂,至于莉莉……莉莉比较过分,她声称根据自己对心理学的丰富经验——这话的意思是,她看过几部讲高功能反社会杀人狂的电视剧和电影——肯定是西里斯的原生家庭经历导致他对建立长期稳定的亲密关系存在困难。她甚至塞给他一张心理咨询项目的免费券。“去试试看吧,”她说,“就是去和医生聊聊天而已,说不定他们能帮到你呢。”西里斯假装不小心把它忘在抽屉底部,直到那张券过期。
“是吗?”听完他的说辞,老板娘顿时把刚才的不快忘了,她的眼睛瞪的大大的,露出小女孩打探校园绯闻般的热切神情,“你结过婚呀,杰克?从没听你说起过。”西里斯只好继续坐在那里,费劲捏造他的婚姻生活。等当晚走出酒吧,他成了一个金斯顿出身、加班期间脑溢血去世、丁克主义的刑事辩护律师的丈夫。
他真的该编点故事,好让邻居们更加信任他。西里斯把自己描述成一个高中毕业后以给做生意的亲戚打下手、当当司机为生的男人,如此一来人们才愿意买账,相信他确实是个随处可见的家伙,没甚稀奇的,只不过在二十岁出头那会儿算是个长得姑且不错的奶油小生,得到了女律师的青睐,最终继承了妻子的遗产后,终于有钱和自由从英国飞到地球另一端来。他和酒友谈论起雅各布·阿特金森的过往人生,话从口出的瞬间,西里斯就意识到自己喜欢这个人。雅各布没有一对偏执于血统家世的父母和一个相处不来的弟弟,雅各布没有变成卑鄙叛徒的朋友,雅各布体验过“正常圆满的亲密关系”,雅各布不做关于摄魂怪和由摄魂怪引起的噩梦,雅各布没有坐过牢,或者越狱后正在流亡海外。
好客的本地居民逐渐接纳了他。这里上演着人们自己的喜剧。比方说,你经常能看见莎尼甘中学的校长在风大的天气里追逐自己的假发。这里偶尔也上演自己的悲剧——西里斯隔壁住着的一户人家有个十五岁的女儿,她联系上生父后打定主意要让爸爸带自己回温哥华生活,好离开那个她认为一心偏爱小儿子,常常忽视女儿的母亲,和根本对自己漠不关心的继父。无论贝克夫人如何解释当年发现自己怀孕后男友立刻抛弃了她,如今这个男人写信给女儿说想要见面,并不意味着他就变好了,或者准备好担任养育她的责任了,女孩都听不进去。某天深夜道格警长敲响西里斯的房门,告诉他贝克家的女孩离家出走了。贝克夫妇猜测她是想要独自穿过森林去火车站,镇子上的男人全部打着手电帮忙寻找失踪的小女孩。分散行动后,西里斯用魔法指引方向,然后回过头去找道格,谎称自己听见了在东边的林子里听见了声音。他们找到那女孩把她拉回家时,她的母亲正等在门口,背过身子悄悄抹眼泪。贝克夫人企图把女儿搂进怀里,但她又踢又挣,大哭着推开妈妈,跑回房间把自个儿锁了起来。
西里斯觉得,人们之所以住在莎尼甘,大多是因为他们有能力——他们感觉在都市已经赚够了钱,是时候把忙碌肮脏抛到脑后,好好过活了。他们——以及西里斯——对这个地方看重且满意的是隐私感。开车经过林道仅能看到为数不多的房屋,而且就连它们也被掩盖在茂密的树林灌木之后。西里斯没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当真喜欢上了如今白开水一样寡淡的生活方式——倘若可以选择,他仍然更希望日子具有冒险色彩和挑战性,但谁也没法否认,与阿兹卡班比起来,莎尼甘简直是天堂。没什么值得奇怪的,毕竟人们都在不断改变,好比西里斯也并非一直喜欢自己的教女一样——至少最开始并不。原因很简单:在有了小孩以后,詹姆和莉莉似乎不如从前有趣了。
刚毕业那会儿,除了虫尾巴和母亲仍住在一起,劫道者的其他三人都搬离父母的屋子住到伦敦,西里斯和詹姆的住处之间离得尤其近,只需跨过一个小广场。广场上的那家酒馆理所应当成了他们惯例的聚会场所,年轻人们在那里聊天、喝酒,有乐队时偶尔去舞池跳舞。波特夫妇乔迁排队也在那里举行——与后来因逃避伏地魔的追踪而三次搬家不同,第一回完全是他们主动做出的决定。
“月亮脸,他们来了!”两人踏进酒馆的时候,西里斯夸张地喊道,就像某个航海家麻瓜发现了新大陆,他挥舞手里的红酒瓶,那是祝贺搬家的礼物,“是乡村人来了!”平时西里斯知道适可而止,但是那天晚上他说个不停,声音非常大,仿佛还没开始喝酒就已经醉了个彻底,莱姆斯必须时不时朝他皱眉或用胳膊肘捅捅他才能叫西里斯安静下来。或许那时他心底已经意识到,所有事皆要有所不同了,这两个朋友将过上同自己不再那样密切的日子——大家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或凤凰社的任务,何况他们中间还有一个小婴儿需要爸妈没日没夜的照看。
在詹姆与莉莉看来,比起伦敦这样的闹市,整洁的小镇更适合他们当下的需要。你瞧,大脚板。詹姆指给他看,后院有块草地,我可以搭一个秋千,或者公主城堡,让哈里特以后在那里玩耍。西里斯依稀记得自己的回应是:天啊,叉子,我觉得自己快要不认识你了。你彻底变成主妇杂志里的老爸人物了,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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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听完他的说辞,老板娘顿时把刚才的不快忘了,她的眼睛瞪的大大的,露出小女孩打探校园绯闻般的热切神情,“你结过婚呀,杰克?从没听你说起过。”西里斯只好继续坐在那里,费劲捏造他的婚姻生活。等当晚走出酒吧,他成了一个金斯顿出身、加班期间脑溢血去世、丁克主义的刑事辩护律师的丈夫。
他真的该编点故事,好让邻居们更加信任他。西里斯把自己描述成一个高中毕业后以给做生意的亲戚打下手、当当司机为生的男人,如此一来人们才愿意买账,相信他确实是个随处可见的家伙,没甚稀奇的,只不过在二十岁出头那会儿算是个长得姑且不错的奶油小生,得到了女律师的青睐,最终继承了妻子的遗产后,终于有钱和自由从英国飞到地球另一端来。他和酒友谈论起雅各布·阿特金森的过往人生,话从口出的瞬间,西里斯就意识到自己喜欢这个人。雅各布没有一对偏执于血统家世的父母和一个相处不来的弟弟,雅各布没有变成卑鄙叛徒的朋友,雅各布体验过“正常圆满的亲密关系”,雅各布不做关于摄魂怪和由摄魂怪引起的噩梦,雅各布没有坐过牢,或者越狱后正在流亡海外。
好客的本地居民逐渐接纳了他。这里上演着人们自己的喜剧。比方说,你经常能看见莎尼甘中学的校长在风大的天气里追逐自己的假发。这里偶尔也上演自己的悲剧——西里斯隔壁住着的一户人家有个十五岁的女儿,她联系上生父后打定主意要让爸爸带自己回温哥华生活,好离开那个她认为一心偏爱小儿子,常常忽视女儿的母亲,和根本对自己漠不关心的继父。无论贝克夫人如何解释当年发现自己怀孕后男友立刻抛弃了她,如今这个男人写信给女儿说想要见面,并不意味着他就变好了,或者准备好担任养育她的责任了,女孩都听不进去。某天深夜道格警长敲响西里斯的房门,告诉他贝克家的女孩离家出走了。贝克夫妇猜测她是想要独自穿过森林去火车站,镇子上的男人全部打着手电帮忙寻找失踪的小女孩。分散行动后,西里斯用魔法指引方向,然后回过头去找道格,谎称自己听见了在东边的林子里听见了声音。他们找到那女孩把她拉回家时,她的母亲正等在门口,背过身子悄悄抹眼泪。贝克夫人企图把女儿搂进怀里,但她又踢又挣,大哭着推开妈妈,跑回房间把自个儿锁了起来。
西里斯觉得,人们之所以住在莎尼甘,大多是因为他们有能力——他们感觉在都市已经赚够了钱,是时候把忙碌肮脏抛到脑后,好好过活了。他们——以及西里斯——对这个地方看重且满意的是隐私感。开车经过林道仅能看到为数不多的房屋,而且就连它们也被掩盖在茂密的树林灌木之后。西里斯没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当真喜欢上了如今白开水一样寡淡的生活方式——倘若可以选择,他仍然更希望日子具有冒险色彩和挑战性,但谁也没法否认,与阿兹卡班比起来,莎尼甘简直是天堂。没什么值得奇怪的,毕竟人们都在不断改变,好比西里斯也并非一直喜欢自己的教女一样——至少最开始并不。原因很简单:在有了小孩以后,詹姆和莉莉似乎不如从前有趣了。
刚毕业那会儿,除了虫尾巴和母亲仍住在一起,劫道者的其他三人都搬离父母的屋子住到伦敦,西里斯和詹姆的住处之间离得尤其近,只需跨过一个小广场。广场上的那家酒馆理所应当成了他们惯例的聚会场所,年轻人们在那里聊天、喝酒,有乐队时偶尔去舞池跳舞。波特夫妇乔迁排队也在那里举行——与后来因逃避伏地魔的追踪而三次搬家不同,第一回完全是他们主动做出的决定。
“月亮脸,他们来了!”两人踏进酒馆的时候,西里斯夸张地喊道,就像某个航海家麻瓜发现了新大陆,他挥舞手里的红酒瓶,那是祝贺搬家的礼物,“是乡村人来了!”平时西里斯知道适可而止,但是那天晚上他说个不停,声音非常大,仿佛还没开始喝酒就已经醉了个彻底,莱姆斯必须时不时朝他皱眉或用胳膊肘捅捅他才能叫西里斯安静下来。或许那时他心底已经意识到,所有事皆要有所不同了,这两个朋友将过上同自己不再那样密切的日子——大家各自都有自己的工作或凤凰社的任务,何况他们中间还有一个小婴儿需要爸妈没日没夜的照看。
在詹姆与莉莉看来,比起伦敦这样的闹市,整洁的小镇更适合他们当下的需要。你瞧,大脚板。詹姆指给他看,后院有块草地,我可以搭一个秋千,或者公主城堡,让哈里特以后在那里玩耍。西里斯依稀记得自己的回应是:天啊,叉子,我觉得自己快要不认识你了。你彻底变成主妇杂志里的老爸人物了,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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